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定军礼
中军、千总见本营主将,两跪一揖,合营主将亦如之。路迎从便。别营主将官衔拜贴角门庭参,一跪两揖,后堂傍坐待茶。 凡千总待中军,以长官礼。阅人马,则并坐于次。 凡把总见千总,平时两揖一跪。入营奉台上发放,则跪而听之。私谕旁立受教,途遇本管千总,下马拱立。遇合营千总,待如本管礼。路迎从便。遇别营千总,让道立马候过。
凡队总之于旗总,旗总之于百总,平时与教场,俱照兵士之于队总。其途遇本管俱下马,倘见迟下马稍误,不必加罪,但终于下马即已。非所管者,道旁侧趋,不许抗礼。
凡议过礼节,定要遵行,谚云:“军中立草为标”。但一字一言出口,就是军令,更易不得。虽卑如队长,所管数人,既知恶属下数人抗违不能行事,即知己身不可,又效属下之人复抗在上头目。夫军机乃国家重务,情难掩法,敢有亲识相容,故违明抗,容者犯者通以军法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