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道德经 > 章节目录

道经·第十四章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詰,故混而為一。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於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象之象,是谓恍惚。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上一章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