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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期秦国国君

秦献公

战国时期秦国国君

  秦献公(公元前424年—公元前362年),战国时期秦国国君,嬴姓,赵氏,《世本》作秦元献公,《越绝书》作秦元王。《史记索隐》记载名嬴师隰(xí)。秦灵公之子,在位23年(公元前384年—公元前362年)。
  秦献公早年流亡魏国,回国继位后在秦国国内进行改革,其中包括废止人殉、迁都、扩大商业活动、编制户籍和推广县制,并且数次发动收复河西失地的战争。秦献公的时期的改革虽然不彻底,但为秦孝公时期的商鞅变法奠定了基础。
  秦献公元年(公元前384年),秦献公废除自秦武公起秦国实行三百多年的活人殉葬制度。秦献公二年(公元前383年),秦献公将都城从位于秦国西部的雍城迁到秦国东部、地近河西地的栎阳(今陕西省西安市)。秦献公迁都一方面是向国人表明他要夺回西河之地重振秦国国威的决心,另一方面是要摆脱奴隶主聚集的旧都雍城的束缚。
  秦献公六年(公元前379年),秦献公把蒲、蓝田、善、明氏等边境地区改建成县,由自己直接掌握,派官吏代表自己进行管理。秦献公的力量得到很大的加强。
  秦献公七年(公元前378年),秦国初行为市,开始对工商业进行规范管理,抽取营业税。初行为市与初租禾为秦国的国库带来大量的收入,国家的经济实力倍增。
  秦献公十年(公元前375年),秦献公为户籍相伍,把五户人家编为一伍,农忙时互相帮助,农闲时进行军事训练。如果有人犯法,实行连坐。因而人人自危,互相监督,秦国的社会治安明显好转。
  秦献公取得政权后,就埋头改革、励精图治,不参与其它国家之间的争斗,秦国的国力渐强,人口也增加不少,军队的军事素质有很大的提高,秦人对恢复秦穆公时的荣耀也越来越强烈。对于秦献公的一系列改革,秦国的地主十分支持,而奴隶主却越来越有意见。奴隶主获取土地的主要方式是靠国君的封赏,地主获取土地的主要方式是靠开垦荒地和购买。
  秦献公的政策无疑是支持地主经济,而秦献公本人很少将土地赏给贵族。秦国的奴隶主们受到很大的抑制,其中一部分人转化为地主,采取地主经济的生产方式,秦献公对这些人的做法很支持。但毕竟秦国的奴隶主势力是一个传统势力,尤其是在秦人早期活动的中心,秦国的西部,依然很强大。奴隶主控制的西部与地主控制的东部的矛盾越来越大。这主要是因为秦国的土地数量已经满足不了他们的需求,而使他们对现有土地进行争夺。当然,还有对权力的争夺。
  尽管对于土地和庄园的经营,奴隶主明显不如地主在行,但他们对土地的渴望却是同样强烈的。秦献公决定用战争来转移紧张的国内矛盾,抢夺邻国的土地来缓解国内对土地的强烈需求。秦人对与中原的交流有着强烈的愿望,这也是秦献公一直就有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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