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十五
起訖時間 起真宗大中祥符四年正月盡是年五月
卷 名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七十五 帝 號 宋真宗
年 號 大中祥符四年(庚戌,1011)
全 文 春正月丙子,知茂州郭用之言,夷族首領、耆老董瓢等,頃多侵擾,今相率於州北三溪刑牛犬,誓不為寇。
舊制,縣吏能招增戶口者,縣即升等,仍加其俸緡。至有析客戶為主,雖登于籍,而賦稅無所增入。戊寅,下詔禁之。
己卯,命開封府推官、太常丞李階齎書諭契丹,以特祀汾陰,令至境上付其疆吏。(李階,未見。)
庚辰,詔北緣邊州軍官屬,自今不得以迎送為名,出城寨馳獵,犯者以違制論。 賜諸王府侍講、國子博士張潁器幣,潁講尚書終篇故也。 陝西提點刑獄司言,邠寧環慶副都部署陳興,縱所部禁兵為劫盜,又釋不誅。辛巳,徙知永興軍府王嗣宗代之【一】。
邠州城東有靈應公廟,傍有山穴,髃狐處焉。妖巫挾之為人禍福,風俗尤信向,水旱疾疫悉禱之,民語為之諱狐。及嗣宗至,燻而逐之,盡塞其穴,淫祀遂息。
詔應汾陰行事官及職掌人,敢有懈惰者,勿以赦原。 豐州北藏才西族【二】、中族首領奴移、橫全等,鎫遣其子來貢。
癸未,代州言粟斗十餘錢。
甲申,趙德明奉表訴明愛等侵耕其綏州界,乞遣使按視。詔張崇貴詳度,令明愛等還內地。 乙酉,親習祀后土儀於崇德殿。初,有司詳定止習壇上儀。上崇重大祀,乃并廟庭及封石匱儀篃習焉。
命樞密直學士周起、閤門祇候郭盛、入內殿頭閻文慶編次貢奉。 給事中种放自終南山來朝。
丁亥,謁啟聖院太宗神御殿、普安院元德太后聖容,告將行也。
定州科鹿角數多,詔河北轉運使裁減之。
己丑,詔:「大祀酹酒銀鑵器止用常御者,非朕恭潔之意。其令有司造十五枚,付光祿寺別貯,仍刻字識之,勿他用。」 庚寅,詔江湖間貧民捕魚,豪戶不得封占。從知洪州王濟之請也。 壬辰,詔河南府孟、鄭州所發浚汴口役夫,今年夏稅【三】,止令本處輸納。
甲午,客省使、誠州刺史李允正為鄜延路部署。時趙德明頗踰軼。初,允正被病,授河陽部署,以便頤養,不半月亟徙焉。仍令內侍密詔存諭。允正未至,即命計度汾陰行宮道路,曹利用權鄜延路部署。(允正本傳云:張崇貴卒,亟徙允正。按崇貴是年八月乃卒,此時未也。若病,則不可知,今且削去,更徐考之。)
文思使靳懷德領長州刺史,為益州鈐轄。懷德歷官以彊幹稱,然酗酒多失,將行,別詔戒勖,又面誨之。懷德在劍外,果善於其職,軍民畏愛。
上以靈文疊降,盡志欽奉。且欲垂訓子孫,俾奉事無怠【四】,仍為誓文。乙未,命刻石置玉清昭應宮寶符閣下。(按本志,大中祥符元年四月,天書又降大內功德閣,而實錄本紀鎫不書。實錄于此載上語云「靈文三錫」,蓋兼指功德閣也。而本志又改三錫為疊降,今從本志。實錄于天禧元年正月壬戌,因詔書建節名,乃著其事。不知前此不以宣示何也。)
丁酉,車駕奉天書發京師,日上有黃氣如匹素,五色雲如蓋,紫氣翊仗。是夕,次中牟縣。 戊戌,次鄭。
命龍圖閣學士陳彭年、待制王曙同詳定邀駕詞狀。
己亥,次滎陽縣。
庚子,次鞏縣。右僕射、判河陽張齊賢見於汜水頓,侍食畢,即遣還任。
辛丑,過訾村,設幄殿,奉置三陵神坐,上鹷袍拜哭奠獻。是日,晴霽,始就次,蒼煙白霧起陵上,俄覆神幄,禮畢乃散,咸以為上哀慘所感。夕次偃師縣。
詔同州民於沙苑采薪蒸者,勿禁。 壬寅,車駕至西京。
甲辰,發西京,至慈澗頓,太官始進素膳。民有耕道旁者,召問慰撫,賜以茶荈。夕次新安縣。
二月乙巳朔,次澠池縣,杖太僕寺府吏霍鼎。先是,儀仗中悉以軍士給役,而鼎擅集貧民挽軛。上知之,令禮儀使劾罪科責,其判寺官及編排儀仗忠佐,特赦不問。
禁諸邑人以進奉為名,私染御服繒帛及製乘輿服用之物,飾以龍鳳。從編排進奉周起之請也。
命知河南府薛映造輦水小車十乘,付行在三司。時山路泉深,負汲者勞,上憫焉,俾運載以代其役【五】。
詔行在部署司,凡亡命卒及貧民小竊者,不須收捕,再犯者準法。
丙午,次硤石縣。
丁未,入陝州。是日雨,上謂殿前都指揮使曹璨曰:「諸軍衣裝,行止之間,泥潦霑污,曾不愛惜,此皆出民力,可申戒之。」 戊申,賜扈駕諸軍緡錢。
詔銟權東京留守向敏中等,以獄空故也。
己酉,次靈寶縣。
詔緣路病馬悉赴同州沙苑監養療,令髃牧司立殿最之法以賞丝之。
庚戌,次湖城縣。 辛亥,次閿鄉縣。
壬子,出潼關,渡渭河,次嚴信倉。遣近臣祀西嶽。
癸丑,次河中府。
甲寅,工部侍郎馮起為考制度使,刑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趙湘副之。
丙辰,次永安鎮,遣近臣祀河瀆。 丁巳,發永安鎮,有黃雲隨天書輦,法駕入寶鼎縣奉祗宮。
遣中使督開浚汴口,仍犒設官屬。 戊午,致齋。召近臣登延慶亭,南望僊掌【六】,北瞰龍門,自宮至脽上,列植嘉樹,六師環宿,行闕旌旗帟幕照耀郊次,眺覽久之。
趙德明遣使來貢。
己未,寶鼎縣瀵泉涌,有光如燭。
庚申,髃官宿祀所。
辛酉,具法駕詣脽壇,夾路燎火,其光如晝,甬道盤屈,周以黃麾仗。初,路由廟南,上以未修謁,不欲乘輿輦過其前,令鑿路由廟後。至是從新路至壇次,服笃冕登壇,祀后土地祇,備三獻,奉天書於神坐之左,以太祖、太宗鎫配,悉如封禪之禮。先是,脽上多風,及行禮,頓止。司天言黃氣繞壇,月重輪,觽星不見,惟大角光明。少頃,改服通天冠,絳紗袍,乘輦詣廟,登歌奠獻,省封石匱,遣官分奠諸神。登鄈邱亭,視汾河,望梁山,顧左右曰:「此漢武帝泛樓船處也。一時之樂,垂於千古。」即日,還奉祗宮,鼓吹振作,紫氣四塞,觀者溢路。民有扶老□幼不遠千里而至者,或感泣言曰:「五代以來,此地為戰場【七】,今乃獲睹天子巡祭,實千載一遇之幸也。」詔以奉祗宮為大寧宮,增葺殿室,設后土聖母像,又遣官祭告河瀆。
甘州回鶻、蒲端、三麻蘭、勿巡、蒲婆羅【八】、大食國、吐蕃諸族,并遣使來貢。蒲端又獻崑崙奴一,上閔其異俗,離去鄉土,命還之。
壬戌,御朝覲壇,受髃臣朝賀,大赦天下,恩賜如東封例。河中府特給復一年半,建寶鼎縣為慶成軍,給復二年。距脽上三里禁樵采。文武官該□封欲回授祖父母者,聽。四品以上官逮事太祖、太宗初潛,或嘗更邊任家無食祿者,祿其子孫。建隆佐命公王將相邱冢,命所在致祭。給西京分司官實奉三分之一。諸處負犯人并部送闕下者,皆刺滿面大字,毀形頗甚,尤可憫傷,自今不得更然。律令編敕內條目,失於重者,宜令法官詳定聞奏,務從輕典。賜天下酺三日。大宴穆清殿,賜父老酒食衣幣。上作汾陰二聖配饗銘,河瀆、西海等贊。(湘山野錄:真宗回蹕,次河中,長安父老三千人詣行在,表乞臨幸。种放以三不便諫,乃止。按國史、實錄略無此事。野錄又言放時有兄喪及乞還山林等,皆謬誤,與正史、實錄不合。今不取。)
癸亥,發慶成軍,觀瀵泉;夕次永安鎮。
詔緣邊州軍,有契丹界饑民逐糧而至者,速遣還,無得留止。
命龍圖閣待制查道先還東京,備鹵簿儀仗。
甲子,次河中府,賜扈駕諸軍緡錢。幸舜廟,賜舜井名廣孝泉,親作贊。渡河橋,觀鐵牛,又幸河瀆廟,廟西有西海望祭壇,上顧其壇制非廣,令有司討尋典故增築。登後亭,見民有操舟而漁、秉耒而耕者,上曰:「百姓作業其樂乎!使吏無侵擾,則日用而不知矣。」遂幸開元寺、紫極宮、逍遙樓,賦詩賜從臣。召草澤李瀆、劉巽,瀆以疾辭,授巽大理評事致仕。瀆,瑩子,□澹好古,王旦、李宗諤與之世舊,每勸其仕,瀆皆不答【九】。於是直史館孫冕言其隱操,陳堯叟復薦之。既辭疾不至,遣內侍勞問,令長吏歲時存撫。
賜西京、河中府、陝鄭二州緡錢,為宴犒肴酒之費也。 乙丑,御詔駐驆宣恩樓觀酺。
加號西嶽金天王曰順聖金天王,遣鴻臚少卿裴莊祭告。又詔葺伯夷叔齊廟。
丙寅,賜親王、輔臣、百官酺,宴於行在尚書省,凡二日,上作祀汾陰禮成詩【一○】,就宴所賜之。 丁卯,賜河中尹、寧王元偓衣帶、鞍馬,錢百萬,銀千兩,并經度制置使副、所過州府長吏器幣有差。
戊辰,發河中府,以寒食,申嚴火禁。過新市鎮,渡洛水橋,次嚴信倉。
己巳,次華陰縣,幸雲臺觀,觀希夷先生陳搏畫像,除其觀田租。
庚午,謁順聖金天王廟,髃臣陪位,廟垣內外列黃麾仗,遣官分奠廟內諸神。又幸巨靈真君觀,鎫除其田租。宴從官、父老於行宮之宣澤亭,紫雲如龍起嶽上,上作西嶽贊、僊掌詩。召見華山隱士鄭隱、敷水隱士李寧,賜隱號曰貞晦先生。隱自言始以經術為業,遇道士傳辟穀鍊氣之法,修習頗驗,遂居華山之王力巖【一一】(按華嶽志無王力巖。據雍勝略,王、刁三洞在華山東竇谷中,仙人王遙、刁自然登仙處在上中下三洞云。)二十餘年,冬夏常衣皮裘。寧精於藥術,老而不衰,每以藥施人,人與金帛多拒之【一二】。鎫賜御詩并茶藥、束帛,隱辭所賚不受。 辛未,次閿鄉縣。召承天觀道士柴通玄,賜坐,問以無為之要。賜詩、茶藥、束帛,除其觀田租。通玄年百餘歲,善服氣,語無文飾,多以修身謹行為說云。
壬申,次湖城縣。宴虢州父老于行宮門【一三】。 癸酉,次靈寶縣。
三月甲戌朔,次陝州。召草澤魏野,辭疾不至。野居州之東郊,不求聞達,趙昌言、寇準來守是州,皆賓禮焉【一四】。為詩精苦,有唐人風。契丹使者嘗言本國得其草堂集半帙,願求全部,詔與之。野既辭召命【一五】,即遣使圖上其所居,令長吏常加存撫。
乙亥,幸順正王廟,作鐵牛詩,宴從官、父老於霈澤惠民樓。又登北樓,望大河,觀山川形勝,賜運船卒時服,作詩題棟間。是日雨,石普請駐驆城中,勿涉泥濘,上作詩賜普,因令扈從至西京。
丙子,次硤石縣。
丁丑,次澠池縣。
陝西言芮城縣民樊景溫異居四十餘年,其家樗樹分生五枝,復合為一,景溫等感之,復同居。 戊寅,次新安縣。上之還也,以道遠,閔衛士肩輿執蓋之勞,多乘馬,御烏藤帽。
己卯,車駕入西京,賜迎駕僧道絹五百匹。 令京兆府禁民樵采种放莊園。 先是,許人入錢京師,就陝西請給。轉運使李士龍言管內所收課利匪多,支贍亦廣,望權罷三年,許之。
庚辰,上謂輔臣曰:「洛陽宮闕壯麗,然城北地隘,穀、洛淺滯,輦運艱阻,諒非久居之所,第因行禮,暫巡幸耳。」時途中屢有甘澍之應,皆夕降晨止,從官衛士無霑服之患。又農務方興,耕民瞻望輿駕,歡忭相屬。上作喜雨述懷歌,髃臣畢和。又以知河南府薛映有治狀,賜詩嘉銟。(此據本傳。) 詔罷河北緣邊工役非急者。
癸未,張齊賢自河陽來朝,召之也。
甲申,幸應天禪院,賜監修太祖神御殿官及工匠、將士衣服緡錢。又幸太子太師呂蒙正第,慰撫之,賜珍藥、御酒、衣帶、鞍馬、金幣。問蒙正諸子孰可用,對曰:「臣之子,豚犬耳。猶子夷簡,宰相才也。」(邵氏見聞錄載蒙正言,有姪夷簡,任棣州推官。按夷簡于大中祥符元年以大理寺丞舉賢良,此時不應尚為幕職也。今削去。)
陳堯叟、李宗諤自河中府來朝,言初經度祀事至禮畢,凡土木工三百九十萬餘,止役軍士輦送糧草,供應頓遞,亦未嘗差擾編民【一六】。上稱善。
丁亥,召宰臣篃閱諸殿,出御製再幸西京記示之。
詔所經歷代帝王祠廟鎫令增葺。
戊子,丁謂言有鶴二百餘翔天書殿上,又有百餘飛集太清樓。
知并州劉綜獻豐年圖。
先是,巡幸所至,改賜門名。己丑,御五鳳樓觀酺,有司請如例,上曰:「此太祖所建,以表瑞應,不可更也。」
車駕將朝陵,詔自西京至鞏縣不舉樂,文武官有先塋在近者并給假拜祭。戒扈從人踐田稼。
雄州言入契丹副使崔可道病卒,契丹自幽州具鼓吹衛送其柩以歸。詔遣中使護其喪事。 內侍楊守珍捕賊京東,移文應天府造木驢丁架。府以聞,上以非法,乃詔遣使出外,無得造慘虐殺賊之具。(守珍於八年九月又見。)
甲午,發西京,次偃師縣,輿輦繖蓋、鳴鞘、警場、奏嚴、金吾喝探,悉罷之。
乙未,上素服乘馬至永安縣,齋于行宮。
丙申,謁安陵、永昌、永熙、元德皇太后陵,上奠獻悲泣,感動左右。初,至永昌陵遇雨,有司請徙板位,遙奠於門廡間,上不許,親涉泥塗而進,未明禮畢。復詣四陵奉辭,省視几筵,奠酌如初禮。又篃詣諸后陵,諸王墳致奠。命中使篃祭皇親諸墳,及詣汝州祭秦王墳。
西涼府吐蕃潘毒石雞等來貢。
丁酉,次鞏縣,右僕射張齊賢辭歸河陽,賜衣帶、器幣如侍祠例。 戊戌,至汜水縣,虎牢關路隘險,命執炬火以警行者。河陽結綵為樓,備樂將奏,上以太宗忌辰甫近,亟止之,賜物如例。上每自下旬即不舉樂故也。
次滎陽縣,改虎牢關為行慶關。
己亥,次鄭州。詔三陵所管兵士有罪者止得科丝【一七】,其當杖者送永安縣。
禮儀使王欽若請躬謁太廟畢,親詣元德皇太后廟。詔禮官定議,議如欽若所請,從之。
庚子,召從官宴於回鑾慶賜樓,宴父老於樓下,不作樂。
壬寅,發鄭州,過潘孝子墓,命有司表之。次中牟縣。 癸卯,次瓊林苑,賜部署鈐轄羊酒,犒設將士。
夏四月甲辰朔,車駕至自汾陰。
乙巳,賜扈從諸班直、諸軍及所經戍兵、鋪卒、諸司官健緡錢有差,道病死者悉給其家。
丁未,令江、淮轉運司雇客船轉粟,以賑登、萊州饑民。
己酉,謁太廟。又謁元德太后廟,自門降輦步入,酌獻如太廟,設登歌。兩省、御史供奉官,宗室防禦使以上,鎫班於廟內,餘於廟外。參知政事馮拯、趙安仁分告孝惠諸后廟。
庚戌,詔以時漸炎燠,京師賜酺,宜至今秋。放西京皇城內外園苑灑埽役夫六十餘人歸農,量增軍士給役。
辛亥,謁啟聖院太宗神御殿、普安院元德皇太后聖容。 壬子,左龍武將軍、澄州刺史、駙馬都尉李遵勖坐私長公主之乳母,責授均州團練副使。始遵勖請對言其事,欲歸過他人,會赦弗問。及事露,上遣使詰之,辭多矯誣,上怒,然以長公主未嘗言遵勖之失,恐傷其意,不忍深究也。既而輔臣列奏請正朝典,乃有是責。遵勖尋以疾求徙居蔡州,許之。(司馬光日記云:劉攽言,李遵勖坐無禮于長公主之乳母,降授均州團練副使,真宗欲殺之,先召長公主欲觀其意語之曰:「我有一事欲語汝而未敢。」主驚曰:「李遵勖無恙乎!」因流涕被面,僵仆于地,乃不果殺。及李淑受詔撰長公主碑,先宣言「赦李遵勖事尤美,不可不書」。諸子聞之懼,重賂淑,不果書。按真宗性仁,必不至遽欲殺遵勖,恐光所聞或誣,今不取。)
峽路鈐轄慕容德琛部送為惡蠻人王髃體等至闕下,上曰:「蠻夷不識教義,向之為亂,亦守臣失於綏撫耳。」鎫免死,配隸江、浙遠地。(德琛,延釗子也。)
趙德明遣使貢馬,賀汾陰禮畢。賜德明衣帶、鞍勒馬、器幣,賓佐將士銀帛、茶荈。時貢馬子弟或與京城民相毆,有折齒者,開封府言當杖脊,詔以事付鄜延路,令移文德明,就彼決遣之。 癸丑,詔迎導天書玉輅將士,例外別賜緡錢。
遣近臣祭謝后土、西嶽、西海、西瀆。又遣官分詣諸陵廟致祭。
秦州回鶻安密等貢玉帶,賀汾陰禮畢。
甲寅,給事中种放還終南山,賜宴賦詩如前例。(宋朝要錄:乙卯,交州來貢。) 己未,詔恭上汾陰后土廟額曰「太寧」,遣中使增葺廟宇。令知河中府周起一月一檢校。民庶祭賽,止拜庭中,官吏非祠祭,亦勿升殿。 以河中府進士薛南為試將作監主簿,首詣闕請祀汾陰者也。 錄王繼勳子惟德為汝州軍事推官。惟德子用和先隸軍,特令落籍歸侍。繼勳坐多殺不辜被誅,其家窮窘,上以孝明皇后故,特□其嗣。
同州饑,民有鬻子者,遣官馳驛存撫賑濟之。(宋朝要錄:遣太常博士舒齎。)
詔兩京諸路本城、諸司庫務軍校補職及二十年,特與轉資。
庚申,詔唐相婁師德廟宜禁樵采。
先是,京東轉運司副使馬元方【一八】按部至濮州,知州蔣信張宴,元方倨慢,既醉,即毆信,會赦免劾。辛酉,徙元方知宿州,仍下詔切責之。
甲子,楚王元佐為太尉;寧王元偓為成德、安國節度使,進封相王。(按原本作襄王,誤。考真宗本紀及此書,八月壬寅增給諸王府公用錢,相王、舒王歲萬二千貫。則當從本紀作「相」為是。)舒王元偁為鎮南、寧國節度使。元佐而下,鎫兼中書令。榮王元儼為安靜、武勝節度使,兼侍中。 定難節度使趙德明守中書令。
乙丑,葺尚書省,三月而畢。(八月乙巳畢功。)
丙寅,髃臣用壬戌赦書,咸以次遷秩。客省使、忠州刺史曹利用為內客省使、領嘉州防禦使,日就食於樞密院【一九】。先是,以內客省使廳事為三班院,於是令三班院分廳事處之。(近時蔡延慶之孫名興宗者【二○】,著祖宗官制舊典,云太祖以內客省使換樞密,以延福宮使換宣徽。按本志內客省使乃唐置,其就食于樞密,亦舊例也。不知興宗所記換樞密事出何書,當考。蔡氏又云內客省使,累朝不置,崇寧後,只除童貫一員而已,恩數幾同執政,以元自樞密使副換此名也。按太祖朝【二一】,□廷祚、李處耘、王仁贍、李崇矩、曹彬,鎫先後居樞密使副之任,獨不見由使副換內客省者為何人,當考。) 己巳,令并州葺晉祠,衡州葺神農廟。
上謂宰相曰:「朕閱唐六典,起居郎、舍人、司諫、正言凡十二員,近者此官多闕,可因覃慶,選有才望、為中外所知者補之。」於是直史館陳堯佐、樂黃目、盛玄、王隨、路振、崔遵度【二二】、陳知微、李諮、陳越等九人,悉授兩省官。盛玄,餘杭人,後改名度。
壬申,詔諸州勿遣司理參軍監騳場務。
是月,贈中書令、許國文穆公呂蒙正卒。 五月甲戌朔,詔自今宰相官至僕射者,鎫於中書都堂赴上,不帶平章事者,亦於本省赴上,令太常禮院、崇文院檢討【二三】,詳定儀注。先是,中書侍郎、兼兵部尚書、平章事王旦遷右僕射,止於本廳受賀。上寵待輔臣,遂命振舉舊儀。
丙子,加交阯郡王李公蘊同平章事。
洪州言知州、刑部郎中王濟卒。濟臨終,自草遺表,大率以進賢俊、退諛佞、罷土木不急之費為言,餘不及私。 己卯,閤門言自今內職將校,請依文武官例,假日不許辭見,從之。
乙酉,增皇姪以下月俸。先是,初授官俸三十千,稍加五十千,再加七十千。行慶之後,各求領郡。上以新進秩,不許,但增俸焉。
丁亥,蒲端國主又遣使來貢方物,以金板鐫所上表辭。 己丑,遣使籍緣汴裝卸卒分隸諸州下軍,以其間多彊暴之輩,凌擾平民也。
庚寅,幸上清宮、景德開寶寺,遂謁玉清昭應宮。 京兆府旱,詔賑之。
詔諭諸道設科取士之意,俾各盡至公,或致遺材,當行覆視。其應解而不解,不應解而解者,鎫行朝典。
癸巳,以內客省使曹利用為鄜延部署,代李允正也。徙允正知永興軍。允正性嚴毅,喜行殺戮,素病痀僂,故罕在要近云。
王承美請於豐州城內置玄聖文宣王廟,從之。
乙未,詔加上東嶽曰天齊仁聖帝,南嶽曰司天昭聖帝,西嶽曰金天順聖帝,北嶽曰安天元聖帝,中嶽曰中天崇聖帝。命翰林學士李宗諤、龍圖閣直學士陳彭年與禮官詳定儀注。又作奉神述,備紀崇事之意。(王稱東都事略:詔曰:峻極之嶽,神靈主焉,其加上五嶽帝號。) 丁酉,御崇政殿慮囚,死罪以下遞降一等。 己亥,以主客郎中李巽為度支郎中、兩浙轉運副使,司勳郎中王矩為工部郎中、京西轉運副使。初,遣官提點刑獄,至是代還,命資政殿大學士向敏中等較其殿最,以嘗活冤獄者為第二等,皆遷秩,朝臣為轉運使,使臣知州。餘為第三等,授近地知州、監、軍。巽、矩鎫入第二等故也。(李巽,已見景德二年四月,當考。)
改西京永安指揮曰奉先,升為禁軍,在清塞之下。 壬寅,詔淮南諸州民今年夏稅租願納錢者,鎫聽從便。
詔郎中及帶職員外郎已上,遇汾陰赦,乞保任其子,鎫依例施行。 注 釋
【一】徙知永興軍府王嗣宗代之「府」字原脫,據宋史卷二八七王嗣宗傳補。
【二】豐州北藏才西族「西」原作「勒」,據閣本及宋會要方域二一之一一、宋史卷四九一党項傳改。
【三】今年夏稅「夏」原作「春」,據閣本及宋會要方域一六之二改。
【四】俾奉事無怠「事」原作「侍」,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五】以代其役「代」原作「待」,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六】南望僊掌「南望」二字原倒,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九祀汾陰乙正。
【七】此地為戰場「此」上原衍「皆以」二字,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上引長編紀事本末、治蹟統類卷四真宗祥符刪。
【八】蒲婆羅宋史卷八真宗紀作「蒲婆」,宋會要蕃夷七之一八作「蒲婆觽」。
【九】瀆皆不答「答」原作「得」,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四五七李瀆傳改。 【一○】上作祀汾陰禮成詩「祀」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九祀汾陰補。
【一一】遂居華山之王力巖「王力巖」,宋史卷四六二柴通玄傳附鄭隱傳作「王刁巖」。
【一二】人與金帛多拒之「人」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上引宋史補。
【一三】宴虢州父老于行宮門「行宮」二字原倒,據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九祀汾陰乙正。
【一四】皆賓禮焉「焉」原作「野」,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一五】野既辭召命「野」原作「時」,據同上書改。
【一六】亦未嘗差擾編民「編」原作「邊」,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九祀汾陰改。
【一七】止得科丝「科丝」原作「箠罪」,據閣本改。
【一八】京東轉運司副使馬元方「司」原作「使」,據閣本改。按宋史卷三○一馬元方傳謂元方「為京東轉運副使,遷轉運使,按部至濮州」。
【一九】日就食於樞密院「院」原作「使」,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二○】近時蔡延慶之孫名興宗者「延」原作「廷」,據宋本、宋撮要本改。按蔡延慶,宋史卷二八六有傳。 【二一】按太祖朝「朝」原作「廟」,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二二】崔遵度原作「崔遵慶」,據宋本、宋撮要本及編年綱目卷七、宋史全文卷六改。按崔遵度,宋史卷四四一有傳。
【二三】令太常禮院崇文院檢討「崇文院」三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治蹟統類卷二九官制沿革上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