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丰末,治神宗山陵。韩康公尹洛,凡上供之物皆预办,虽中贵人不敢妄有所求。盖公之子宗师从洛之贤士大夫游,有所闻,必白公施行之。又朱光庭、杜纯孝锡皆府官,荐为山陵司属,二人忠信有余,多所论列,役成而民被其赐。公以功拜使相,判大名,既去,而人益思之。先是,神宗灵驾次永安,公迎于郊。朱太妃护驾于后,公亦迎之。太妃还禁中,偶为宣仁太后言,宣仁怒曰:“韩某先朝老臣,汝安得当望尘之礼?”
太妃泣谢,公之名重如此也。
韩持国大资知颍昌府,时彦以状元及第,为签判。初见持国,通谒者称“状元”,持国怒曰:“状元无官耶?”
自此呼时彦“签判”云,彦终身衔之。马涓巨济亦以状元及第为秦州签判,初呼“状元”,吕晋伯为帅,谓之曰:“状元云者,及第未除官也。既为判官,不可曰‘状元’也。”
臣济愧谢,晋伯又谓巨济曰:“科举之学既无用,修身为己之学其勉之。”
时谢良佐显道作州学教授,显道为伊川程氏之学。晋伯每屈车骑,同巨济过之,则显道为讲《论语》,晋伯正襟肃容听之,曰:“圣人言行在焉,吾不敢不肃。”
又数以公事案牍委巨济详覆,且曰:“修身为己之学不可后,为政治民其可不知。”
巨济自以为得师,后立朝为台官有声,每曰:“吕公数载之恩也。”
贤于时彦远矣。
元祐初,哲宗幼冲,起文潞公以平章军国重事,召程颐正叔为崇政殿说书。正叔以师道自居,每侍上讲,色甚庄,继以讽谏,上畏之。潞公对上恭甚.进士唱名,侍立终日,上屡曰:“太师少休。”
公顿首谢,立不去,时公年九十矣。或谓正叔曰:“君之倨,视潞公恭,议者为未尽。”
正叔曰:“潞公三朝大臣,事幼主,不得不恭。吾以布衣为上师傅,其敢不自重?吾与潞公所以不同也。”
识者服其言。
元祐三年,范忠宣公为尚书右仆射,有吴处厚者,以蔡确《题安州车盖亭诗》来,上以为谤讪,宣仁太后得之,怒曰:“蔡确以吾比武后,当重谪。”
吕汲公为左丞,不敢言。忠宣乞薄确之罪,不从。初议贬确新州,忠宣谓汲公曰:“此路荆棘已七八十年,吾辈开之,恐自不免。”
汲公又不敢言,忠宣因乞罢政,以观文殿大学士知颍昌府。刘挚罢,哲宗与宣仁太后复用忠宣为右相。宣仁太后寝疾,宰辅入问,后留忠宣曰:“卿父仲淹可谓忠臣,在章献太后朝劝后尽母道,在仁宗朝劝帝尽子道,卿当似之。”
呜呼,宣仁后之所以望忠宣者,群臣莫及也。哲宗亲政,吕汲公欲迁殿中侍御史杨畏为谏议大夫,忠宣曰:“天子谏官当用正人,杨畏不可用。”
汲公方约畏为助,谓忠宣曰:“岂以杨畏尝言公耶?”
忠宣曰:“不知也。”
盖上初召忠宣,畏尝有言,上不行,忠宣故不知也。忠宣因乞罢政,上不许。后杨畏首叛汲公,凡可以害汲公者无所不至。又李清臣首建绍述之议,多害正人。一日,哲宗震怒,谓门下侍郎苏辙曰:“卿安得以秦皇、汉武上比先帝?”
苏门下下殿待罪。吕汲公等不敢仰视,忠宣从容言曰:“史称武帝雄材大略,为汉七制之主,盖近世之贤君,苏辙果以比先帝,非谤也。陛下亲政之初,进退大臣不当如诃叱奴仆。”
哲宗怒少霁。罢朝,苏门下举笏以谢忠宣曰:“公佛地位中人也。”
苏公与忠宣同执政,忠宣寡言,苏公平昔若有所疑,至此方知其贤。忠宣屡乞罢政,出知陈州。章惇用事,元祐党祸起,忠宣独不预。至吕汲公南迁,忠宣斋戒上书救汲公,惇怒,亦谪节度副使,永州安置。忠宣欣然而往,每诸子怨章惇、忠宣,必怒止之。江行赴贬所,舟覆,扶忠宣出,衣尽湿,顾诸子曰:“此岂章惇为之哉。”
至永州,公之诸子闻韩维少师谪均州,其子告章惇以少师执政日与司马公议论多不合,得免行,欲以忠宣与司马公议役法不同为言求归,白公,公曰:“吾用君实荐以至宰相,同朝论事,不合即可,汝辈以为今日之言,不可也。有愧而生者,不若无愧而死。”
诸子遂止。元符末,哲宗升遐,上皇即位之初,钦圣皇太后同听政,忠宣公自永州先以光禄卿分司南京、邓州居住,盖二圣欲用公矣。遣中使至永州赐茶药,密谕曰:“皇帝与太皇太后甚知相公在先朝言事忠直,今虚位以待相公,不知目疾如何?用何人医治?只为左右有不是当人阻隔相公。”
公顿首谢。又曰:“太后问相公:官家即位,行事如何?天下人何说?”
公曰:“老臣与远方之人唯知鼓舞圣德。”
又曰:“天下有不便事但奏来。”
公曰:“敢不奉诏。”
又曰:“邓州且去否?”
公曰:“已出望外,如归乡里。”
又曰:“离阙下日,二圣再三言:太后在宫中,皇帝在藩邸,甚知相公是直臣。”
公感泣不已。俄进右正议大夫,提举嵩山崇福宫,继复观文殿大学士、中太一宫使,召赴阙供职而公病。诏书有“岂唯尊德尚齿,昭示宠优,庶几鲠论嘉谋,日闻忠告”之语,公捧诏泣曰:“上果用我矣。目明全失,风瘅不随,恩重命轻,死有余责。”
将至畿内,上又遣中使赐银合茶药,促公入觐,仍宣谒见之意。公曰:“老臣昏忘,不可勉强。”
中使曰:“朝廷有优礼。”
公曰:“老臣命薄,虚蒙圣眷。”
又遣中使赐银绢各五百,以继道路之费。又遣国医诊视,所须并出内府,一钱不得取于公家,候公疾愈乃得归。公乞归颍昌养疾,上不得已,许之。每见辅臣问安否,乃曰:“范某得一识面足矣。”
上知公不能起,始命相。公疾少间,令医者在门不许受私谢,乃以天宁节所得冠帔请换服色。上批其奏曰:“冠帔可留与骨肉,医者之服依所请。卿忠言嘉谋,宜时有陈奏,以副朕眷待耆德求治之意。”
公表谢,复告老,诏不允。比诏至,公已薨矣。上与太皇太后闻之,震悼出涕。先是,公疾革,精识不乱,诸子侍读,口占遗表,凡八事,命门生李之仪次第之。内一事云:“若宣仁之谤议未明,致保佑之忧勤不显,皆权臣务快其私愤,非泰陵实谓之当然。”
盖忠宣思所以报宣仁后之托也。诸子以其所言皆朝廷大事,且防后患,以公口占书一缴申颍昌府,用府印,寄军资库。公将葬,李之仪作行状,且论平生立朝行己之大节。蔡京用事,小人附会,言公之子正平等撰造中使至永州传宣圣语以为遗表,非公意也。正平与李之仪皆下御史狱,捶楚甚苦。正平、之仪欲诬服,其传宣中使独不服,曰:“旧制凡传圣语,受本于御前,请宝印;出,注籍于内东门,遣使受圣语。”
籍中使,从其家得永州传宣圣语本,有御宝,如所言。又验内东门受圣语籍,亦同。又下颍昌府取正平所缴纳遗表,八事皆实,狱遂解。正平犹羁管象州,之仪羁管太平州。正平之家死于岭外者十余人,独正平遇赦得归,不出仕,终身为选人。蔡京者,绍圣初为户部尚书,欲结后戚向氏,故奏展向氏坟寺,事下开封府,正平为开封府县尉,往按视其地,曰:“向氏寺地步已足,民田不可夺。”
府以其言闻,哲宗怒,京赎铜二十斤。京由此恨正平,故欲诬杀之。呜呼!使忠宣无恙,相上皇于初载,天下岂复有今日之祸?公既病,不能朝,上皇始命相曰曾布与蔡京云。
嘉祐中,李参自荆南帅召为三司使,参政孙以参刻剥聚敛之材,不可用,改群牧使。盖祖宗不以财计用人,至仁宗朝大臣所宗尚如此。元丰初,薛向自三司使除同知枢密院,虽以能吏治晓财用进,时朝廷下州县令民户养保马,天下以为不便,宰执坚行之,向独以为不可,以本官责知随州。既死,至元祐初录其言,谥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