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廷选
明成化十七年进士
林廷选,生卒年不详,字舜举,号竹田,长乐县人。明成化十七年(1481年)进士,授苏州府推官,屡决疑狱,民敬服,赋《青天谣》以颂。弘治五年(1492年),授监察御史、巡按广西。弘治九年(1496年),迁浙江佥事,转副使,弘治十八年(1505年),迁广东按察使。正德四年(1509年),升江西右布政使,转浙江左布政、迁南京大理寺卿,晋右都御史,总督两广军务、兼理巡抚。督广5年,习知地方险易、土酋顺逆,廷选一意招抚,力戒滥杀。后以年老,连疏乞休,俱慰留,擢南京工部尚书。复上疏乞休,获准。家居十余年,奉身清约,建祖祠、设义田以周济族属,卒赠太子少保。
林廷选,字舜举,号竹田翁,竹田人。明成化十七年(1481)进士,任苏州推官。苏州位处要冲,商贾舟车云集,诉讼案件很多。林廷选到任后,妥善处理各种案件。陆士能因被诬误杀人命,长期关在狱中,经廷选详细审案,冤屈辩白,释放回家。属县有个叫邓珙的连年告发人犯罪,以致数百人被捕入狱。这些人不服,几经上诉,无法解决。江苏巡抚王恕闻廷选之名,命他审案。廷选见事关重大,细审明察,辩明为冤狱,将情节上报王恕。王恕对廷选短期内探明案件,十分惊讶,亲自登堂审察,果然事事正确,不禁叹服,对廷选大加赞赏。当地百姓作《青天谣》歌颂廷选的功绩。
弘治元年(1488),朝廷以廷选才干出众,准备提拔他,他因母亲去世回乡守孝。孝满升任监察御史。巡按广西,属夷寇犯平乐府,讨平之。他还弹劾几个不称职的武官和郡守。朝廷嘉其战功,赐以金币,迁浙江佥事,转浙江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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