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文苑

李光

 李光(1078年~1159年),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入为符宝郎,以言事贬监汀州酒税。钦宗即位,擢右司谏,迁侍御史。高宗建炎元年(1127年),擢秘书少监。三年,知宣州。改知临安府。绍兴元年(1131年),除知婺州,甫至郡,擢吏部侍郎。二年,授淮西招抚使,改江东安抚大使、知建康府兼寿春府,落职提举台州崇道观。寻知湖州,历知平江府、台州、温州。七年,为江南西路安抚制置大使兼知洪州。八年,拜参知政事。九年,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十一年,贬藤州安置;十四年,移琼州:二十年,移昌化军;二十五年秦桧死,内迁郴州;二十八年,复左朝奉大夫,任便居住。二十九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孝宗即位,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宋史·艺文志》),已佚。《两宋名贤小集》卷一五八存《椒亭小集》一卷,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有《庄简集》十八卷。《宋史》卷三六三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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