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文苑
宋代高宗秘书监、诗人

李朴

宋代高宗秘书监、诗人

  李朴(1063-1127),字先之,虔州兴国迳口(今江西省兴国县埠头乡凤冈村)人。生于宋仁宗嘉祐八年,卒于高宗建炎元年,年六十五岁绍圣元年,(公元一〇九四年)登进士第。移西京国子监教授。程颐独器许之。移虔州教授,以尝言隆佑太后不当废处瑶华宫,忌者欲挤之死,朴泰然无惧色。徽宗即位,召对,言甚切直。蔡京恶之,复以为虔州教授;又罢为四会令。钦宗在东宫,闻其名;及即位,除著作郎,半岁凡五迁。高宗初,除秘书监,未至卒。追赠为宝文阁待制。朴著有《章贡集》二十卷,《宋史本传》及《丰清敏遗事》并传于世。
  徽宗即位,翰林承旨范纯礼,(李朴)自言待罪四十六日,不闻玉音,对朴说:“某事岂便于国乎?某事岂便于民乎?”朴回答说:“承旨知而不言,无父风也。”纯礼泣下。右司谏陈?荐朴,有旨召对,李朴首言:“熙宁、元丰以来,政体屡变。始出一二大臣所学不同,后乃更执圆方,互相排击。失今不救,必至不可胜救。”又言:“今士大夫之学,不求诸己,而惟王氏之听,败坏心术,莫大于此。”权奸蔡京恶其鲠直,复为虔州教授。后任肇庆府四会县令,改承事郎,知临江军清江县事,广东路安抚司主管机宜文书等职。钦宗即位后,改任著作郎,半年内五次升迁,至国子祭酒(最高教育行政长官),因病未到职。高宗即位后,改任秘书监,诏书未至而去世,享年65岁,追赠为宝文阁待制,官其子孙二人。朴自为小官,天下高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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