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黄婉黎女史,名淑华,早失怙。岁癸丑,发逆陷金陵,女甫五龄。兄乃邑诸生,以母老且病,弟妹幼,仓卒不及避,匿农圃以免。
女天资聪颖,从兄读,渐能文,间作韵语。稍长,有令姿,母兄深以为忧。女曰:“无虑,儿读书颇明大义,决不贻父母羞。”
甲子六月,官军复金陵之前二日,有兵至,杀兄于庭,索女出,弟牵其衣,母跪哀之,并杀其母及弟,掠女行。女悲哭痛詈,求速死。兵笑曰:“予爱汝,不杀也。”
挟之登舟,屡欲犯之,以计免。有金姑眉寿者,亦被掠,被逼不从,跃江死。女念茫茫大江,非无死所,惟大仇未报,姑隐忍伺隙。至湘潭,舍舟登陆,女将因此杀之,适有与兵偕行者,不得间。夜投关王庙旅店,张灯哄饮,乃计诱使醉,杀两兵,自缢于梁。
明日见者,莫解其故。有旅人曰:“昨有二男子携一女止宿,饮酒嬉笑,杂以歌曲,夜半犹未止。既闻若推拒声者,俄而寂然。想三人之死,必有故也。”
鸣诸官,验而殓之,一中毒死,一被创死,女周身缝纫,怀中得一帛书,自述颠末,并附十绝。又一纸糊壁间,与帛书同。此同治甲子九月十八日事,时女年十七也。葛隐耕有长歌咏其事,载《寄庵诗钞》中。
余不奇官兵之死于女手,而独奇女母及兄弟之不死贼手,而反死于官兵之手。而更奇女因计死官兵,遂缢而死,亦不啻死于官兵之手。然则当时官兵之为官兵可知,而所以使之为官兵者,更可知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