弘文苑
明代官员

韩邦奇

明代官员

    韩邦奇(1479--1556)明代官员。字汝节,号苑洛,陕西朝邑(今陕西大荔县朝邑镇)人。正德三年进士,官吏部员外郎,以疏谕时政,谪平阳通判。稍迁浙江按察佥事,宦官强征富阳茶、鱼,他作歌哀之,遂被诬奏怨谤,逮系夺官。嘉靖初起山西参议,再乞休去。自后屡起屡罢终,以南京兵部尚书致仕。嘉靖三十四年,因关中大地震,死于非命。韩邦奇文理兼备,精通音律,著述甚富。所撰《志乐》,尤为世所称。
    韩邦奇,生于明宪宗成化十五年(1479),卒于世宗嘉靖三十四年(1556),终年七十七岁。出身官宦家庭,其父韩绍宗,官至福建按察副使。邦奇为其次子,兄邦彦,弟邦靖、邦翊。
    正德三年(1508),韩邦奇与弟韩邦靖同举进士,负有重名,时称“关中二韩”,历官吏部考功主事、升员外郎。正德九年(1514),任浙江按察司佥事。任职期间,宦官王堂等至浙江,四处搜刮民财,强征富春江的鱼产、富阳一带的茶叶,邦奇愤而作民歌《富春谣》:
    富阳江之富,富阳江之茶,鱼肥卖我子,茶香破我家。采茶妇,捕鱼夫,官府拷掠无完肤……山摧茶亦死,江枯鱼始无。于我!山难摧,江难枯,我民不可苏!
    王堂指控韩邦奇作歌怨谤。帝怒甚,下诏入狱,朝臣上书营救,后被革职。嘉靖八年(1535),为山西巡抚。嘉靖二十三年(1544),宰相周用任其总理全国河道,后升调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不久,升南京兵部尚书。嘉靖二十九年(1549年),五次上书乞请解职获准。
    嘉靖三十四年(1556年)冬发生关中大地震,“声如雷,鸡犬鸣吠”。韩邦奇在地震时掉入火炕灶中,被烧死。南光禄卿马理、郎中薛祖学、员外贺承光、主事王尚礼、进士白大用、御史杨九泽、南祭酒王维桢等同日遇难。由于地震于午夜(子时)发生,多数人还在熟睡之中,所以导致83万人死亡,是中国有记录至今最多人死亡的地震,更是全球历史上死亡人数最高的地震,方圆二千里(800公里)的人口有六成死亡。朝廷追赠其为太子少保,谥恭简。
    韩邦奇有一子韩仲撰,生平事迹不详。
    韩邦奇嗜学,诸经子史及天文、地理、乐律、术数、兵法之学,无不精悉。《关学编》称他“文理兼备,学问精到,明于数学,胸次洒落,大类邵尧夫,而论道体乃独取张横渠”。著有《苑洛集》二十二卷、《易学启蒙意见》《见闻考随录》《禹贡详略》《苑洛语录》《律吕新书直解》等,其《律吕新书直解》至今备受推崇,奠定了他作为明朝著名作曲家和音乐理论家的地位。
韩邦奇的作品
诗文专题推荐更多
同时代人物 更多

分享

×
  • QQ空间
  • 朋友网
  • 腾讯微博
  • 微信
  • QQ好友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