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承祯
道教上清派茅山宗第十二代宗师
司马承祯(639-735年),字子微,法号道隐,自号白云子,河内郡温县(今河南温县)人。唐朝道士,曹魏太常司马馗后代,道教上清派第十二代宗师。
少时笃学好道,无心做官。拜师嵩山道士潘师正,学习上清经法、符箓、导引、服饵等道术,隐居天台山玉霄峰。个人文学修养极深,与陈子昂、卢藏用、宋之问、王适、毕构、李白、孟浩然、王维、贺知章称为仙宗十友。
开元二十三年,羽化,时年九十六岁,追赠银青光禄大夫,追赠正一先生。
司马承祯作为上清派宗师,其最主要的代表作无疑是《服气精义论》,但此书与哲学关系不大。另外一般习惯将《天隐子》寄予司马承祯名下,其实《天隐子》也不是司马承祯所作,此不细论。司马承祯真正的哲学著作主要是《太上升玄消灾护命经颂》和形神《坐忘论》二书。
唐人崔尚《唐天台山新桐柏观颂并序》称司马承祯为“晋宣帝弟太常馗之后裔”。司马承祯自少笃学好道,无心仕宦之途。师事嵩山道士潘师正,得受上清经法及符箓、导引、服饵诸术。后来遍游天下名山,隐居在天台山玉霄峰,自号“天台白云子”。与陈子昂、卢藏用、宋之问、王适、毕构、李白、孟浩然、王维、贺知章为“仙宗十友”。武则天闻其名,召至京都,亲降手敕,赞美他道行高操[1]。
唐睿宗景云二年(711),召入宫中,询问阴阳术数与理国之事,他回答阴阳术数为“异端”,理国应当以“无为”为本。颇合帝意,赐以宝琴及霞纹帔。唐玄宗开元九年(721),派遣使者迎入宫,亲受法篆,成为道士皇帝。开元十五年(727),又召入宫,请他在王屋山自选佳地,建造阳台观以供居住。并按照他的意愿,在五岳各建真君祠一所。他善书篆、隶,自为一一体,号“金剪刀书”。玄宗命他以三种字体书写《老子道德经》,刊正文匍,刻为石经。宰相张九龄、张说等皆师之。开元十五年召入都,卒,羽化后,追赠银青光禄大夫,谥称“正一先生”。
附:《道门通教必用集》中为“正一先生”,《全唐文》中为“贞一先生”。前者成书较早,故编者取“正一先生”。人物思想
玄宗开元元年(713)来南岳衡山,先是住九真观附近白云庵修炼,后来又在祝融峰顶建息庵,法从者甚众。武则天闻其名,召至京都,亲降手敕,赞美他道行高超。睿宗景云二年(711)召入宫中,询问阴阳术数与理国之事,他回答阴阳术数为“异端”,理国应当以“无为”为本,颇合帝意,赐以宝琴及霞纹帔。后至南岳,结庵九真观北。张九龄屡谒之。
开元九年(721),玄宗亲派其弟司马承祎迎入宫,命校正《道德经》,深加礼待,呼为“道兄”。
开元十五年(727),又召入宫,请他在王屋山自选佳地,建造阳台观以供居住,并按照他的意愿,在五岳各建真君祠一所。善书篆、隶,自为一体,号“金剪刀书”。玄宗命他以三种字体书写《老子道德经》,刊正句文,刻为石经。羽化后,追赠银青光禄大夫,谥称“贞一先生”。诏以其南岳旧居为降真观,命弟子薛季昌主其观。复命衡州铸铜钟一口赐观中,重四千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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