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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序二 杂评曼殊的作品

郁达夫
  因为胡适之氏的最近五十年的中国文学里,没有苏曼殊的名氏,一般年青气盛的文学家,都起了反感,竭力的在为曼殊出气。所以这几年来,关系曼殊的论文纪载,散见于各种杂志上的很多。曼殊的遗文胜墨,尤其为书贾居奇,这几年来,他的作品,竟改换头面的出了几种。他生前的朋友,也在各处记述他的轶事奇行,想加重他的没世声名于万一。其实苏曼殊的名氏,在中国的文学史上,早已是不朽的了,那些推重过当的称颂,实在不能在他的名氏上更加上些什么。
  苏曼殊是一位才子,是一个奇人,然而决不是大才。天才是有的,灵性是有的,浪漫的气质是很丰富的,可是缺少独创性,缺少雄伟气,一位英国的批评家对十九世纪的鬼才淮儿特所说的话,也可以用在苏曼殊身上。
  所以曼殊的才气,在他的译诗里、诗里、小说里、画里,以及一切杂文散记里,都在流露闪耀,可是你要求一篇浑然大成的东西,却在他集子里寻找不出。
  我所说的他在文学史上可以不朽的成绩,是指他的浪漫气质,继承拜伦那一个时代的浪漫气质而言,并非是指他哪一首诗,或哪一篇小说。
  笼统讲起来,他的译诗,比他自作的诗好,他的诗比他的画好,他的画比他的小说好,而他的浪漫气质,由这一种浪漫气质而来的行动风度,比他的一切都要好。因为近来有一般殉情的青年,读了他的哀艳的诗句,看了他的奇特的行为,就起了狂妄的热诚,盲目地崇拜他,以为他做的东西,什么都是好的,他的地位比屈原李白还要高,所以我想来做一点批评,指点指点他的坏处,倒反可以把他的真价阐发出来。
  他的诗是出于定庵的《已亥杂诗》,而又加上一胍清新的近代味的。所以用词很纤巧,择韵很清谐,使人读下去就能感到一种快味,举几个例出来,就可以明白:
  春雨楼头尺八箫,何时归看浙江潮,
  芒鞋破钵无人识,踏过樱花第几桥。
  孤灯引梦记朦胧,风雨邻庵夜半钟,
  我再来时人已去,涉江谁为采芙蓉。
  软红帘动月轮西,冰作栏杆玉作梯,
  寄语麻姑要珍重,凤楼迢递燕应迷。
  罗幙春残欲暮天,四山风雨总缠绵,
  分明化石心难定,多谢云娘十幅笺。
  江南花草尽愁根,惹得吴娃笑语频,
  独有伤心驴背客,暮烟疏雨过阊门。
  平原落日马萧萧,胜有山僧赋大招,
  最是令人凄绝处,垂虹亭畔柳波桥。
  白水青山未尽思,人间天上两霏微,
  轻风细雨红泥寺,不见僧归见燕归。
  碧栏干外夜沉沉,斜倚云屏烛影深,
  看取红酥浑欲滴,凤文双结是同心。
  折得黄花赠阿娇,暗抬星眼谢王乔,
  轻车肥犊金铃乡,深院何人弄碧箫。
  镫飘珠箔玉筝秋,几曲回阑水上楼,
  猛忆定庵哀怨句,三生花草梦苏州。
  蝉翼轻纱束细腰,远山眉黛不能描,
  谁知词客蓬山里,烟两楼台梦六朝。
  像这些,都是定庵的得意之作,而曼殊去偷了过来,重加点染,就觉得清新顺口,读之有味了。所以我说他的诗比他的散文小说好,因为他的诗里有清新味,有近代性,这大约是他译外国诗后所得的好处。可惜我读他的诗不多,所以不能再仔细的分析评断他的诗。最后他的诗的清淡味,似乎是得力于放翁、后山的地方也很多。他的小说里,也曾这样的说过,他的杂记里,也把放翁的“衣上征尘杂酒痕,远游无处不消魂,此身合是诗人未,细雨骑驴入剑门”一绝,称道得十分起劲。
  曼殊有这样的诗才,有这样的浪漫气质,而他的小说实在做得不好。我所读过的,只有一篇《碎簮记》,一篇《断鸿零雁记》,读了这两篇东西之后,我再也不想看他的小说了。
  《碎簮记》系记一个多情多病的少年,屈伏在专制婚姻之下,和一位他所爱的女子,不能结婚,就鬰鬰以卒。同时他叔父婶母为他定下的一位女士,也为了这少年而死。三人结成三角恋爱,都是好人,都可以博得人爱,而都在前后差不多时候死了。《碎簮记》的骨子是这样,他的文章也做得很sentimental。照理是可以做得很动人,很tragic的,然而他的技术的不高明,描写的不彻底,真使我出乎意料之外。他的记述方法,用半写实的体裁,然而使读了,处处觉得他在做小说。尤其是作中主人公的性格,和事件的进展,联络很薄弱,看不出前后的因果系统来。他有时也用suspence的手法,来挑动读者的好奇期待之心,然而这手法的用出,决不像曾经读过西洋近代小说的才人之所用,仍旧是一个某生体的中国滥小说匠的用法。譬如姓庄的那位少年,在病院里,与那位他还不会见过面,然而心里已经决定生死不渝地爱她的杜灵芳小姐——这事情已经是不可通了——诀别的时候,曼殊竟用了“嗟乎,此吾友庄湜与灵芳会晤之始,亦即会晤之终也”两句滥腐的文章。
  还有杜小姐将簮一枝,赠与庄湜,庄的叔父于庄和燕小姐及婶母等出去的中间,去请了杜小姐来,要杜小姐将庄枕下的簮儿折断,逼与庄绝一段,抄袭《茶花女》抄得太不高明,我真不解绝世聪明的曼殊大师何以会做出这样的文章来。
  《断鸿零雁记》,是举世所尊敬的作品,系带有一点自叙传色彩的小说,然而它的缺点和《碎簮记》一样,有许多地方,太不自然,太不写实,做作得太过。
  这一篇是用第一人称的自传小说,记述他自小孤苦,离了亲身日本产的母怀,远适异国(就是中国),寄养在一家他父亲(日人)的朋友粤人的家里。这养父虽好,然而养父的后娶母却坏得很,养父死后,逼得他不得不去削发为僧。一天晚上,那受戒的和尚,于无意中遇见了他幼时的乳媪及她的儿子——这一段不自然得很——又于无意中遇见了狠坚贞的当他养父在日为他定下了的未婚妻,就还了俗。
  这未婚妻在后花园赠银给他,要他东渡去寻亲生之母。他到了老母的怀里——他的生父早已死了,因此所以出养的——又和他的一位姨母的女儿(就是他的表姊),有了婚约,这是他老母所主张,他心里也十分愿意,可是终觉得对不起那后花园赠银的粤女,所以他就生了许多苦闷。苦闷之余,他就决计出家,又逃回中国,暂在杭州灵隐寺寄迹。
  这中间又于无意中遇见了他幼时的乡亲广东麦某,得知那赠银的粤女,已因忠于他的原因而去世了。他悲愤之余,就沿门托钵,回到粤南去吊这少女之坟,在路上遇见了他那乳母的儿子,也为追荐他自己的母亲,已削发为僧了。主人公好容易到了他那未婚妻的家里,去访问她的婢女,倒反受了一顿抢白,他终于寻不着她的坟墓。最后的一段结语为:
  “呜呼,‘踏遍北邙三十里,不知何处葬卿卿!’读者思之,余此时愁苦,人间宁复吾匹者,余此时泪尽矣,自觉此心竟如木石,决计归省吾师静室,复与法忍——这是他同行的一位和尚的名字——束装就道。而不知弥天幽恨,正未有艾,吾搁笔不忍再言矣。”
  实在做得太不高明,几乎把全篇的效力,完全打消了。
  《断鸿零雁记》,因为带有自叙色彩的原因,内容稍为复杂一点,文章也似乎费了许多苦心,前后共二十七章,有三万多字,然而我觉得可取的,只有第一章的六七百字,其余的文章里,破绽很多,随便举几个例,就譬如第四章中,乳母对主人公说:
  “今吾为尔计,尔须静听吾言,吾家花圃,在三春佳日,群芳甚盛,今已冬深,明岁春归时,尔朝携花出售,日中即为我稍理亭苑可耳,花资虽薄,然吾能为尔积聚,迄二三年后,定敷尔东归之费,舍此计无所出,三郎 ,尔意云何?”
  余曰,“善,均如媪言。”
  媪续曰,“三郎!尔先在江户,固为公子,出必肥马轻裘,今兹暂作花佣,亦殊异事,……”
  你瞧,一个乡下的无知的乳母,何以知道三郎先在东京是一个贵公子,更何以知道他出则肥马轻裘。
  又如第七章中,主人公得了未婚妻所赠之银,在东渡的舟中,拿出拜伦的诗来读后,又翻译了一大篇汉文等处,实在是画蛇添足,使读者的自幻观念,完全破灭,不得不自觉到“在这里读虚构的小说”上去。
  还有第九章中,主人公到了日本,跟他母亲妹妹到小田原龙山寺去上先祖代代的坟的时候,他的感情,应该是如何的急迫,而他在寺的山门口,竟有看取册寺门联,悠悠批评这“蒲团坐耐江头冷,香火重生劫后灰”的联句的余裕,实在要使读者感到无限的滑稽。
  诸如此类,还指不胜指,我恐怕一般崇拜曼殊的青年,要出来骂我吹毛求疵,不再做下去了。
  这一回因为养病山中,偶尔读到了曼殊大师的遗著,所以拉杂写了这一篇感想,请读者勿要误会,说我在攻击这薄命的诗人,而藉以自豪。老老实实,凭我良心说起来,我对于曼殊的漂泊的一生,是很表同情,很表敬意的,不过他的小说,尤其是《断鸿零雁记》,我觉得不敢赞成而已。
一九二七年五卅的午前作于逃难养病的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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