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确
北宋大臣,哲宗朝宰相
蔡确(1037年—1093年),字持正,泉州郡城人,北宋大臣,哲宗朝宰相,王安石变法的主要支持者之一。举仁宗嘉祐四年(1059年)进士,调任邠州司理参军。韩绛宣抚陕西时,见其有文才,荐于其弟开封知府韩维属下为管干右厢公事。
北宋元丰、元祐年间,以王安石为首的新党与以司马光为代表的旧党之间的斗争十分激烈。年仅10岁的宋哲宗即位后,朝廷大权仍控制在其祖母高太后手中。高太后起用以司马光为首的保守派,王安石的变法派则深受打击。时任宰相的蔡确属王安石的变法派。蔡确眼看大势已去,想挽回颓势,于是搞起了小动作,说高太后有废黜哲宗的意思。高太后听后十分恼怒,把蔡确贬出朝廷,任陈州知州。不久,又改任安州。 从相位跌到地方官,其心情可想而知。苦闷中,他游览车盖亭,山光水色让他一扫心中郁闷,一气写下了十首绝句。
因为知汉阳军的吴处厚和蔡确有旧怨,于是抓住了机会,随意曲解,上奏朝廷。说这些诗“内五篇皆涉讥讪,而二篇讥讪尤甚,上及君亲”。都涉及到对朝政的毁谤,指出:第二首之笑不怀好意,“方今朝廷清明,不知蔡确所笑何事?”第五首是讽刺朝廷启用新人,他在这里自吹老资格。第八首喻国运必生大变;第九首是心怀不满,认为朝廷对他处置不公。第十首是诬蔑当今太后,比拟武则天;是心怀不满,认为朝廷对他处置不公。认为蔡确用郝处俊在上元年间劝谏唐高宗想传位给武则天的事,来指斥太皇太后。诗中有“矫矫名臣郝甑山,忠言直节上元间”之句。郝甑山,安州人,唐高宗时的忠直之士。唐高宗曾想让位给皇后武则天,郝甑山上奏反对。吴处厚曲解诗意,说此处是将高太后比做武则天。
御史李常、盛陶、翟恩、赵挺之、王彭年因不上疏弹劾蔡确,中书舍人彭汝砺因封驳对蔡确处理的诏旨,都获罪而被罢官出外。
车盖亭诗案是北宋开国以来打击面最广、打击力度最大的一项文字狱案。元祐党人利用高太后对蔡确等变法派的不满,捕风捉影,对整个新党集团进行了一次斩草除根式的清算。车盖亭诗案是北宋开国以来朋党之争中以文字打击政敌面最广、力度也最大的一起文字狱。
在蔡确被贬新州时,旧党将司马光、范纯仁和韩维誉为“三贤”,而将蔡确、章惇和韩缜斥为“三奸”。他们将王安石和蔡确亲党的名单张榜公布,以示警告,同时对元祐元年被司马光等斥逐的新党人员如章惇、韩缜、李清臣和张商英等人再加以重贬,又对在朝的新党,如李德刍、蒲宗孟等人,都被降官贬斥。 [38-39] 司马光的同僚及追随者们在高太后的支持下,欲给新党以毁灭性的打击,来巩固自己的势力。
然而在新党官员看来,旧党上台后,对新党大打出手,用的手段更是前所未见的卑劣。新党成员李定等人加害苏轼的乌台诗案只打击了苏轼一个人,而旧党借车盖亭诗案却几乎放翻了新党全体所有人。随着被压抑的时间增加,新党众人怨恨、报复的欲望变得越来越强,宋朝的政治风气也变得前所未有的狭隘凶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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