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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九弟·述奏议乃为臣之事

【原文】

沅弟左右:

弟之谢恩折,尚可由安庆代作写代递,初膺①开府重任,心中如有欲说之话,思自献于君父之前者,尽可随时陈奏,奏议是人臣最要之事,弟须加一番工夫。弟文笔不患不说明,但患不简洁,以后从简当二字上著力。(同治二年四月初一日)

【注释】

①膺;荣膺,荣任。

【译文】

沅弟左右:

弟弟谢恩的折子,还可由安庆代作代写代递。这次荣膺开府重任,心中如有想说的话,要贡献在君父之前的,可随时陈奏。奏议是做臣子的最重要的事情,弟弟要下一番工夫,弟的文笔毛病不在不详细明白,而是不简洁,以后要在“简”“当”二字上用力。(同治二年四月初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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