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州高安人刘骘,少遇乱,有姊曰粪扫,为军将孙金所虏。有妹曰乌头,生十七年而卒。卒后三岁,孙金为常州团练副使,粪扫从其女君会宴于大将陈氏,乃见乌头在焉。问其所从来,云:“顷为人所虏至岳州,与刘翁媪为女,嫁得北来军士任某,任即陈所将卒也,从陈至此尔。”
因通信至其家。骘时为县手力,后数年因事至都,遂往毗陵省之。晚止逆旅,翌日先谒孙金,即诣任营中。先遣小仆觇之,方见洒扫庭内,曰:“吾阿兄(《广记》“阿兄”作“兄弟”)将至矣。”
仆良久扣门,问为谁,曰:“高安刘家使来。”
乃曰:“非(《广记》有“二”字)兄名骘多髯者乎?昨日晚当至,何为迟也?”
即自(毛本作“日”)出营门迎之。容貌如故,相见悲泣,了无小异。顷之,孙金遣其诸甥持酒食至任之居,抚(《广记》作“燕”)叙良久。乌头曰:“今日乃得二兄来证我为人,向来(《广记》作“者”)恒为诸兄(《广记》作“儿”)辈呼我为鬼也。”
任亦言其举止轻健(《广记》作“捷”),女工敏速,恒夜作至旦,若有人为同作者,饮食必待冷而后食。骘因密问:“汝昔已死,那得至是?”
对曰:“兄无为如此问我,将不得相见矣。”
骘乃不敢言。久之,任卒,再适军。(《广记》作“隶”)江州陈承昭为高安制置使,召骘问其事,令发墓视之。墓在米岭,无人省视,数十年矣。伐木开路而至,见墓上有穴,大如碗,测其甚深(四字《广记》作“其深不测”)。众惧不敢发,相与退坐大树下,笔疏其事,以白承昭。是岁乌头病,骘往省之,乃曰:“顷为乡人百(《广记》无“百”字)十余辈,持刀仗剑(二字《广记》作“杖劫我”三字),几中我面,故(《广记》无“故”字)我大责骂,力拒之乃退,坐大树下作文书而去,今至举身犹痛。”
骘乃知恒出入墓中也。因是亦惧而疏之。罗后移隶晋王城戍。显德五年,周有淮南之地,罗陷没不知所在,时年六十二岁矣。(《广记》卷三百五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