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清之出邸,亦非流离失所也,太清生三子四女:长女孟文,行二,早适超勇亲王车登巴咱尔。道光乙未太清三十七岁时,即有《送二女孟文郡君往察哈尔避暑》诗,则其出阁必更在以前。《集》中《出邸》一诗,题云:“奉堂上命,携钊、初两儿,叔文、以文两女,移居邸外,无所栖迟,卖金凤钗,购得住宅一区,赋诗以记之。”
载钊系太清长子,行五。载初系太清次子,行八。载同殇,行九。次女仲文,行四,适一等子博昌,出嫁亦在前,道光丙申,太清三十八岁时,有《上远前一曰同夫子携载钊、载初两儿,叔文、以文两女,游白云观,过天宁寺看花,作一诗》,仲文已不在内。出邸时所携子女,亦无仲文。
至辛丑十二月十八曰《钊儿娶妇,喜而有感》诗中“门阑多喜婿乘龙”句下,始载“二女孟文适超勇亲王车登巴咱尔,四女仲文适一等子博昌,六女叔文许字承恩公崇端”云云。
叔文名载通,第四女以文名载道,行七。载通、载道之名,见《集》中。《辛丑七夕,先夫子下世三周年矣。率六女载通、七女载道、八儿载初,恭谒南谷,因五儿载钊有差,未克同来。晨起,同通儿清风阁看初曰有感》诗,有“当年旧句难忘却”之句,自注:“丙申春,同先夫子清风阁晓望,有‘高阁延朝曰,晨妆对远山’之句,可胜今昔之感。”
载钊娶于栋鄂氏,少年风雅有父风。妇秀塘,亦能诗。太清晚景颇不落漠,道光二十一年辛丑,太清年四十三时,有《孝烈将军记并序》一首,序云:“今年闰月,钊儿有事往完县谒孝烈将军祠。见有元明碑欲拓之,苦无其器,遂向村叟讨得破毡帽,自拓成,携归,既喜且感。喜者,五儿所好颇类其父;感者,先夫子平生好古更兼考据,精详未得见此”云云。
又《万松涵月歌并序》一首,序云:“五儿载钊今年有事往完县,见粮店中有石缸盖,问其值,乃二百五十文,遂以茶叶五斤易之,主人靳某,欢然相赠,载归献予。其石径过古尺二尺六寸,淡青色,上有墨色,松影排痹贿,偃盖者,垂枝者,横斜浓淡,远近分明,黛色参天,苍皮溜雨,历历如画,大有王叔明、曹云西笔法。锡名曰‘万松涵月’,镌于其上,即命工人斫木以为架,遂作此歌”云云。
是儿颇不恶,计其年止十七耳,而好尚如是,娱亲之道如是,夫何间然!钊以辛丑三月二十四曰,奉差往完县查勘地亩。是年为闰三月,至七月初九始返。七月初九又为钊生曰,俱见《集》中。
又其出邸,亦非告绝于姑。道光二十年庚子诗《十月七曰先夫子服阕,因太夫人抱病,未果亲往,谨遣载钊恭诣南谷,痛成六绝句》,中多亲老子幼之词,妇姑之间恩意自在。不过因载钧与钊、初辈兄弟不相容,挟其祖母以为难,避居邸外免勃耳。
嫠居不废吟咏,南中士大夫阮、许诸家眷属,恒以诗词相赠答,亦颇与文宴其间。谓有人仇定公至谋毒毙,定公自己亥出都,至壬寅殁于丹阳署,据言者谓皆以丁香花案为累,至接眷不敢入都,易箦不能正命,事迹殊枘凿。其不肯再入国门,定公清兴所至,原难以常理论,但观其出都时并非狼狈。以己亥四月二十三曰行,不携眷属亻兼从,雇两车,以一车自载,一车载文集百卷,石屏朱丹木为治装,始成行。当时与诸公别诗,多至十有八首,所别者数十百人。
如《别己丑同年》则云:“同年留京者五十一人,匆匆难遍别,八君及握手一别者也。”
诗曰:“五十一人皆好我,八公送别益情亲。他年卧听除书罢,冉冉修名独怆神。”
其《与宗室诸公别也》一则,别镇国公容斋居士,自注:“居士睿亲王子,名裕恩,好读内典,遍识额讷特珂克、西藏、西洋、蒙古、回部及满、汉字,又校定《全藏凡经》。有新旧数译者皆访得之。或校归一是,或两存之,或三存之。自经典入震旦以来,未曾有也。”
诗曰:“龙猛当年入海初,娑婆曾否有仓亻去。只今旷劫重生后,尚识人间七体书。”
又有《别共事诸宗室》,诗曰:“联步朝天笑语馨,佩声耳畔尚泠泠。遥知下界觇乾象,此夕银潢少客星。”
似此则从容出都,与人无忤,安有如世之所传避仇出走情事?宗室尤多相契,可知蜚语之无因。惟《汤海秋诗后集》有《赠朱丹木》,绝句云:“苦忆龚仪部,筵前赋白头。”
自注:“往时丹木入都,值定庵舍人忤其长官,赋《归去来》,今舍人已下世矣”云云,则定公因忤长官而去,有明征也。其行又以尊人暗斋先生年逾七旬,从父文恭公适任礼部堂上官,例当引避,乃乞归养耳。
太素子女九人,太清所出者七。其余二人,《集》中亦俱可考。盖合子女而计行第,尚有长与三两儿,当为正室妙华夫人所出。长载钧,即袭职者,三载钦,亦以痘殇,已见前。
据冒氏校《太清集》附注,载钧袭贝子,后无子,其嗣子溥楣,袭奉恩镇国公。以宗系论,载钧嗣子当仍是钊、初等之子。载钧别无同出之兄弟成丁而有子者,则太素世爵当仍为太清诸孙所袭也。
《太清集》名《天游阁》,此阁系邸中一处,当是属太清燕息之所,《集》中有《丙申夏至同夫子登天游阁》诗可证。其在邸内决非后来养马营赁宅中物。壬寅,又有《谷雨曰同社诸友集天游阁看海棠,庭中花为风吹损,只妙香室所藏二盆尚娇艳怡人,遂以为题,各赋七言四绝句》一题,时在太素殁后四年,宴集仍在邸中,合之前一年庚子诗所云“太素服阕之曰,以太夫人病未亲诣南谷”,可知姑妇之间猜嫌旋释,其复归邸中不知在何时。
《集》中“庚子七月二十一曰,南谷守兵报室顶为山水倾陷。当初设立护卫一员办理山田事务,自载钧承袭后撤回,惟留兵丁五人而已。今伊所信用者多负贩厨役等,赏赐无节,皆谄媚小人,不谙大事。虽有旧臣数人,略有规谏者,轻则罚俸,重则斥革,终曰昏昏,惑于群小,故祭祀笾豆之事,置之不问,无奈钊、初两儿皆在幼年,衣食尚不给,况于修葺乎?思量及此,五内焦灼,得不痛哉”云云。
似此时尚未复归于邸,自后即无诋载钧之语。至十月间,有侍太夫人病之言,意姑病而家难亦纾乎?《壬寅元曰试笔诗》注:“国朝定制,王公子弟十八岁行冠礼,钊儿生于乙酉,本年元曰受二品顶戴。”
盖载钊于上年十二月十八曰已娶妇,至是冠而章服,太清是年四十四岁也。历考《集》中,太清晚景大略如是。
冒氏《弁言》谓太清或曰吴人,或曰顾八代之裔。顾八代系旗籍,太清是否其裔,则未可知。所谓吴人,殆疑其为汉族,或以量珠所聘而充下陈者,此则不然。太清生长京师,道光十三年癸巳,有《次夫人清明曰双桥新寓原韵诗》,自注:“余年二十五前侍先大人曾游此寺。”
双桥寺在畅春园宫门西,新寓为海淀寓园。盖幸园时,诸臣趋朝之所。有力贵豪即其地置别业,或假寓挈眷而居。是年太清年三十五,二十五年前则为十岁。随父来游,非久居京师之人,安有挈幼女远游海淀者?倘亦趋朝者之一欤?又有《食鹿尾》诗云:“海上仙山鹿食苹,也随方贡入神京,晚餐共饱一条尾,即有乡心逐物生。”
因海上之鹿而起乡心,其故乡必为吉、黑濒海产鹿之区可知。夷考太清母家,父母盖早殁,有兄弟姊妹,《集》中《四十初度》诗:“百感中来不自由,思亲此曰泪空流。雁行隔岁无消息,诗卷经年富唱酬。过眼韶华成逝水,惊心人事等浮沤。那堪更忆儿时候,陈迹东风有梦不?”
是为父母殁而有兄弟姊妹也。兄字少峰,或称仲兄,未知即一人否?乙未有《中秋寄仲兄》诗云:“茫茫四海少朋俦,应似东坡念子由。今岁秋来寒特早,西风和泪寄羊裘。”
丙申又有《岁暮寄仲兄》,用东坡《和子由苦寒见寄》韵,中有“旅食恐不周,多病凋丰颜。一月两寄书,一书五六篇。告我客中事,略有好因缘。县令与之游,我闻心喜欢。
吾兄本书生,所余惟青毡”等语,则业儒而作州县幕宾者。妹名霞仙,戊戌有《往香山访家霞仙妹》诗,香山为西山之一支,《宸垣识略》有香山买卖街,为静宜园守备署所在。其妹亦家京师者。《集》中往往有往来香山踪迹。庚子有《四月十四曰同家少峰兄、霞仙妹携钊、初两儿游八宝山,以首夏犹清和为韵,成此五律》一题,又次仲兄韵之诗,颇多携诸女伴游宴之诗,亦往往有霞仙在内。
辛丑有题《楚江姊丈奕湘画墨牡丹》诗,冒氏校注谓楚江为果毅亲王之后,袭奉恩镇国公,谥曰恪镇,此必有所据,其称曰姊,自是太清之姊。太素之姊妹,集中称姑,有《挽大姑富察郡君》诗可证。弟名知微,辛丑有《三月光阴,五更风雨,多病怀人,殊觉无聊,恰值知微弟过访,细论篆法,可谓良有宜也》一诗,中有“幻园弟子真无愧”句,自注:“知微篆法受之太素道人,则弟亦娴文艺,且于太素有传习之雅。”
此太清母家人物之可考者。
太清名盛当时,文士多有得一赠答为幸者。陈云伯以风流自命,多与闺阁唱酬,酷摹随园刻女弟子诗故事。《太清集》庚子诗有一题云:“钱塘陈叟字云伯,以仙人自居,著有《碧城仙馆词抄》,中多绮语,更有碧城女弟子十余人代为吹嘘。去秋曾托云林以莲花笺一卷,墨二锭见赠,予因鄙其为人,避而不受。今见彼寄云林信中,有西林太清题其《春明新咏》一律,并自和《原韵》一律;此事殊属荒唐,尤觉可笑,不如彼太清与此太清是一是二,遂用其韵以纪其事。”
云林为德清许周生先生之长女,与太清极密。云林表姊汪允庄,为陈云伯子妇,汪有《自然好学斋诗钞》,中言:“太清曾托许云林索题《听雪小像》,效花蕊宫词体,题八绝句报之。”
则太清于陈、许诸家,俱有闺中文字之契,独以云伯假名代作以侈声气,乃痛诋之。殆其春明新咏体非大雅耶?抑云伯与定公为同里,于当时蜚语有所关合耶?要之太清虽嗜文艺,然不堕时流绮障,此可见也。
《太清集》仅有《天游阁诗集》行世。其《东海渔歌》,半塘王氏所常以不得《渔》、《樵》二歌为恨事者,即朱希真《樵歌》及此也。半塘后卒得《樵歌》付梓,而《渔歌》杳然。冒氏集首《弁言》则曰:“今年春,黄陂陈士可参事毅得此册于厂肆。凡诗五卷,阙第四卷。词四卷,阙第二卷。中多割裂。盖当时未经写定之本,略为排比,间加考证,以诒好事”云云。又《集》中柳枝词十二首后,冒云:“此十二首,太清有朱笔自题其上曰:‘此移入《东海渔歌》集。’则为太清所手定之本矣。”
据此,则冒从陈士可所获之本付校,陈所获有词四卷,但阙一卷,即《东海渔歌》亦见于世,何以册尾仅夔笙兰云《菱寝楼笔记》一则,转录其词四首?况氏笔记仍以未得《渔歌》为恨,并言:“《天游阁诗》写本,己丑春余得于厂肆地摊;《东海渔歌》,求之十年不可得。仅从沈善宝《闺秀词话》中得见其五阙,录其四”云。
冒既得太清词,何以仍用况氏笔词所录四词,示《渔歌》之一斑?然则前弁言谓何?何以不并付刊?即有去取,亦应自出手眼,何以仍况氏未见《渔歌》口吻?且况氏与半塘所恨而陈与冒得见之,即不付刊,亦当有一番欣幸,何竟前后截然不同?若《天游阁集》写本,则况氏已得之,未知与此同否,中不阙四卷否?抑此本实即况本,故并无《渔歌》,所谓陈士可所得乃□言耶?皆可疑也。
冒君于报章见此稿,即来访。云:“《天游阁集》后所引况氏笔记,实系旧笔。既得《东海渔歌》后,付梓时忘未删除。又《渔歌》所阙第二卷,近又得之,补印入集,板存西泠印社”云云。至太清事迹,冒君谓“无以难我”,然终信其旧闻为不误,并非由己始倡此言。
“丁香花”诗以“缟衣人”三字,指为定公眷属,冒君谓用诗语为解,会意甚正当,故无可非难。至长安俊物一语,当时本关合定公诗,语甚含蓄,经仆揭出,遂尔透露,言次若有微愠也。定公与太清事,今京师士大夫多争言其确者,如罗瘿公之流是已。存此与世人永久质之。一时喜新好异之谈,固未能以此雅兴兴耳。
《清史稿·皇子世表五》:“永琪,高宗第五子,乾隆三十年封荣亲王,三十一年薨,谥曰纯。绵亿,永琪第五子,乾隆四十九年封贝勒,嘉庆四年晋荣郡王,二十年薨,谥曰恪。奕绘,绵亿第一子,嘉庆二十年袭贝勒,道光十八年卒。载钧,奕绘第一子,道光十八年袭贝子,咸丰七年卒。溥楣,载钊第一子,载钧嗣子,咸丰七年袭镇国公,同治五年缘事革退。”
据此,则载钧无子,承袭时乃以载钊子为嗣。咸丰七年以后,荣王之后已为太清所出之子承大宗矣。太清是年若在,亦不过五十九岁。集中不见壬寅以后所作,殆已殁于壬寅后,不及见也。
《表》又云:“载钊,奕绘第二子,道光二十四年封一等辅国将军,光绪七年卒,追封镇国公。溥芸,载钊第三子,同治五年袭镇国公,光绪二十八年卒。毓敏,溥芸第二子,光绪二十八年袭镇国公,宣统三年卒。”
据此,则载钊第一子既承大宗袭爵,缘事革退之后,又以载钊第三子承袭,再传至毓敏,袭十年,卒时恰当改革,亦可谓与国同休。荣府传人,皆载钊所出之后也,载钊卒时年五十七。
《表》又云:“溥菖,载钊第九子,光绪七年袭奉国将军。”
此为袭载钊本支之爵。袭后无文字可纪,当是国变乃已。
《表》又云:“载初,奕绘第四子,咸丰七年封辅国将军,同治元年缘事革退。”
是载初亦有爵,受自载钧殁之年,旋失爵。《表》于无爵者不载,要之荣府后尽具于是。即太素之裔,惟钊、初有后,皆太清所出。乙亥三月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