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人,少死于路,家有金一斤,其妇匿之,不闻于其姑。逾年,忽夜扣门,号哭而归。其母惊骇,相与哀恸,曰:“汝真死耶?”
曰:“儿实已死,有不平事,是以暂归。”
因坐母膝,言语如(《广记》有“平”字)生,但手足冷如水耳。因起握刀,责其妻曰:“我死有金尔,何以(《广记》无“以”字)不供(《广记》有“老”字)母乃(《广记》作“而”)自藏耶?”
即往(《广记》作“欲”)杀之,其母曰:“汝已死矣,傥杀尔妻(《广记》“尔妻”作“是人”),必谓我(《广记》作“吾”)所杀也。”
于是哭辞母而去,复自提刀送其妻归母(《广记》“归母”作“还父”)家。迨晓及门数十步,忽然不见。(《广记》卷三百五十五,曾慥《类说》亦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