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八十四
起訖時間 起仁宗嘉祐元年九月盡是年十二月
卷 名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百八十四
帝 號 宋仁宗
年 號 嘉祐元年(丙申,1056) 全 文
九月壬午,司馬光又上疏曰:
臣聞書曰「遠乃猷」,詩云「猶之未遠,是用大諫」。況國家之弊,在於樂因循而多諱忌,不於安治之時豫為長遠之謀,此患難所由而生也。自古帝王,即位則立太子,此不易之道也。其或謙撝未暇,則有司為請之,所以尊社稷,重宗廟,未聞人主以為諱也。及唐中葉以來,人主始有惡聞立嗣者,髃臣莫敢發言,言則刑戮隨之,是以禍患相尋,不可復振。不知本強則茂,基壯則安。今上自公卿,下至庶人,苟有忠於國家者,其心皆知當今之務,無此為大,然而各畏忤主之誅,莫敢進言。獨臣不愛犬馬之軀,為陛下言之。
歷觀春秋以來,迨至國初,積千六百年,其間兵寢不用者,不過四百餘年。至如聖朝芟夷僭亂,一統天下,朝野之人,自祖及孫,耳目相傳,不識戰鬥。蓋自上世以來,未有若今之盛也。且國家於州縣倉庫,斗糧尺帛,未嘗不嚴固扃鐍,擇人而守之;況國家融明閎茂之業,豈可不謹擇親戚可信任者,使助陛下守之乎?陛下獨不念太祖、太宗跋履山川,經營天下,真宗宵衣旰食,躬致太平之艱難乎?此臣所以夙夜皇皇,起則思之,臥則計之,感歎涕泗而不能已也。或者謂臣身賤居外,而言朝廷之事,侵官也。臣愚以為自古諫諍無官,自公卿大夫至於庶人、百工、商旅、矇瞍、芻蕘,無有不得言者,所以達下情而察國政也。若置官而守之,非其官者皆不得言,則下情壅而不通,如是則國家雖有迫切之憂,行道之人皆知之,而在上者莫得聞也,此其為害,豈不深乎?曏以水災親下明詔,延訪中外而勤求得失,臣安敢舍此大節,隱而不言,其餘瑣碎,豈足道哉?欲望陛下察臣區區之心,斷而行之,使遠近渙然,無復憂疑,自然神靈悅於上而災異伏,觽庶喜於下而姦宄消,至於草木、昆蟲,靡不蒙被其福,其為功業,豈不盛哉?惟陛下早留神裁察。 時范鎮亦累奏辭所除官,且乞因恭謝大禮決定大議。其言曰:「臣前後三準中書劄子,趣臣赴臺供職,有以見陛下愛臣之深也。初臣待罪,陛下不加以罪,而又遷擢之,臣未即赴職,而陛下三降聖旨敦趣之,是陛下之恩意於臣篤且至也。而臣終不敢輒輕就者,自陛下擢臣為諫官,臣已將身許陛下也。今日之事,乃是臣致命之秋,陛下不用臣之言,賜臣之死,則臣一身之輕,何足卹也?陛下感悟臣言,而為宗廟社稷計,則臣之言任可重也。不以一身之輕,而廢其可重之言者,臣之職也。臣之身一人之私也,臣之言觽人之公也,宗廟社稷之計也。陛下與其卹一人之私,孰若行觽人之公,以為宗廟社稷計,誠能因大禮,定大議,決然誕告於庭,則陛下收納諫之名,以慰天下人心,豈不美哉!如是而臣雖就死,無所憾也。生而進之可也,退之亦可也,於陛下職無所負也,於臣之初心亦無所愧也。
庚寅,命宰臣富弼攝事於太廟,樞密副使田況於皇后廟,程戡於奉慈廟。
辛卯,恭謝天地於大慶殿,大赦,改元。
丁酉,加恩百官。
戊戌,禮部員外郎、知制誥韓絳為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絳辭不行。
己亥,詔知荊南魏瓘、湖北轉運使王綽、知辰州竇舜卿:「所奏彭士羲遣衙內指揮使覃師明欲歸款,須令自齎降表至澧州【一】,始行撫納之。其十三州刺史進奉,宜與減落五七州,仍具處置次第以聞。」五月甲辰、八月辛酉兩日事可考。
庚子,賜致仕大卿、監以上及曾任近侍之臣束帛、羊、酒。
壬寅,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使、太常少卿、直昭文館周湛為度支副使。舊制,發運司保任軍將至三司,不復考覈而皆遷之。至是,以名上者三十五,湛覈其濫者二十五人。
癸卯,侍御史范師道知常州,殿中侍御史趙抃知睦州。先是,宰相劉沆進不以道,深疾言事官,因言:「自慶曆後,臺諫用事,朝廷命令之出,事無當否悉論之,必勝而後已。又專務抉人陰私莫辨之事,以中傷士大夫。執政畏其言,進擢尤速。」遂舉行御史遷次之格,滿三歲者與知州。而抃等又嘗乞避范鎮,各請補外,沆遽引格出之。師道及抃蓋嘗攻沆之短。中丞張□等言沆挾私出御史,請留抃及師道,不報。
詔三司自京至泗州置狹河木岸【二】,仍以入內供奉官【三】史昭錫都大提舉,修汴河木岸事。司馬光記聞云:「張鞏建議大興狹河之役,使河面具闊百五十尺,所修自東京抵南京,南京已下更不修也。今歲所修止于開封縣境。」不知所云今歲是何年,或即是嘉祐六年。自東京至南京,當是嘉祐元年九月,已經史昭錫提舉,故不更修。又據本志載狹河議,始于嘉祐六年張鞏判都水時【四】,不知張鞏判都水果是何年。按實錄所書,嘉祐元年九月,蓋已命官修狹河,或此時鞏已判都水,未可知也。治平二年七月,實錄所書與本志同,但不出張鞏姓名耳,當考之。
甲辰,詔三司置司編祿令,以知制誥□奎、右司諫馬遵、殿中侍御史呂景初為編定官。初,樞密使韓琦言:「內外文武官俸入添支,并將校請受,雖有品式,每遇遷徙,須申有司檢勘中覆,至有待報歲時不下者,故請命近臣,就三司編定之。」
乙巳,山南東道節度使、同平章事、判大名府賈昌朝為侍中,留再任。
丙午,范鎮又以書遺執政曰:「鎮竊以天下之事,無難易而有是非。苟是焉,雖難必為;苟非焉,雖易不可為也。難易之際,又有機焉,不可以忽。諸公視今日之事,與前日為孰難?必曰今日難於前日,安知他日不難於今日乎?以為他日易而可為,則今日不為難也;以為今日難而不可為,則他日不為易也。此所謂難易有機,不可以忽也。事早則濟,緩則不及,先聖賢所以貴於及機會也。諸公謂姦言已入,今日不可弭,姦言他日可以弭乎?邪正之不並久矣,君子小人之於天下也常相半,君子之欲有為,豈能盡去小人而後有為?使小人不用事而已。譬之陰陽,陰進則陽退,陽退則陰進,當陽之進時,豈能盡退髃陰,使陰不用事?而君子之退小人,亦使小人不用事,使小人不用事者,在君子所為是而已矣。今為宗廟社稷計,以應天變,以順人心,以副主上委任之意,可謂是矣。而諸公以嫌疑形跡處之,為忠義而以嫌疑形跡處之,此鎮所以請臨漖也。三請臨漖矣,伏惟早賜裁處。」先是,執政諭鎮,以上不豫,諸大臣亦嘗建此策,今間言已入,為甚難,故鎮書及之。 丁未,宣政使、寧遠留後、入內副都知石全彬為宣慶使、武信留後,罷入內副都知;內藏庫使、彭州刺史、內侍押班鄧宣言為入內右班副都知。宣言為副都知,乃十月癸酉,今并書。
宰相富弼言:「河北西蕃官諸族首領物故者之子孫弟姪,舊制須年及十七、本族及二千戶者方得承襲職名,仍降一等。自西賊破蕩以來,族帳凋耗,請自今更不降等,仍便許承襲。」從之。
冬十月丁卯,出內藏庫銀十萬兩,絹二十萬匹,錢一十萬貫,下河北市糴軍儲。
先是,提舉糴便糧草薛向建議,並邊十一州軍歲計粟百八十萬石,為錢百六十萬緡,豆六十五萬石,芻三百七十萬圍,並邊租賦歲可得粟、豆、芻五十萬,其餘皆商人入中,請罷並邊入中粟,自京輦錢帛至河北,專以見錢和糴。時楊察為三司使,請用其說,因輦絹四十萬匹,當緡錢七十萬,又畜見錢及擇上等茶場八,總為緡錢百五十萬,儲之京師,而募商人入錢並邊,計其道里遠近,優增其直,以是償之【五】,且省輦運之費,惟入中芻、豆,計直償以茶如舊。初,用向議行見錢法,在皇祐三年正月。薛向建議,據本志附此,所給錢帛,與實錄不同,當考。嘉祐三年九月,當并考。
戊辰,禮部員外郎、知制誥韓絳為龍圖閣直學士、知瀛州。翰林學士歐陽修率同列言絳宜在朝廷,瀛州非所處也,遂留不行。
追復崇信節度副使尹洙為起居舍人、直龍圖閣,湖州長史蘇舜欽為大理評事、集賢校理【六】,樞密使韓琦為之請也。
庚午,宣徽南院使、判河中府□育復為資政殿大學士、尚書左丞、知河中府,育以疾自請之。
辛未,草澤宋堂為國子四門助教。堂,雙流人。性跌宕,不事生業。擬陳子昂作感遇詩,以諷上建儲事。著蒙書數十篇、春秋新意、七蠹、西北民言,頗究時務,數為近臣所薦。至是,翰林學士趙燍又上其所著書,特錄之。
十一月己卯朔,復右班殿直、單州監押張忠為閤門祗候。忠,恩州城下有勞,嘗為廬州監押,遣討儂智高,而辭以母老不行,編管池州,累更赦而復之。
庚辰,詔武臣為路分鈐轄及六周年者,給添支錢五十千。
辛巳,樞密使、河陽三城節度使、同平章事王德用罷樞密使,為忠武節度使、同平章事、景靈宮使。先是,御史趙抃累章言德用貪墨無厭,縱其子納賂,差除多涉私徇,加之羸病,拜起艱難,失人臣禮,乞加貶黜。而德用亦自求去位至五六,乃從之。尋罷景靈宮使,為同髃牧制置使。聽五日一朝會,子若孫一人扶之。同髃牧使,乃十一月壬辰,今并書。趙抃言德用不任職,據蘇輔所撰墓銘,本傳無之。德用罷時,抃去御史府矣。據抃奏矒,則自去年十月十六日以後,言德用不一章也。德用本傳云:德用自鄭州復為樞密使。明年,富弼相,會契丹使耶律防至,德用與之射玉津園,防曰:「天子以公典樞密而用富公為相,可謂得人矣。」帝聞之喜,賜御弓一、矢五十。按防乃至和二年乾元節使者,四月己亥入見,丁未辭,而召富弼入相,實六月丙申,防安得留京師至此時!云云必誤。德用墓銘王珪作,神道碑歐陽修作,並有是言。范純仁作富弼行狀亦有是言,本傳蓋因之。墓銘指耶律防,而神道碑但稱契丹使者,豈修已覺其誤,故沒其姓名耶?純仁又出修後。大抵德用再入西府耄矣,云云殆溢美,今削去不書。嘉祐二年三月,防復來,此時德用已卒。江鄰幾雜志云:富、范議建儲,王德用在密府,合掌加額云:「置這一尊菩薩何地?」永叔聞之,罵作老衙官,及為神道碑,頗溢美。議建儲,即是此年春事。趙抃劾德用不任,職或由此。蓋抃亦嘗奏請建儲也,然無所考見。江氏稱范、富誤也,已改之。
山南東道節度使、兼侍中、判大名府賈昌朝為樞密使。翰林學士歐陽修言:
臣伏睹近降制書,除賈昌朝為樞密使者【七】。旬日以來,中外人情,莫不疑懼,搢紳公論,漸以沸騰。蓋由昌朝稟性回邪,執心傾險,頗知經術,能緣飾姦言,善為陰謀,以陷害良士,小人朋附者觽,皆樂為其用。前在政事,屢害善人,所以聞其再來,望風畏恐。陛下聰明仁聖,勤儉憂勞,每於用人,尤所審擇。然而自古毀譽之言,未嘗不並進於前,而聽察之際,人主之所難也。臣以謂能知聽察之要,則不失之矣。何謂其要在先察毀譽之臣【八】,若所譽者君子【九】,所毀者小人,則不害其為進用矣;若君子非之,小人譽之,則可知其人不可用矣。
今有毅然立朝,危言正論,不阿人主,不附權臣,其直節忠誠,為中外素所稱者,君子也。如此等人,皆以昌朝為非矣。宦官宮女,左右使令之人,往往小人也。如此等人,皆以昌朝為是矣。陛下察此,則昌朝為人可知矣。今陛下之用昌朝,與執政大臣謀而用之乎?與立朝忠正之臣謀而用之乎?與宦官左右之人謀而用之乎?或不謀於臣下,斷自聖心而用之乎?
昨聞昌朝陰結宦官,創造事端,謀動大臣,以圖進用。若陛下與執政大臣謀之,則大臣自處嫌疑,必難啟口;若立朝忠正之士,則無不以為非矣。其所稱信以為可用者,不過宦官左右之人爾。陛下用昌朝,為天下而用之乎?為左右之人而用之乎?臣伏料陛下必不為左右之人而用之也。然左右之人,謂之近習,朝夕出入,進見無時,其所讒諛【一○】,能使人主不覺其漸。昌朝善結宦官,人人喜為稱譽,朝一人進一言,暮一人進一說,無不稱昌朝之善者。陛下視聽漸熟,遂簡在聖心,及將用之時,則不必與謀議也。蓋稱薦有漸,久已熟於聽矣。是則陛下雖斷自聖心,不謀於人而用之,亦左右之人積漸稱譽之力也。陛下常患近歲大臣體輕,連為言事者彈擊,蓋由用非其人,不協物議而然也。
今昌朝身為大臣,見事不能公論,及交結中貴,因內降起獄,規圖進用。今聞臺諫方欲論列其過惡,而忽有此差除,是以中外疑懼,物論沸騰也。今昌朝未來,外議已如此,若使居其位,必不免言事者上煩聖聽,不爾,則昌朝遂得傾害善人,壞亂事體,必為國家生事。臣願聖聰抑左右陰薦之言,採搢紳公正之論,速罷昌朝,還其舊任,則天下幸甚!
臣官為學士,職號論思,見聖心求治甚勞,而一旦用人偶失,而外廷物議如此,既有見聞,合思裨補。
是日,范鎮入對垂拱殿,言:「臣待罪中,蒙恩除知雜御史,七降聖旨【一一】,趣臣赴臺。臣雖甚愚,知陛下必以臣言為是,然久而不決者,竊恐左右近習,以為陛下已安【一二】,不用為此,以惑陛下,是佞邪無識之人,不可不察。古人所謂小人愛人以姑息者,正謂此輩。臣愚謂陛下既安,尤當為之,以答天意,天意報貺,必蒙子孫無疆之慶,此天人相與之際,必然之理。願陛下黜小人姑息之淺見,察臣至言,則大臣不敢畏避,必能輔佐陛下,以為宗廟之計。臣前後上章凡十九次,竊慮留中,大臣不盡得見,今錄進呈,乞付中書、樞密大臣同共參詳,有異議者,乞令與臣廷辨,謂臣不然,即乞明加臣罪,不加臣罪,即乞解臣言責,臣之至情,盡在於此【一三】。」鎮待罪幾百日,鬚髮為白,至泣以請。上亦泣曰:「朕知卿忠,卿言是也,當更俟三二年。」鎮由是卒辭言職,朝廷不能奪也。
己丑,新除戶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范鎮復為起居舍人,充集賢殿修撰。 宣徽南院使【一四】、彰信節度使、判成德軍李昭亮加同平章事、判大名府。上以塗金紋羅書曰:「李昭亮親賢勳舊。」命其子閤門祗候惟賓持以賜之。昭亮判大名,乃壬午日,嫌與范鎮改官事相錯,故移見己丑以下。
庚寅,錄潭州進士楊謂為郊社齋郎。先是,蠻猺數寇邊,史館檢討張芻責監潭州稅;及天章閣待制劉元瑜知潭州,芻遂以說干元瑜,使謂入梅山招諭。其酋長四百餘人,皆出聽命,因厚犒之,籍以為民,凡千一百戶,故朝廷特錄謂功。通梅山蓋自此始。張芻責官潭州,在至和元年二月。劉元瑜知潭州在元年四月。此據元瑜傳及沈括所作張芻墓銘刪修。實錄云謂誘山下蠻猺唐和等七百餘人內附。唐和出降,乃慶曆七年事,實錄誤也。
辛卯,錄故東頭供奉官咸剛子淵為三班借職,渭為下班殿侍、三班差使,特給請受。以剛捕蠻賊於武岡縣鬥死也。 癸巳,草澤黃晞為太學助教致仕。晞,建安人。少通經,聚書數千卷,學者多從之遊。著聱隅書十卷,自號聱隅子,又名歔欷瑣微論。聱隅者□物之名,歔欷歎聲,瑣微述辭也。慶曆中,石介在太學,遣諸生以禮聘召,不至。至是,樞密使韓琦表薦之,受命一夕而卒。
甲午,命鹽鐵副使郭申錫、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使高良夫,同相視汴口利害以聞。
丙申,詔:「伎術官合奏蔭者止授以伎術官,仍一次而止。其封贈,初以副率,次正率,次小將軍,毋得隔資而授。司天監官聽贈至大卿、監止。」初,知制誥王珪言:「近歲伎術官,因緣進拔者甚觽,其合奏蔭者,又參用士人之條而無定數【一五】,雜污仕塗,莫斯為甚。請自今各以其類推恩,若醫官使奏醫學,教坊使奏色長之類,仍只許奏一人,不惟使世專其藝【一六】,誠足以革入官之濫。」下兩制並以伎術官封贈詳定【一七】,而翰林學士承旨孫抃等以謂伎術官,法毋得任子及封贈,今若以類推恩,亦近漢疇人子弟之法,故著此條。
己亥,鹽鐵副使、刑部員外郎郭申錫都大提舉河渠公事。
庚子,復知渭州任顓為龍圖閣直學士。先是,夏人殺其國母,延、慶、秦、并四路,皆以邊警聞,涇、原獨無所上,朝廷疑其斥堠不密,顓具言保無他虞,上又遣使覘之,得實,乃還顓舊職。夏人殺其國母,即沒藏是也。事在十月,至十二月乃來告。 復內殿崇班周永清為閤門祗候。永清因養子凶悍,欲訴其家事自首。其祖美嘗作子奏之【一八】,奪閤門祗候。至是,知并州龐籍言美有戰功,身後惟有一孫,特復之。 甲辰,降知澶州、樞密直學士、給事中施昌言為左諫議大夫、知滑州,天平留後李璋為邢州觀察使,司封員外郎燕度為都官員外郎,北作坊使、果州團練使、內侍押班王從善為文思使,度支員外郎蔡挺追一官勒停,內殿承制張懷恩潭州編管,大理寺丞李仲昌英州衙前編管。 先是,宰相文彥博、富弼主仲昌議,開六塔河,不聽賈昌朝所言,昌朝以為恨。及六塔功敗,仲昌等皆坐責,中書議不勝,昌朝因欲動搖宰相,乃教內侍劉恢密奏六塔水死者數千萬人,穿土干禁忌,且河口岡與國姓御名有嫌,而大興鍤畚,非便。詔遣中使置獄,殿中侍御史呂景初意昌朝為之,即言事無根原,不出政府,恐陰邪用此中傷善良。 乃更遣殿中侍御史裏行□中復與文思副使帶御器械鄧守恭等往澶州鞫其事,促行甚急,一日內降至七封。中復固請對乃行,既對,以所受內降納御座,言:「恐獄起姦臣,非盛世所宜有。臣不敢奉詔,乞付中書行出【一九】。」上從之。時號中復為鐵面御史。
中復馳往,較景德戶籍,乃趙征村,實非御名。六塔河口亦無岡勢,但劾昌言等奉詔俟秋冬塞北流,而擅違約,甫塞即決,損國工費。懷恩、仲昌乃坐取河材為器,盜所監臨,故重貶之。昌朝讒,雖不效,亦即召為樞密使。
仲昌,垂子也。垂知河事,嘗上導河形勝書,欲釃別派,使緩而不決。至仲昌,反塞河,背戾家學,遂以貶終焉。仲昌既貶,朝廷始專治西隄,以衛北京及契丹國信路,不復治東隄。
上之得疾也,賈昌朝陰結右班副都知武繼隆,令司天官二人於大慶殿庭兩府聚處,執狀抗言國家不當穿河於北方,致上體不安。文彥博知其意,顧未有以制。數日,二人又上言請皇后同聽政,亦繼隆所教也。史志聰等以其狀白執政,彥博視而懷之,有喜色,同列問,不以告。既而召二人詰之曰:「汝今日有所言乎?」對曰:「然。」彥博曰:「天之變異,汝職所當言也,何得輒預國家大事!汝罪當族。」二人懼,色變。彥博曰:「觀汝,直狂愚爾,未欲治汝罪,自今無得復爾!」二人退。彥博乃以狀示同列,同列皆憤怒曰:「奴敢爾妄言,何不斬之?」彥博曰:「斬之則事彰灼,於中宮不安。」觽皆曰:「善。」
及議遣司天官定六塔於京師方位【二○】,彥博復遣二人往。繼隆白請留之,彥博曰:「彼何敢輒妄言,有人教之爾。」繼隆默不敢對。二人至六塔,恐治前罪,乃更言:「六塔在東北,非正北,無害也。」武繼隆教司天官事,據記聞當在上疾時,今附見。鐵面御史,並乞付中書行出【二一】,及內降七封,並據曾氏南遊記舊。曾氏又以治恩、冀河流【二二】,斷趙征村岡勢為韓琦主議,誤也。專治西隄,據稽古錄。江氏雜志云:許州賈侍中坐語及黃河事,賈云金隄只有西岸【二三】。漢書「左隄強則右隄傷」,既無東岸,自無決理,不須歲修築。然今每歲不減十萬夫役,無敢減省者。江志此事,恐與稽古錄所書相參合,當考。又云:張安道云河決六塔口,河北稅賦放百七十萬石。今舉天下所得以奉河北【二四】,歲三百萬者,河決之患也。原其所由,下流多置橋,水不暢泄,為世大患,去澶橋,則河患息矣。
河獄始興,趙抃猶未出也,嘗具奏云:「臣自四月至七月,累次論奏李仲昌等修河敗事,乞重行貶黜,朝廷量與責降,然未快髃議。陛下采收下情,憫傷重役,將窮究仲昌等罪狀,正國家之典刑,宣諭中書,輔臣行之可也。若事有干涉,付樞密院治之可也。奈何一旦事從中出,差一臺官以訊劾之,遣四內臣以監視之,纔及數日之內,三出內降文字,中外驚駭。外議以謂初發二小臣之罪者,誰為奏陳?今起二小臣之獄者,孰與評議?所可惜者,國體之重,不詢於公卿大臣;政事之權,乃付之宦官女子。至於政府,見如此等事,始不預議,終無執持,將順奉行,焉用彼相?臣恐斜封墨敕之弊,不足罪於昔時;告密羅織之風,復基禍於今日矣。伏望特賜指揮,追還內降之命,檢會臺官並臣前後論奏仲昌等章疏,詳酌,重行貶竄。如此,則朝廷綱紀,不遂隳壞;人情物論,庶無憂疑也。」奏矒在九月六日後十一日前,不得其的時,今因獄竟,乃附此。數日之內。三出內降文字,與曾氏所記一日七封不同,必曾氏誤也。今兩存之,埙考。呂景初傳云內遣中人置獄【二五】。景初有言,乃更遣御史同訊。據趙抃奏矒,則當時固已遣御史,但以四內臣監之爾。又據曾氏南遊記舊,則□中復始受命,亦是內降文字。中復入對,納內降,乃自中書行出。而中復本傳載此事亦不詳,未知孰是也。
乙巳,河北轉運使、少府監李參為右諫議大夫。參前自鹽鐵副使、司封郎中遷少府監,將漕河北,至是才三月也。書此為三年五月郭申錫降官張本。
十二月戊申朔,右司諫呂景初言:「伏睹詔書,今後雖遇辰牌,當留一班,令臺官上殿,欲望諫官同此。」從之。 壬子,兵部侍郎、平章事劉沆罷為工部尚書、觀文殿大學士、知應天府。 范師道、趙抃既出,御史中丞張□言:「天子耳目之官,進退用舍,必由陛下,奈何以宰相怒斥之!願明曲直,以正名分。」又請與其屬俱出。□中復指沆治溫成喪,天下謂之「劉彎」,俗謂鬻棺者為彎,則沆素行可知;沆亦極詆臺官朋黨。先是,狄青以御史言罷樞密使,沆因奏御史去陛下將相,削陛下爪牙,殆將有不測之謀。而□等益論辨不已,凡上十七章。沆知不勝,乃自請以本官兼一學士守南京,故有是命。尋詔沆遇大朝會,綴中書班,出入視其儀物。
□為中丞,彈劾無所避,上謂□曰:「卿孤特,乃能如是!」□曰:「臣朴學愚忠,仰託睿聖,是為不孤。今陛下之臣,持祿養交者多【二六】,而赤心謀國者少,陛下似孤立也。」上亦為之感動。
翰林學士、兼侍讀學士、中書舍人、集賢殿修撰、權知開封府曾公亮為給事中、參知政事,龍圖閣直學士、刑部郎中、知江寧府包拯為右司郎中、權知開封府。
拯立朝剛嚴,聞者皆憚之,至於閭里童稚婦女亦知其名,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舊制,凡訟訴,不得徑造庭下,府吏坐門,先收狀牒,謂之牌司。拯開正門,徑使至庭自言曲直,吏民不敢欺。京師大水,因言中官、勢族築園榭多跨惠民河,故河塞不通,乃悉毀去。或持地券自言,有偽增步數者,皆審驗劾奏之。
置太常寺郊社局令一員。
乙卯,太子中允、天章閣侍講胡瑗管勾太學。始,瑗以保寧節度推官教授湖州,科條纖悉備具,以身先之。雖盛暑必公服坐堂上,嚴師弟子之禮。視諸生如其子弟【二七】,諸生亦信愛如其父兄【二八】,從之遊者常數百人。慶曆中,興太學,下湖州取其法,著為令。瑗既為學官,其徒益觽,太學至不能容,取旁官舍處之。禮部所得士,瑗弟子十常居四五,隨材高下,喜自修飾,衣服容止,往往相類,人遇之,雖不識,皆知其為瑗弟子也。於是擢與經筵,治太學猶如故。實錄稱瑗以天章閣侍講管勾太學。按墓表,嘉祐元年,遷太子中允、天章閣侍講,仍居太學,然不見初除天章閣侍講是何月日。當考。
丙辰,太子中允、集賢校理丁諷言:「按春秋緯,五帝之名曰靈威仰、赤熛怒、含樞紐、白招矩、汁光紀。今每歲奉祠,而祝文、位版皆書其名,令有司斥呼,非所以恭神之意。」於是下太常禮院議定而去之【二九】。
己未,髃牧判官、太常博士王安石提點開封府界諸縣鎮公事。
如京使、知府州折繼祖領康州刺史,仍賜錢五十萬。繼祖改葬其父,而請借月俸,因以推恩也。
壬戌,樞密使賈昌朝辭兼侍中,從之。
甲子,夏國主諒祚遣祖儒嵬名、聿則慶唐及徐舜卿等來告其母沒藏氏卒。初,李守貴者嘗為遇乞掌出納,補細吃多巳者,嘗侍曩霄及沒藏氏於戒壇院,故出入沒藏氏所無所間。沒藏氏既通守貴,又通吃多巳。守貴憤怒,於是殺吃多巳及沒藏氏。訛尨族守貴,保養諒祚,因以其女妻焉,時諒祚生九歲矣。是年十月丁卯,實錄書環慶經略司言:「夏國小大王阿叔嵬迷裂皈與沒藏、訛尨殺其國母及補細相公,而訛尨挈小大王歸其族,已戒沿邊鎮寨預備之。」按所稱小大王,即諒祚也,補細相公,即吃多巳也。嵬迷裂皈,或是李守貴。然事與正史差不同,今但從正史及實錄諒祚傳。沒藏、訛尨死,當是今年秋,既不得其月,因遣使來告,始書之。
乙丑,輟視朝,以諒祚母喪故也。
戊辰,開封府判官、祠部郎中、集賢校理馮浩為祭奠使,文思副使張惟清為弔慰使。
癸酉,契丹國母遣奉國節度使、驍衛上將軍蕭扈,起居郎【三○】、知制誥、史館修撰韓孚;契丹遣懷德節度使耶律煜、廣州防禦使韓惟良來賀正旦。扈等言陽武寨天池廟侵北界。中書、樞密院按舊籍,陽武寨地本以六蕃嶺為界。康定中,北界耕戶聶再友、蘇直等南侵嶺二十餘里,代州累移文朔州,而朝廷以和好存大體,命徙石槵。未幾,又過石槵之南,遂開塹以為限,天池廟屬寧化軍橫嶺鋪。慶曆中,北界耕戶杜思榮侵入冷泉村,近亦有石槵為表。乃詔館伴使王洙以圖及本末諭扈等。王洙持地圖諭扈等,乃明年正月壬午,今并書。張方平載王洙詰蕭扈事,見熙寧八年正月乙酉;聶再友、蘇直、杜思榮事,見慶曆元年十二月庚辰,又五年五月甲寅,并此嘉祐元年十二月癸酉。其初葺天池廟,在大中祥符九年五月甲辰朔。 乙亥,詔尚書省:「司勳、司封、職方、駕部、庫部、度支、金部、倉部、都官、比部、司門、主客、膳部、屯田、虞部、水部,自今以未有差遣帶職京朝官領之,如闕人,即差正郎或員外郎自轉運使、提點刑獄、知州得替人,如又闕人【三一】,即差通判得替員外郎【三二】,月給添支錢五千,京官三千。其鴻臚、太僕、衛尉寺丞、將作監差得替卿、監,一人月給七千。並許伺候合入差遣,仍各差提印剩員四人。」
是月,命宰臣文彥博監修國史。初,除彥博為昭文館大學士,止兼譯經潤文使,以劉沆為監修國史。至是沆罷,彥博始有此命。
注 釋 【一】澧州原作「灃州」,據閣本及宋會要蕃夷五之八三改。
【二】木岸原作「水岸」,據閣本及宋史卷一二仁宗紀四、卷九三河渠志改。下同改。
【三】供奉官「奉」原作「俸」,據閣本改。 【四】判都水時「水」原作「大」,據閣本及下文改。
【五】以是償之宋史全文卷九下作「以是價貶」,疑是。 【六】蘇舜欽為大理評事集賢校理「欽」原作「卿」、「為」上原有「復」字,據閣本改、刪。
【七】除賈昌朝為樞密使者「除」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歐陽文忠公文集卷一一○論賈昌朝除樞密使劄子補。
【八】何謂其要在先察毀譽之臣「謂」原作「則」,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書改。
【九】所譽者君子「譽」原作「舉」,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同上書改。
【一○】其所讒諛「所」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一一】七降聖旨「七」原作「上」,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五一英宗冊立始末、宋蜀文輯存卷八錄名臣奏議卷七三改。
【一二】以為陛下已安「以」原作「更」,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二書改。
【一三】盡在於此「在」字原脫,據同上兩本及同上二書補。
【一四】宣徽南院使「使」字原脫,據閣本補。
【一五】無定數「定」字原脫,據宋會要職官三六之一一三補。 【一六】使世專其藝同上宋會要作「可使世專其藝」,義優。
【一七】並以伎術官封贈詳定「以」字原脫,據同上宋會要補。
【一八】其祖美嘗作子奏之義不可解,疑有訛脫。
【一九】乞付中書行出「行出」二字原互倒,據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四七再修澶州決河乙正,下文李燾自注云「乞付中書行出」亦可證。
【二○】司天官「官」上原有「監」字,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刪。
【二一】付中書行出「付」字原脫,據長編紀事本末卷四七再修澶州決河補。 【二二】治恩冀河流「流」原作「疏」,據同上書改。
【二三】只有西岸「有」原作「自」,據閣本及同上書改。
【二四】以奉河北「奉」原作「塞」,據同上書改。
【二五】內遣中人置獄「遣」原作「降」、「置」原作「署」,據閣本及宋史卷三○二呂景初傳改。
【二六】持祿養交者多「祿」原作「錄」,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編年綱目卷一五、宋史全文卷九下改。
【二七】視諸生如其子弟「子弟」原作「父兄」,據宋史卷四三二胡瑗傳改。
【二八】諸生亦信愛如其父兄「父兄」原作「子弟」,據同上書改。
【二九】議定而去之「定」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補。 【三○】起居郎「郎」下原有「中」,按遼史有起居郎而無起居郎中,因刪。
【三一】如又闕人「又」原作「有」,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會要職官四之三改。
【三二】得替員外郎「替」原作「除」,據同上兩本及同上書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