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朝王士祯撰。士祯有《古懽录》,已著录。是书乃其康熙己巳官左副都御史以後,至辛巳官刑部尚书以前,十三年中所记。前有自序,称取顾况长安米贵居大不易之意,末。又以居易俟命为说,其义两岐,莫知何取也。中多论诗之语,标举名备,自其所长。其记所见诸古书,考据源流,论断得失,亦最为详悉。其他辨证之处,可取者尤多。惟三卷以後,忽记时事。九卷以後,兼及差遣迁除,全以《日历起居注》体编年纪月,参错於杂说之中。其法虽本於庞元英《文昌杂录》,究为有乖义例。又喜自录其平反之狱辞,伉直之廷议,以表所长。夫邺侯家传乃自子孙,魏公遗事亦由僚属,自为之而自书之,自书之而自誉之,节言言实录,抑亦浅矣。是则所见之狭也。
王士祯(1634年9月17日-1711年6月26日),原名王士禛,字子真,一字贻上,号阮亭,又号渔洋山人,世称王渔洋,谥文简。山东新城(今山东桓台县)人。清初杰出的诗人、文学家。
王士祯为清顺治十五年(1658年)进士,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官至刑部尚书,颇有政声。
王士祯继钱谦益之后主盟诗坛,与朱彝尊并称“南朱北王”。诗论创“神韵”说,于后世影响深远。早年诗作清丽澄淡,中年转为苍劲。擅长各体,尤工七绝。好为笔记,有《池北偶谈》、《古夫于亭杂录》、《香祖笔记》等。康熙朝书画家宋荦称王士祯“书法高秀似晋人“。近人称其书法为“诗人之书”。博学好古,又能鉴别书画、鼎彝之属,精金石篆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