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公
周文王姬昌第十五子
毕公,生卒年不详,姬姓,名高,周文王姬昌第十五子,周武王姬发异母弟,周武王灭商朝后,受封毕地(在今陕西咸阳,一说在今陕西西安),史称毕公高,是毕国与毕姓始祖。周成王临终时,遗命他与召公辅佐周康王继位,周康王命他治理东郊。由于毕公等人的辅佐,使周成王与周康王时期天下安定,四十多年没有使用刑罚,史称“成康之治”。
主要成就
毕公高随周武王兴师伐纣立下赫赫战功。西周建立后,他负责处理被商纣王关押的犯人。他采取宽大为怀,平反不少冤狱,表彰因直谏受害的功臣,因而名声鹊起,成为“周初四圣”之一。后被周武王封于毕国,爵位为伯爵。世称毕公高。周武王死后,其为顾命大臣之一,他与周、召二公等一起相继辅政周成王、周康王,使周王朝的经济文化有较大的发展,并形成“成康之治”的盛世。
后世姓氏
毕公的后裔姓氏主要有毕姓、魏姓、潘姓、冯姓、令狐姓、庞姓等姓。
人物关系
毕公的作品
诗文专题推荐更多
同时代人物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