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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宋阉人、河北、河东、陕西等处宣抚使、广阳郡王童贯书

  天会三年十一月三十日,大金固伦尼伊拉齐贝勒、左则元帅致书于大宋宣抚郡王阁下“既凭来信,复沐使音,未孚结纳之诚。难避重烦之议。领兵前去之由,已载别牒。且两朝之事,若不互相容会,须至战争。夫如是,则岂惟菑危转甚,更恐生灵枉罹炭,是用遣人,以俟雅报。盖以宣抚郡王所为结约和会,契义最旧,况承来文。若谓更有可议,务在通融商量。
  伏念宣抚郡王有辅立之功,位望所推,必谓议以谠言,扶斯将坠,与其交锋争战以伤生民,宁若酌中两便为计。果能如此,其于贵朝非止社稷久享安全,更获两下益固欢和,然后郡王忠孝克保终始,长守富贵,民赖其善,为天下之幸甚,岂不美哉!昔契丹请和之日,朝廷限以辽为界,不见听从,乃及今日。
  所望取为前鉴,审观事势,与差去官员评议定一。律正严凝,伫膺多福。今差昭文馆直学士王介儒、贝勒色哷美专奉书披述不宣。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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