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康二年三月二十九日黎明,太上启跸,共车八百六十余两,发自刘家寺。夜宿封丘界,太上以下及虏酋毳帐二,布棚四十八为一围;郑后以下及虏酋萧庆毳帐三,布棚八十八为一围,皆有馆伴朝夕起居。帝姬以下及虏酋斡离不毳帐五,布棚十二为一围。
△宋史卷二三钦宗记:靖康二年三月“丁巳,金人胁上皇北行。”是月辛卯朔,丁巳为二十七日。
瓮中人语:靖康二年三月“二十七日,虏胁太上皇帝及宗属北去。”
宋俘记:“二起昏德、妻韦氏……天会五年(即靖康二年)三月二十八日自寿圣院刘家寺皇子寨起程。”青宫译语:“天会五年三月二十八日午,国相左副元帅、皇子右副元帅命成棣随珍珠大王、千户国禄、千户阿替纪押宋韦妃、邢妃……等先至上京……”
按诸书所记徽宗北狩日期各异。考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靖康二年三月“丁巳,金右副元帅宗杰退师,道君太上皇帝北迁。自滑州路进,后妃诸王以下皆从。”丁巳乃二十七日。三朝北盟会编卷八九起靖康二年三月二十九日己未,并云:“是日,太上皇帝、渊圣皇帝銮舆北狩。”然考是条所引曹勋北狩闻见录,谓:“先是三月二十九日,有语分路去,上皇同二太子由河北路,上同国相由河东路,约会于燕京……次日,上皇率今上、二后、诸王望城中辞违宗庙……是晚,报来日起程,今上同皇太子来拜违,泣下别去,自尔不复相见。”由“次日”、“来日”推之,似徽宗起程于四月一日,而钦宗更稍后,疑误,似二十七日为是。
▲四月朔,宿胙城界。朱后车亦至,斡离不令与韦后同行,护送者粘罕次子宝山大王。宫女三千,别由虏酋固新严兵押送。
△青宫译语:“四月朔,王弟宝山大王 名斜保, 押朱后 少帝妻、 朱慎妃 少帝妾、 公主 少帝女、 珠珠帝姬 王弟俘为妾 至寺,合队。”
宋俘记:“三起重昏妻、妾,珠珠帝姬、柔嘉公主共三十七人,宝山大王斜保、盖天大王赛里押解。”“六起贡女三千一百八十人、诸色目三千四百十二人,右监军固新、左监军达赉押解。”
▲初二日,河北报警,停车两日,虏遣兵士先渡。太上见韦后、相国公、柔福帝姬乘马先行,泪下竟日。
△青宫译语:“初二日早行……过胙城,先行之宗室,后行之四、五、六、七起车辆俱出我前,以河北有警,未渡,挤于途……”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四四金虏图经:“封邱至胙城县四十里。”
▲初四日,抵沙店。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四四金虏图经:“胙城至沙店河南铺四十五里。”
▲初五日,渡河,宿滑州。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四四金虏图经:“沙店铺至滑州四十里。”
▲初七日,次汤阴,馆伴阿林葛思美盗后宫曹氏,太上令肃王传谕后宫,不得离次取辱。虏酋亦令王宗沔、王慎、李常为都管,驰骑照料。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四四金虏图经:“滑州至浚州二十五里,浚州至裴家庄三十五里,裴家庄至汤阴县四十里。”
宋俘记:道宗“宠婢封婕妤、才人、贵人、美人者四十一人,先入青城寨,随行入刘家寺寨,五起北行,曹小佛奴移居葛思美寨……”
▲初八日,次相州,固新所押贡女均乘牛车,车两人。夜屯时,宫亲贵戚车屯于中,民间车屯于外,虏兵宿帐棚,人环其外。连日雨,车皆渗漏,避雨虏兵帐中者,多嬲毙。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四四金虏图经:“汤阴至相州三十里。”
南征录汇:靖康二年四月一日,国相退师,分作五起:宝山大王押朱后一起,固新押贡女三千人二起,达赉押工役三千家三起……”
按宋俘记作共分七起:“六起贡女三千一百八十人、诸色目三千四百十二人,右监军固新、左监军达赉押解。”押俘撤退乃军事行动,斟对具体情况,计划容有变更。
▲十二日,次邯郸。所行非驿道,几不辨路。
十五日,次邢州。连日风雨,车折马倒,被掠者死亡日甚。
十六日,次都城店,燕王俣薨,太上哭之恸,殓以马槽。王夫人、王子同在一军,视含殓,请归丧,斡酋不许,令火化,囊骨行。王妻别在一军,不准哭临。
△宋俘记宗室二:“赵俣即燕王,四起北行,四月十六日殁于都城店。”
▲十八日,次柏乡,渡河后,居民尽矣。荆榛瓦砾中,尸骨纵横。御车牛马时有倒毙,离割争啖。被掠者日以泪洗面,虏酋皆拥妇女,恣酒肉,弄管弦,喜乐无极。
△青宫译语:“初六日,次丰乐一村,屋已毁,院中倒埋男妇二十余人,未尽腐。”与此处“尸骨纵横”等可互印证。
▲二十一日,次栾城。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四四金虏图经:“柏乡至江店三十里,江店至赵州三十里,赵州至栾城县三十里。”
▲二十三日至真定,太上与斡酋并辔入东门,馆静渊庄。午间,请太上、帝后打,宴,侍中刘彦宗请太上赋诗,译语斡斡起谢甚恭。以修换车马,驻跸三日。闻韦后等十一日过此。自刘家寨至真定八百里。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四四金虏图经:“栾城至灵店铺三十五里,灵店至真定府二十五里。”
金史卷七八刘彦宗传:“彦宗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知枢院事,加侍中,佐宗望军。”此云“侍中刘彦宗”,正与之合。
三朝北盟会编卷九八曹勋北狩闻见录云:“至真定府,自东门,太上乘马,与二太子并骑入门,前有引旗,书‘太上皇’字。府中两街居人见旗,皆恸哭,虏人不较也。馆于府园净渊庄。午间,诸太上看打,自二太子以下,皆入场,太上与皇后左厅上坐。打罢,行酒。少顷,侍中刘彦宗传太子意云,久闻上皇圣学甚高,欲觅一打诗,其请颇恭。太上曰:‘自逊位以来,未尝近笔砚,勉作一诗,以答台意。’乃写付彦宗曰:‘锦袍骏马晓棚分,一点星驰百骑奔。夺得头筹须正过,无令绰拨入斜门。’ 绰拨、斜门,皆打家语也。 彦宗捧诵称赞,即与太子,又番语,似讲解其意,太子起谢,太上亦谢,甚恭也。”
青宫译语:“十一午,抵真定,入城,馆于帅府……”此云“韦后等十一日过此”,亦正合。
▲二十四日,斡酋设席,宴太上、诸王。毕,又设席宴郑后、妃嫔。
二十五日,斡酋以紫罗伞迎太上围猎,叛臣郭药师、张令徽叩马谢罪。夜,宴婕妤、宗姬、宗夫人等三十四人。
二十七日,太上与干酋行,余屯真定城外。
二十八日,太上抵中山,呼守将曰:“我道君皇帝,今往朝金帝,汝可出降。”守将痛哭不奉诏,提辖沙贞杀之,以城降。
△三朝北盟会编卷九五靖康二年四月二十八日中山府提辖使臣沙贞杀安抚使陈遘条云:“金人以太上皇北狩,至中山府,其帅陈遘登城。金人以太上皇至城下,谕令开门降,太上呼遘曰:‘(我)道君皇帝也。’遘恸哭曰:‘陛下安得至此?’提辖沙贞曰:‘此中岂有道君皇帝,必金人之诡计也。’以箭射之,遂鼓众喧闹而杀遘。其子锡在旁,倒身护遘,乃并杀之,于是贞自守中山。金人逼太上皇以归。”按宋史卷四四七陈遘传,“沙贞”作“沙振”,且杀陈遘之情节与此略异。
▲二十九日,太上、斡酋回真定。三十日,斡酋令太上、郑后、贡女三起先行,五月十三日抵燕山,计程五百三十里。
△宋俘记:“四起昏德公……昏德妻妾、奴婢共一千九百四十余人,万户额鲁观 名宗隽、 左司萧庆、孛堇葛思美押解,天会五年三月二十七日夜,自斋宫及青城国相寨移至刘家寺皇子寨,二十九日起程,五月十三日抵燕山,居延寿寺。”
三朝北盟会编卷九八赵子砥燕云录:“道君五月十八日丁未到燕山。离门三里,太子邀请观看射柳枝、打,饮宴至暮,次日入门,于延寿寺驻跸……”按赵氏乃鸿胪寺丞,因金人破汴取经板,由赵氏管押北行抵燕,建炎二年四月□归,盖其所记宋二帝事,多得之亲闻,考下文,其说似有据。
▲五月初一日,真定万户宴斡酋,帝姬、王夫人等坐骑以从,番人聚观如潮涌。屯驻四日,候诸军尽发,初五日起程,十七日抵燕山。
△宋俘记:“五起帝姬、王妃等一百有三人,侍女一百四十二人,二皇子元帅斡离不 名宗望 押解,天会五年三月二十九日自刘家寺皇子寨寿圣院起程,五月十九日抵燕山,居皇子寨府。”按此作十九日,与十七日异。
▲十八日,斡酋请太上看、射,旋送太上、郑后以下九百余人馆延寿寺,供张甚厚。帝姬等馆帅府。闻朱后以下三十余人四月十八日到此,居愍忠祠,韦后以下二十余人同日过此,即赴上京。宗室三千余人,四月二十七日到此。长途鞍马,风雨饥寒,死亡枕籍。妇稚不能骑者,沿途委弃,现存一千数百人,居甘露寺,十人九病。
△三朝北盟会编卷九八赵子砥燕云录确记有金太子邀太上观看射柳枝、打事,并云:“次日入门,于延寿寺驻跸,贵妃、亲王、帝姬、驸马,圣眷同处,日侍道君之侧,金人供奉甚厚。”
宋俘记:长子重昏侯赵桓“妻二:朱后、朱慎德妃,先入斋宫,三起北行,四月十八日抵燕山,馆愍忠祠。七月,与重昏会。十月,随昏德流徙。”
青宫译语:朱后等四月“十八日抵燕山……居愍忠祠。”
宋俘记:“首起宗室贵戚,男丁二千二百余人,妇女三千四百余人,濮王、晋康平原、和义、永宁四郡王皆预焉,都统毋押解。天会五年三月二十七日自青城国相寨起程,四月二十七日抵燕山,存妇女一千九百余人,男丁无考,居甘露寺。”
▲十九日,斡酋送还婉容、婕妤、才人六人。闻贡女三千人,吏役工作三千家,器物二千五十车,是日始至。点验后,半解上京,半充分赏,内侍、内人均归酋长。百工、诸色各自谋生。妇女多卖娼寮。器物收储三库,车辂皆留延寿寺。
△宋俘记:“六起贡女三千一百八十人、诸色目三千四百十二人,右监军固新、左监军达赉押解。天会五年四月初一日自青城国相寨起程,五月二十七日抵燕山,实存贡女二千九百人、诸色日一千八百人,分其半至上京。”按十九日乃斡离不押解帝姬、王妃等抵燕山之日。斡离不乃五起,贡女等为六起,似当以二十七日为是。
燕人麈云:天会时掠致宋国男、妇不下二十万,能执工艺自食力者颇足自存。富戚子弟降为奴隶,执炊牧马,皆非所长,无日不撄鞭挞。不及五年,十不存一。妇女分入大家,不顾名节,犹有生理;分给谋克以下,十人九娼,名节既丧,身命亦亡。邻居铁工,以八金买倡妇,实为亲王女孙、相国侄妇、进士夫人。甫出乐户,即登鬼录,余都相若。
▲六月初二日,斡酋及斜保请太上、圣眷赴打宴,躬下场,且跪进太上、郑后酒,执婿礼甚恭。
△三朝北盟会编卷九八赵子砥燕云录云:靖康二年“六月初二日,请道君、圣眷场宴会,二太子捧卮跪劝道君、郑后。□时躬亲打,迎待之礼至重至厚。”
▲初四日,王贵妃薨。
△宋俘记:昏德公赵佶“妻五人:郑皇后、乔贵妃、崔淑妃、王贵妃、韦贤妃……王六月初四日殁燕山。”
▲初七日,相国公、建安郡王归自上京,携所娶耶律氏、陈氏,同居愍忠祠。耶律即契丹公主,陈实内夫人,虏主赐设野马郎君,遂以配王。韦后、邢后、郓王妃、柔福帝姬俱留上京。洵德帝姬已归设野马,亦居愍居。
△确庵按,此是七月七日事,宜移后。
青宫译语:靖康二年“六月初七黎明……赐宋相国王赵、建安王赵燕山居住者……初九日登程,七月初七日抵燕山,仍卸装愍忠寺。”则确庵所云甚是。
▲初十日,斡酋令帝姬、王妃等至延寿寺,辞赴御寨。斜保亦令惠福帝姬、建安王元妃奉朱后、朱慎妃、大公主至寺,相与泣别。
七月初十日,靖康帝、祁王太子至自云中,馆愍忠祠。
△宋俘记:“七起重昏侯、太子祁王、缨络帝姬及从官十二人、侍女一百四十四人,国相元帅粘没喝 即粘罕。名宗翰、 右司高庆裔、都统余睹押解。天会五年四月初一日自青城国相寨起程,六月二抵云中,七月初十日迁燕山,与昏德会。”
司马朴云:帝自四月朔青城起程,粘没喝令易青衣,顶毡笠,乘黑马,监以骑吏。帝时时仰天号泣,辄被呵止。从官先令乘马,马毙即令步行,迟加鞭挞。行止坐卧,番儿监之。夜宿时,粘没喝毳帐可容百人,絷帝及祁王太子、内人手足并卧。初四日入郑州,停宿二日。初十日,由巩县渡河。车人语张叔夜曰,将过界河,叔夜扼吭死。五月十四日,次代州,滕茂实冠帻迎谒,伏地号泣,固请从行,粘没喝不许。十七日,国相与兀室、俞睹、刘思等宴乐,帝与祁王太子同坐,内人被逼侑酒歌唱。度太和岭时,帝等俱被缚马背上。六月初二日抵云中,自河阳至此一千八百里。初五日,复自云中起程,七月初九日抵燕山
宋史卷二九八司马朴传:“朴字文季……靖康初入为虞部右司员外郎……二帝将北归,又贻书请存立赵氏,金人惮之,挟以北去,且悉取其孥……又遣朱松年间行,以金人情实归报。”则所记当是在燕亲闻。又抵燕日,此作“九日”,略异。
▲金酋闻康王登位,诏起诸部兵入寇。
△燕人麈曰:万户大挞不也起河南,都统蒲芦浑、阿鲁保起保州,万户特木也起永宁、祁州,万户胡沙虎起宿州,万户聂耳起冀州,都统韶合起真定,万户韩庆和起庆源,都统万佛奴起雄冀,万户余列起州,都统蒙哥起滋相,万户银术可、振束起太原新城,万户赛里起岚宪,都统马五起平阳,万户郭药师起慈隰,万户石家奴起汾州,万户娄室起河东苏村,鹘眼起解州安邑,万户撒离喝起泽州,万户温敦起泽潞,都统茶喝马起孟州,左监军挞懒起中山。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一一建炎元年七月十六日金人起燕山、云中、中京、上京、东京、平州、辽西、长春八路民兵入寇两河引金虏节要云:“渤海万户大挞不也屯河间、女真都统蒲卢浑、阿鲁保屯兵于保州,女真万户特木也屯兵于永宁、祁州;女真万户胡沙虎屯兵于霸州,女真万户聂耳屯兵于冀州,女真副统韶合屯兵于真定,辽东汉军万户韩庆和屯兵于庆源,女真都统万佛奴屯兵于雄、莫,女真万户余列屯兵于州,女真副统蒙哥屯兵于磁、相,女真万户银术与其弟拔束屯兵于太原新城,女真万户赛里屯兵于岚宪,契丹都统马五屯兵于平阳,契丹 有缺字 屯兵于慈、隰,女真万户石家奴屯兵于汾州,女真万户娄室屯兵于河东苏村,娄室之子鹘眼屯兵于解州安邑,女真万户撒离喝屯兵于绛州,女真万户温敦屯兵于泽潞,女真都统茶喝马屯兵于孟州,头攻守诸州郡元帅府左监军挞懒亲围中山。”按似燕人尘全本金虏节要之文。惟多误字,如“霸”作“宿”,“莫”作“冀”、“拔”作“振”等等。
▲粘罕子设野马郎君与相国公相得,时相国与靖康帝先后至燕,思亲甚切。
十二日,设野马徇相国之请,率斜保郎君,洵德、惠福两帝姬,相国、王两聘妃,及相国公、建安郡王耶律夫人、陈夫人共奉靖康帝、后,慎妃、祁王太子至昊天寺作斋,邀太上帝、后,诸王,欢会竟日。
十六日,郑后疾,设野马仍率诸人至延寿寺问省。午后返祠,即令祁王、相国公、建安郡王迁居延寿寺,少帝益孤。
八月,斡酋死,金主令王妃、帝姬十二人至延寿寺。□□□□□□□□□□□□□□□□□□□□□□□□□□□□□□□□□□□□□□□□□□□□□□□□□□□□□□□□□□□□□□□□□□□□□□□□□□□□□□□□□□□□□□□□。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0八建炎元年六月二十一日引金虏节要曰:“斡离不知皇帝(按指宋高宗)即位于南京,故因粘罕于草地避暑,议还太上皇,粘罕未之许。斡离不打冒暑,以水沃胸背,病伤寒而死。”又同书引金国太祖实录曰:“斡离不名宗望,呼皇子。”
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五年六月“庚辰,右副元帅宗望薨。”则宗望即斡酋死在是年六月,此文系于八月,似误。
燕人麈曰:靖康之役,斡离不初欲得一帝姬,萧庆语斡云:“天家女,非若民妇,必抗命自尽。”斡意沮。宋帝许归干戾人家属,未计福金帝姬为蔡京妇,在所归中。盟书既定,无中变理。议和诸臣诱姬至寨,误饮狂药,婉委顺从,斡遂肆欲无厌,蔡京流祸烈已。
▲虏迁从官陈过庭等五十余人及耿南仲、孙元自真定至燕山,居崇国寺。
△三朝北盟会编卷九八赵子砥燕云录:“奉使官,中书侍郎陈过庭并文武官五十余员,并门下侍郎耿南仲、孙元在真定,丁未八月,遣诣燕山崇国寺安泊。”
宋史卷三五三陈过庭传:“及城陷,过庭亦行,金人拘之军中,因留不得还。建炎四年,卒于燕山,年六十……”
▲九月初六日,靖康帝生子谨,慎德妃出。
△宋俘记:靖康帝北行,“入国后,生子二:谨五年九月朱慎德妃出,训七年七月初六日郑庆云出。”
▲虏以康王兵盛,又请二帝北徙,九月十三日出燕山东门,民皆涕泣跪送。过石门,至景州,上卢龙岭,渡栾撒河、泽河,过大漠。十月十八日抵中京,计程九百九十里。地即郡,古奚国 改大定府, 在燕山北,馆于相国院,故契丹相国第。中院居虏酋,太上居其东。以宫眷宗戚不能容,内外分住。靖康帝居其西,宫眷从。地极荒凉,远逊燕山。
△三朝北盟会编卷九八赵子砥燕云录云:靖康二年“九月十三日,二圣同圣眷起发往中京,南人与燕人泣涕送于东门之外,日尽乃还,金人不能禁止,数日为之不市。起发之前,金人纳绢万匹为路费,道君分赐百五十匹与仙露寺宗室仲理以下作冬衣,领之者无不感泣。燕山至中京九百五十里,过石门,至景州,上卢龙岭山,下过栾撒河,至泽河,过大漠。至中京,于相府院驻跸。相府院者,契丹旧时相国所居也。一门五位,左二位,道君居之,右二位,渊圣居之,中一位,番官居之。中京人烟风物,比之燕山萧索太甚,二圣服食器用,皆需于燕山每两月金人排办起供应。道君圣眷千余口,渊圣圣眷百余口,皆驻跸中京相府院,去大金国尚三千里。”
▲宗室濮王仲理等一千八百余人仍留燕山仙露寺,有衣不蔽体者,太上临行,令姜谔分赠生绢千端。
△三朝北盟会编卷九八赵子砥燕云录:“东京去取宗室嗣濮王仲理以下姨、、命、宗女等千八百余口至燕山仙露寺养膳,日给米一升,半月支盐一升,而嗣王与兵卒无异。拘縻点勘监视严密,自困于道涂,苦于寂寞,一岁之间,死及八分,止存三百九十八人。”又参前条所引燕云录。
▲十月,虏迁从官陈过庭等至显州,惟秦桧依达懒,居留弗遣。
△三朝北盟会编卷九八赵子砥燕云录:“奉使官中书侍郎陈过庭并文武官五十余员,并门下侍郎耿南仲、孙元在真定,丁未八月,遣诣燕山崇国寺安泊。至十月,国相粘罕到燕山,计议追呼出头,许其南归,无不欢呼。方行,备车促装,无复有指挥,并押赴显州。自旦至暮,方得行见粘罕,以烛从头至足照之,令厚加养济。”
鹤林玉露卷五格天阁:“桧天资狡险……既至虏廷,情态遂变,谄事挞辣(按即挞懒,同名异译),倾心为之用。”
▲二十六日,安德帝姬薨。
△宋俘记:徽宗“三女赵金罗……十月二十六日殁于多昂木寨。”按金罗即安德帝姬。
▲十二月二十一日,少帝生子,殇,韩夫人出。
建炎二年 即金天会六年 正月十七日,少帝生女,郑夫人出。二月十九日,太上生女,邵才人出;二十七日,太上生子,阎婉容出;三月十二日,太上生子,狄才人出,均殇。
十五日,王伦至云中,粘罕赠内夫人及宗女四,又赠朱宗女一,不受,遂被害。司马朴藏建炎赦诏,燕山留守枷禁之。何、曹成以病亡。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0建炎元年十一月辛卯……“朝奉郎王伦为大金通问使。时河东军前通问使宣教郎傅、副使合门宣赞舍人马识远至汴京,诏趋还问所得金人意,复遣伦与合门宣赞舍人朱弁见左副元帅宗维议事。”又同书卷一五建炎二年五月“癸卯,朝奉郎大金通问使王伦始渡河 案伦绍兴三年正月乞券钱状云,建炎二年五月二十日过河, 遂与其副合门宣赞舍人朱弁至云中,见左副元帅宗维计事,金留不遣。时进武校卫朱从弁行,宗维赐以所掠内人,阳受之,逃去。宗维怒,追而杀之。 朱事不得其年,据绍兴十三年朱弁奏状附见。
宋史卷四四九阎进传:“建炎初,遣使通问,进从行……进武校尉朱亦从之,分在粘罕所。见粘罕数日,遽求妻室,粘罕喜,令择所虏内人妻之,取最丑者,人莫谕其意。不半月亡去,追之还,粘罕大怒,含笑死梃下。盖求妻者,所以固粘罕也。”按此与系年要录所载情节略异。
三朝北盟会编卷九八赵子砥燕云录:“戊申三月间,一南人货驴肉瓦桥,来买,得故纸,内有本朝足本赦书,司马朴营求得之,为京师医药靳法告于燕山留守,收捉司马朴,枷项禁勘。狱成,申元帅府,已而贷死,杖七十,依旧养济。知燕山蔡靖,其子松年与眷属同处,金人养济甚厚。松年与一渤海道奴通事燕市中,合开酒肆。燕王、嗣濮王、宰臣何、枢密张叔夜、驸马曹都尉并皆身亡……”
▲七月二十二日,知真定府获鹿县张龚、知燕山府潞县杨浩,纠约五马山马扩、玉田僧一行、中山刘买忙等,谋攻真定、燕山、易州、中山归我。谋泄,疑及二帝,又请北行,并迁宗室通塞州,去燕京一千五百里。
△三朝北盟会编卷九八赵子砥燕云录:“旧归朝官中大夫、集贤殿修撰张龚,告宰相刘彦宗,乞知真定府获鹿县。其人荷国厚恩,不忘忠孝。自丁未冬到任,结集五马山马扩、赵邦杰等及中山民兵,先复真定,次取燕山。戊申五月有日举事。无何,南人告变,张龚不安,以疾告归。燕山府潞县旧南官巡检使杨浩,于丁未九月入玉田县山中,与一北僧智和禅师结集,招诱南北忠义壮士,谋举大事。其人于戊申三月间来燕山城中,子砥乃以物色而问其详,云招诱南北人士已及万数,若得三万,可以横行虏中,决报大仇。时杨浩复入中山易州界,接山有一燕人之子,年十八,小名刘里忙,豪勇俊迈,异于常人,远近无不推服。于山中聚徒党,选南北人少壮者,兴义兵,邀击金人,意欲令人推为虏主,与本朝结好。自戊申三月间,金人闻于燕山府,集兵千人,往易州山中擒捕刘里忙。其山险峻不可近傍,见今用兵守把山路,刘里忙徒党日盛,招集愈多,南北忠义之士自投者甚众,已及万数余人,未易可制,此南北离涣之情于此可见也。”
又同书卷一一六建炎二年三月二十六日金人迁天眷于通塞州条云:“金人迁天眷于通塞州,去燕山府一千五百里,给地千五百顷,令种莳以自养。”
又同书卷一一七建炎二年七月十五日:“金人窝里、挞懒、目共陷庆源府五马山义兵朝天、铁壁诸寨。五马山寨自靖康元年冬武翼大夫赵邦杰率众起之,至真定之陷,得保州路廉访使马扩同主之。邦杰等请信王总制诸山寨,遣马扩诣行在投表乞师请命。马行,寨中有亡归贼者,告于真定同知韩庆和、女真副统韶合,二人具陈于东路元帅府。恐马扩得兵南来,故大会贼众,力破诸寨,以绝马之内应,以夺马之归心。诸寨多无井取水,汲之于涧,汲道为贼所断,遂至陷没,信王不知所在。”
宋史卷二五高宗纪建炎二年“是秋,窝里、挞懒破五马山砦,信王榛不知所终。马扩军败于北京之清平。”
按考诸记载,似二帝、圣眷北徙在前,马扩等“谋泄”在后,似非因果之关系。
▲八月,滕茂实卒于云中。
△宋史卷四四九滕茂实传:二帝北迁,“茂实请从旧主俱行,金人不许,忧愤成疾,卒云中。”
▲二十一日,二帝抵上京行幄。
△宋俘记:“(天会)六年八月,迁上京……”
▲二十二日,虏主令韦、邢二后及帝姬、王妃入行幄。
二十四日,虏主以二帝见祖庙,时宫亲戚贵已发通塞州编管,家奴、军妓外,此皇子等三十人、妃主等一千三百人皆随帝后居行幄。黎明,虏兵数千汹汹入逼至庙,肉袒于庙门外。二帝、二后但去袍服,余均袒裼,披羊裘及腰,絷毡条于手。二帝引入幔殿,行牵羊礼。殿上设紫幄,陈宝器百席,胡乐杂奏。虏主及妻妾、臣仆胡跪者再,帝后以下皆胡跪。虏主亲宰二羊入供殿中。虏兵复逼赴御寨,虏主升乾元殿,妻妾、诸酋旁侍,二帝以下皆跪。宣诏四赦,二帝受爵服出,与诸王坐候殿外小幄。后妃等入宫,赐沐有顷,宣郑、朱二后归第。已,易胡服出,妇女千人赐禁近,犹肉袒。韦、邢二后以下三百人留洗衣院。朱后归第自缢,苏,仍投水薨。
△宋俘记:天会六年八月“二十四日,献庙,降今封。”
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六年八月“丁丑,以宋二庶人素服见太祖庙,遂入见于乾元殿。封其父昏德公、子重昏侯。是日,告于太祖庙。”按是月癸丑朔,丁丑乃二十五日,适与此差一日。
燕人麈曰:“初,宋帝至燕山,金国诸王郎君怂恿金主如契丹故事,献俘分赏,枢密刘彦宗力谏而止。及此,彦宗下狱,无敢复言。八月乙亥,宋二帝至京,置元帅甲第。丁丑,献太祖庙毕,至御寨,四赦。金帝、后、诸王郎君大僚乘骑,前继以契丹乐一行,后导白旗五:云‘俘宋二帝’,云‘俘宋二后’,云‘俘叛奴赵□母、妻’,云‘俘宋诸王、驸马’,云‘俘宋两宫眷属’。继以珍玉八十席,兵士呵殿其后。宋帝、后均帕头、民服,外袭羊裘。诸王、驸马、妃嫔、王妃、帝姬、宗室妇女、奄人均露上体,披羊裘□□□□□□□□□□□□□□□□□□□□□□□□□□□□□□□□□□□□□□□□□□□□□□□□□□□□□□入御寨一时许,纷纷遣出,大僚监押以去。是夜,少后朱氏自缢,救免,仍死于水。
按此云二帝“八月乙亥”至上京,丁丑献庙,似合情理。
▲二十五日,虏封太上为昏德公,少帝为重昏侯。
诏曰:“制诏赵□,王者有国,当亲仁而善邻,神明在天,可忘惠而背义?以尔顷为宋主,请好先皇,始通海上之盟,求复前山之壤。因嘉恳切,曾示俞允。虽未夹击以助成,终以一言而割锡。星霜未变,衅隙已生。恃邪佞为腹心,纳叛亡为牙爪。招平山之逆党,害我大臣;违先帝之誓言,愆诸岁币。更邀回其户口,惟巧尚于诡词。祸从此开,孽由自作。神人以之激怒,天地以之不容。独断既行,诸道并进,往驰戎旅,收万里以无遗;直抵京畿,岂一城之可守?旋闻巢穴俱致崩分,大势既已云亡,举族因而见获。悲衔去国,计莫逃天。虽云忍致其刑章,无奈已盈于罪贯。更欲与赦,其如理何?载念与其底怒以加诛,或伤至化;曷若好生而恶杀,别示优恩。乃降新封,用遵旧制,可封为昏德公。其供给安置,并如典礼。呜呼,事盖稽于往古,曾不妄为;过惟在于尔躬,切宜循省。祗服朕命,可保诸身。”
“制诏赵□,视坠网以弗张,维何以举?循覆辙而靡改,载或尔输。惟乃父之不君,忘我朝之大造。向因传位,冀必改图,直无悔祸之心,翻稔欺天之恶。作为多罪,矜恃奸谋。背城下之大恩,不割三镇;构军前之二使,潜发尺书。自孽难逃,我罚再举。兵士奋威而南指,将臣激怒以前驱。壁垒俱催,郡县继下。视井惟存乎茅,渡河无假乎苇航。岂不自知,徒婴城守。果为我获,出诣军前。寻敕帅臣,使趋朝陛。罪诚无赦,当与正于刑名;德贵有容,特优加于恩礼。用循故事,俯降新封,可封为重昏侯。其供给安置,并如典礼。呜呼,积衅自于汝躬,其谁可恕?降罚本乎天意,岂朕妄为!宜省前非,敬服厥命。”
△按此二诏书全文亦载大金吊伐录卷四,前者称降封昏德公诏,后者称降封重昏侯诏,并云从“太宗皇帝实录内录到。”
燕人麈云:戊寅,金主诏云,宋俘赵□,可封为昏德公;赵□,可封为重昏侯。妻郑氏、朱氏并封夫人。赵□母韦氏,妻邢氏没为宫婢,余悉遣还。盛德所被,宜令悉知,遍揭各路、府、军、州。翌日,元帅府令医官二十人抑勒发还之宫眷九十四人,孕者下胎,病者调治,以备选进。
▲二十九日,和王女生,刘氏出。是月,信王长女生,田氏出。
九月十六日,相国公长女生,耶律氏出。
十月二十六日,虏徙二帝、诸王、驸马、内侍、宫眷于韩州。
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六年十月“戊寅,徙昏德公、重昏侯于韩州。”按是月壬子朔,戊寅乃二十七日。
△宋俘记谓“十二月安置韩州”,则金史所记乃宣命之日,宋俘记记载乃到达之日。
燕人麈云:十月杪,金主令元帅府再选进昏德宫眷五十余人,复发还奴婢四十人,同徙韩州。自此,宋宫眷属留洗衣院者嫔女■沓(嫱)、公三(主)、诸王夫人、宗女、宗妇、宫女、官家女凡二百六十八人,又内侍二十四人。□□□□□□□□□□□□□□□□□□□□□□□□□□□□□□□□□□□□□□□留养元帅府女乐院者四百余人。□□□□□□□□□□
▲宗室晋康郡王孝骞以下一千八百余人,自二帝离燕山后,日给粟一升,拘禁若囚卒。一岁之间,死者过半,濮王仲理亦薨。及是,转辗流徙,存九百余人,虏酋令徙韩州,给田四十五顷,种莳自给。
△按参见上文“宗室濮王仲理等一千八百余人仍留燕山仙露寺”条笺证所引之三朝北盟会编卷九八赵子砥燕云录。
▲十二月二十六日,二帝抵韩州,和王薨于途。
△宋俘记:宋二帝“十二月,安置韩州。”又云:“赵即和王。”“六年九月,为赵谋害。”按宋二帝于天会六年十月徙往韩州,而赵于九月即已死亡,似不得谓“薨于途”。
▲建炎三年 即金天会七年 三月,虏主榜朝市云,良民被俘为奴者,听其家属赎之。耶律延禧、赵□、赵□家属没为奴者,不准赎。
△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七年三月“壬寅,诏军兴以来,良人被略为驱者,听其父母、夫妻、子赎之。”
▲七月六日,少帝生子训,郑夫人出。
△宋俘记:少帝“入国后生子二……训七年七月初六日郑庆云出。”
▲八月,越王薨。
△宋俘记:“赵即越王,四起北行,七年八月殁韩州。”
▲十月,虏主令宋官降金者缴易诰命。又封挞懒。掠给刘豫之内夫人钱氏为大齐国皇后,钱本荣德帝姬媵。
△按续资治通鉴卷一0八“金主命辽、宋诸官之降者,各上其本国诰命,等第换授”在建炎四年十月,与此适差一年。
金史卷七七挞懒传:“宋二帝已降,大军北还,挞懒为元帅左监军,徇地山东,取密州……刘豫以济南府降,诏以豫为安抚使,治东平,挞懒以左监军镇抚之,大事专决焉。后为右副元帅。”按“又封挞懒”,似指“大事专决”。又刘豫伪齐之立在天会八年九月,此时安得有“大齐”?必刘豫得钱氏于此时,故书之,然行文欠妥。
▲建炎四年 即金天会八年, 粘罕驱所掠宋人至夏国易马,以十易一。又卖高丽、蒙古为奴,人二金。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0建炎四年十二月辛未,“是日,金左副元帅宗维命诸路州县同以是日大索南人及拘之于路,至癸酉罢。藉客户拘之入宫,至次年春尽,以铁索锁之云中,于耳上刺‘官’字以志之,散养民间。既而立价卖之,余者驱之达靼、夏国以易马,亦有卖于蒙古、高丽之域者。”
▲四月二十七日,太上生子柱,阎婉容出。
△宋俘记:“柱八年四月二十七日阎婉容出。”
▲五月十二日,建安郡王子成式生,陈氏出。
△宋俘记:“赵即建安郡王,二月十五日殁,以赵为代……娶陈氏,六年五月生子成功,八年五月生子成式。”
▲六月初三日,虏主榜朝市云,宫奴赵□母韦氏、妻邢氏、姜氏 凡十九人, 并抬为良家子。沐此湛恩,想宜感悔。又榜云,赵□妹 凡六人 久侍宗子,获宠生男,应予优容,抬为次妇。服此隆恩,懋昭激劝。
△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八年六月“癸酉,诏以昏德公六女为宗妇。”按是月辛未朔,癸酉乃三日。
▲二十六日,郓王薨。
△宋俘记:“赵楷即郓王……楷八年六月二十六日殁韩州。”
▲始闻韩世忠大败四太子兀术于黄天荡。粘罕编造秽书,诬蔑韦后、邢后、柔福帝姬诸人。韦后北狩年近五十,再嫁虏酋,宁有此理?虏酋舍少年帝姬,取五旬老妇,亦宁出此舍是不恤?图复中原,天理人情,似无以易。诸公衮衮,未喻所裁。
△宋史卷三六四韩世忠传:“会上元节,就秀州张灯高会,忽引兵趋镇江。及金兵至,则世忠军已先屯焦山寺。金将李选降,受之。兀术遣使通问,约日大战,许之。战将十合,梁夫人亲执桴鼓,金兵终不得渡。尽归所掠假道,不听。请以名马献,又不听。挞辣在潍州,遣孛堇太一趋淮东以援兀术,世忠与二酋相持黄天荡者四十八日。太一孛堇军江北,兀术军江南,世忠以海舰进泊金山下,预以铁绠贯大钩授骁健者。明旦,敌舟噪而前,世忠分海舟为两道出其背,每缒一绠,则曳一舟沉之。兀术穷蹙,求会语,祈请甚哀……是役也,兀术兵号十万,世忠仅八千余人。”
宋史卷二四三后妃传:绍兴“十九年,太后年七十……二十九年,太后寿登八十……”由此上推,知靖康元年北迁时,韦后已年四十七、八,与此云“年近五十”合。
燕人麈云:时左帅兀术名宗弼,右帅讹里朵名宗辅,新用事。兀术尤骄横,所向无敌。自韩世忠败之黄天荡,吴败之和尚原,岳少保败之颍昌,锐气渐消。粘罕、挞懒亦浸淫子女、玉帛中,久厌兵。第胁和无术,始降指挥,继造秽书,以辱宋康。苟非技穷,一何至此?宋若坚心一志,不共戴天,中原未必不复。况如秽书,诬蔑已甚,虽不成和,难滋益谤。甘为人下,失策多矣。
按燕人麈之感慨,颇得事理。若津津陈辞辨之必无,似无深意,徒费口舌而已。
▲二十八日,安康郡王女生,林氏出。
△宋俘记:“赵即安康郡王……曾娶林氏,生女于五国。”
▲是月,陈过庭卒于显州。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四建炎四年六月“己亥……资政殿大学士陈过庭薨于燕山,年六十,后谥忠肃。”按是月辛未朔,己亥是二十九日。
▲七月,又徙二帝于胡里改路五国城。舟行至东路,都统孛堇习古传虏主命,减去随从宗室仲等五百人、内侍黎安国等三百人,流离咸州道中。惟和仪郡王有奕、永宁郡王有恭,燕王府节使有章、有亮,越王府节使有忠、有德六人从。
△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八年七月,“徙昏德公、重昏侯于鹘里改路。”按“鹘里改”即“胡里改”。
宋史卷二六高宗纪:建炎四年七月“乙卯,金人徙二帝自韩州之五国城。”按是月辛丑朔,乙卯乃十五日。
宋俘记:宋二帝(天会)“八年七月流五国城。”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五:建炎四年秋七月乙卯,“是日,二帝自韩州移居五国城。五国城者,在金国所都西楼之东北千里。金人将立刘豫,乃请二帝徙居之。时越王俣、郓王楷已薨。乌登路都统锡库者,以金人之命,减去随行宗室官吏,上皇力恳之,不从。乃召谕之曰:卿等相随而来,忧乐固当同之。但事属他人,无如之何。言讫泣下,皆相与号呼而出。于是宗室仲晷等五百余人皆移居临潢府,而内侍黎安国等数百人在辽东。从二帝者,惟晋康郡王孝骞、和义郡王有奕等六人而已。”
▲虏敕云:“敕赵□,昨取汝女六人为宗室次妇,俾汝末路,可供取求,获利市于姻姬,安桑榆于饱暖。载念汝女汝媳,宫寝侍奉,已历二年,敬戒无违,叠承宠眷□□□□□□□□□□□□□□□□□□□□□□□□□□□□□□□□□□推此柔淑之姿,本尔作养之力。可赐缣绢十端,以示荣宠。”
又敕:“比以奸民不靖,假祸汝躬,故令远徙,庶免波累。舟车行役,未免重劳。已令所司,优予馆伴。从兹阙廷远隔,难遂觐光;女妇长违,或劳恋系。可先入朝,允赐接见。尔受儿女之余恩,尚安晚节;朕采葑菲于下体,用沛殊恩。”
又诏:“□□□□□□□□□□□□□□□□□□□□□□□□□□□□□□□□□□□□□用邀宠注,比并有身。叛奴赵□,曲加荫庇;免为庶人,尚知悔悟。毋污斧,借此引援。恩承巾帼,故兹宣示,尚审从违。 从别本补八字。 ”
又诏:“赵□妻朱氏,怀清履洁,得一以贞。众醉独醒,不屈其节。永垂畛恤,宜予嘉名,可封为靖康郡贞节夫人。典重激扬,共喻朕意。”
△燕人麈云:昏德谢表:“臣□言。伏奉宣命,以臣女六人赐内族为妇,具表称谢,[伏蒙圣恩赐敕书奖谕]者。仰勤睿眷,曲念孤踪,察流寓之可怜,俾宗藩之有托。伏念臣栖迟万里,黾勉四迁。顾齿发以俱衰,指川途之正邈。昔居内地,罔间流言。得攀若木之枝,少慰桑榆之景。此盖伏遇皇帝陛下扩二仪之量,孚九有之恩,悯独夫所守于偷安,辨众情免涉于疑似。臣敢不誓坚晚节,力报深仁?倘伏腊稍至于萧条,赖葭莩必济乎窘乏。尚祈鸿造,俯鉴丹忱。[臣无任瞻天望圣,激切屏营之至]。”
臣□言:“伏奉圣恩,赐敕书奖谕,具表称谢者。伏以天恩下逮,已失秋气之寒,父子相欢,顿觉春光之暖。遽沐丝纶之厚,仍蒙缣穗之颁。感涕何言,惊惶无地。窃以臣举家万里,流寓三年,每忧糊口之难,忽有联姻之喜。方虞季子之敝,谁怜范叔之寒?既冒宠荣,愈加惊悸。此盖伏遇皇帝陛下唐仁及物、舜孝临人。故此冥顽,曲蒙保卫。天阶咫尺,无缘一望于清光;短艇飘,自此回瞻于魏阙。”
臣□言:“伏奉宣命,差官馆伴臣赴和噶路安置,于今月二日到彼居住者。曲照烦言,止从近徙。仍敦姻好,尚赐深怜。大造难酬,抚躬知幸。窃念臣举家万指,流寓连年;自维谴咎之深,常务省循之效。神明可质,讵敢及于匪图?天鉴无私,遂得安于愚分。惊涛万里,颠踬百端,幸复保于桑榆,仅免葬于鱼鳖。此盖伏遇皇帝陛下垂丘山之厚德,扩日月之大明,非风波而可移,亦浸润而不受。回瞻象阙,拜渥泽以驰心;仰戴龙光,感孤情而出涕。”
重昏谢表:“臣□言,伏奉宣命入殿,赐见女弟、弟妇等,并颁缣绢,具表称谢者。暂留内殿,忽奉王言,特许手足之相欢,更被缣之厚赐。喜惊交至,恩赉非常。伏念臣禀性冥顽,赋质忠实。负丘山之罪,天意曲念;联瓜葛之亲,圣恩隆大。方念无衣之卒岁,遽欣挟纩之如春。此盖伏遇皇帝陛下仁恕及物,劳谦省己。惟天地有无私之覆载,而父母有至诚之爱怜。念报德之何时,怀此心而未已。”
按燕人麈所载之表文,又见大金吊伐录卷四,文字略有异同。文中凡用方括号括起者,乃据吊伐录补。
▲八月二十六日,嘉国公薨。
△宋俘记:“赵椅即嘉国公……八年九月殁五国。”按此云“九月”乃大概言之。
▲九月初五日,郑太后薨于五国城,年五十二。
△宋俘记:昏德“妻五,郑皇后、乔贵妃……郑八年九月初五日殁五国。”
宋史卷二四三后妃传:“郑皇后,开封人也……汴京破,从上皇幸青城。北迁,留五年,崩于五国城,五十二。”
燕人麈云:昏德夫人郑氏薨于天会八年九月甲辰,赐赙。
▲是月,济王生子成咸。
△宋俘记:“赵栩即济王……八年九月生成咸于五国。”
▲十月,肃王薨。
△宋俘记:“赵枢即肃王……枢八年十月殁五国。”
▲二十八日,少帝生女,慎德妃出。
△宋俘记:宋少帝“入国后生子二……女二,七年四月、十年六月生,皆狄玉辉出。”所记与此不合,疑有误。
▲十一月,莘王生子成定。
△宋俘记:“赵植即莘王……植八年十一月生成定于五国。”
▲十二月,拘留太原之洪皓、龚王■喜,拘留云中之王伦、朱弁及吏役沈珍、邱德、党超、张福、柯辛戍冷山,在长白山西北千余里。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0建炎四年十有二月:“初,徽猷阁待制洪皓与右武大夫龚持命至太原,金令其阳曲县主簿张维馆伴。留几岁,金遇使人礼益削。是岁,始遣皓、至云中。时通问使朝奉郎王伦、阁门宣赞舍人朱弁已被拘。伦、皓因以金遗商人陈忠,令密告两宫,以本朝遣伦等来通问,于是二帝始知建炎中兴之实。已而左副元帅宗维召皓等,遣官伪齐,皓力辞不可。宗维怒,命壮士拥以下,执剑夹承之,皓不为动。傍贵人曰,此忠臣也,止剑士以目,为跽请。宗维怒少霁,逆流递于冷山,与假吏沈珍,隶卒丘德、党超、张福、柯辛俱流递,犹中国编窜也。云中至冷山行两月程,距金国二百余里。”
松漠记闻下:“长白山在冷山东南千余里……”
▲绍兴元年 即金天会九年 四月,金赠太上、康王时服各两袭。
诏云:“□□□□□□□□□□□□□□□□□□□□□□□□□□□□□□□□□□□□□□□□□□□□□□□□□□□□□□□□□□□□□□本月二十三日、二十六日各举男子一人。眷念产孕之劳,宜酬衽席之费,可各赐白金十锭。赵□、赵□让美不居,推恩锡类,可并赐时衣各两袭。庶念新恩,益捐躯以图报;用加奖谕,尚续进其所私。敕到赵□,驰谕赵□□□□□□□□□□□□□□□□□□□□□□□□□□□□□□□□”
谢表:“臣□言,伏奉敕谕,并赐时衣各两袭,随表上贺称谢者。伏以尧仁泽物,华祝多男;舜德及人,苍生衣被。臣托居宇下,久荷殊施。结茑萝于天家,自惭非分;采葑菲于寒族,受宠若惊。兹者纶下颁,衣裳载锡。省识天颜有喜,并呈嘉瑞于凤麟。剧思献曝矢忱,再贡登仙之鸡犬。惟臣去家万里,未达尺书,虽无恤乎顶踵,遑论其外。恨远离乎豢犬,未悉所私。此盖伏蒙皇帝陛下烛照无遗,海涵有量。乾坤覆载,恩莫报于涓埃;襁负偕来,心自邀夫鉴眷。临笺虔贺,望阙衔恩。”
△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九年“六月壬辰,赐昏德公、重昏侯时服各两袭。”此作“赠太上、康王”,疑“康王”乃“靖康”之误。
▲虏主征取留徙燕山、中京、韩州、咸州宋宫宗室妇女,并赎兵士浮掠为奴、未嫁典质为奴、不知情而嫁奴,建炎二年分赐诸王郎君、万户、大僚家为奴,凡得二十四岁以下妇女一百十四人入宫。
△燕人麈曰:声色移情,英雄不免。天会三年,诸王子郎君俘契丹女乐,太宗不正魂饰。契丹后妃随海滨王献俘,太宗见锦绣繁华,怒令撕去,以赤体献庙。朝罢大宴,徇诸王子意,令侍酒。醒而悔之,悉以分赐,不录一人。自俘宋女入洗衣院,王子得乘其间,怂恿献俘,取三百人入院。兀术既败,怒取十人入宫。自此浣院日空,宫院日盛,土木脂粉,所费不赀。九年以后,日荒于色,不三年而崩。
▲五月二十二日,太上生子檀,郑昭媛出。
△宋俘记:昏德“入国后,又生六子八女……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郑媚娘出。”
▲七月十八日,瀛国公薨。
△宋俘记:“赵樾即瀛国公……九年四月十八日自戕于五国。”此作“七”月,异。
▲九月,景王生子成章。
△宋俘记:“赵杞即景王……九年九月生成章于五国。”
▲十一月,虏迁咸州道中近支宗室仲恭、仲五百余人至上京。
△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九年“十一月己未,迁赵氏疏属于上京。”
▲十二月,信王次女生。
△宋俘记:“赵榛即信王……榛天眷二年六月十九日殁五国,曾娶田氏,天会六年、九年、十年、十二年、天眷元年历生五女。”
▲绍兴二年 即金天会十年 六月,少帝生女,狄夫人出。
△宋俘记:少帝“入国后生子二……女二,七年四月,十年六月生,皆狄玉辉出。”
▲二十四日,沂王、驸马刘文彦首告太上左右及信王谋叛,千户孛堇按打曷即习古国王接其词。七月,遣使诘问,太上遣莘王植、驸马宋邦光渡河往辨。坚请太上自往,又遣少帝及信王榛、驸马蔡、内侍王若冲往议,始许在行宫引问。沂王、刘文彦承诬。使者请太上处置,却之,使者宣命赐死。
△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十一年二月“戊子,赵诬告其父昏德公谋反,及其婿刘文彦伏诛。”按此处所记乃事发之时日,正史所载乃处理完毕之时日。
▲九月,信王三女生。
△按参见本卷“十二月信王次女生”条所引宋俘记。
▲十月二十八日,昌国公薨。
△宋俘记:“赵柄即昌国公……十年十月殁五国。”
▲绍兴三年 即金天会十一年 九月初四日,阎婉容薨。
△宋俘记:昏德妾“阎宝瑟十一年九月初四日殁。”
▲初五日,信王四女生。
△按宋俘记,信王榛四女当生在天会十二年。
▲虏库帑藏甚富,君臣相誓,非军需不启库。吴乞买嗣位后,多耗费。是冬,诸臣扶之下殿,声背誓之罪,梃杖二十,复扶上殿,谢罪。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六五绍兴四年十二月三十日引赵子砥燕云录追述曰:“金国置库收积财货,誓约惟发兵用之。至是,国主吴乞买私用过度,谙版告于粘罕,请国主违誓约之罪。于是群臣扶下殿,庭杖二十毕,群臣复扶上殿,谙版粘罕以下谢罪,继时过盏。”
▲绍兴四年 金天会十二年 夏,粘罕、兀室入朝,虏主遂解兵柄。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六六绍兴五年正月十三日引金虏节要曰:“立,置三省六部,改易官制,升所居曰会宁府,建为上京。封左副元帅粘罕晋国王、领三省事。除元帅府右监军兀室尚书左丞相。 粘罕、兀室乃所忌者也。 故以相位易其兵柄耳。然二酋皆桀黠之魁,而遽能易其兵柄者何哉?盖二酋于四年夏自白水泊入见虏主吴乞买,值刘豫有寇江□之请,闲居本土,故至是能徙而易之;加之二酋在燕、云则有众,乞买虽欲易之不可得也。”
按从以上资料看,粘罕、兀室易兵柄在熙宗继位之后,此处时序似有误。
▲绍兴五年 金天会十三年 正旦,吴乞买困迷酒色,瘫痪已久,倩近侍扶起受朝,共见东方一佛,随日而出。未几,殂于明德宫,时年六十一。诸酋皆抛盏烧饭以吊。吴乞买当金太祖朝尝使汴京,其貌绝类我太祖皇帝象,众皆称异。嗣位后,车马服御与臣下无别。乾元殿外四围栽柳,名曰“御寨”。有事集议,君臣杂坐,议毕同歌合舞,携手握臂,略无猜忌。甚至契丹献俘,醉酒聚。近年称尚汉仪,朴茂之风亦替。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六五绍兴四年十二月三十日引神麓记曰:“吴乞买先患中风疾,手足无力,半身不遂。约又一年,至天会十三年乙卯岁正旦,近侍扶掖而行,早见佛自东方随日出而现,从者皆视而瞻礼。吴乞买问,汝等见甚?皆云见佛像在日傍云间。言未讫,吴乞买昏困,再病中风,僵仆,殂于明德宫。时年六十一。”
又同书卷一六六绍兴五年正月十三日引金虏节要曰:“初,女真之域尚无城郭,星散而居。虏主完颜晟(按即太宗)常浴于河,牧于野。其为君草创,斯可见矣。盖女真初起,阿骨打之徒为君也,粘罕之徒为臣也,虽有君臣之称,而无尊卑之别,乐则同享,财则同用,至于舍屋、车马、衣服、饮食之类,俱无异焉。虏主所独享惟一殿,名曰乾元殿。此殿之余,于所居四外栽柳行以作禁围而已。其殿也,绕壁尽置大炕,平居无事则锁之。或开之,则与臣下杂坐之于炕,伪后妃躬侍饮食。或虏主复来臣下之家,君臣晏然之际,携手握臂,咬头扭耳,至于同歌共舞,莫分尊卑而无间……”
▲二十五日,虏主完颜即位。通识汉语,尝受读于韩,知诗文,宗室大臣目为汉儿,亦鄙宗室大臣若异类。
△金史卷四熙宗纪:天会“十三年正月己巳,太宗崩。庚午,即皇帝位。甲戌,诏中外。”按是年正月丙午朔,庚午乃二十五日。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六六绍兴五年正月十三日引金虏节要云:“今虏主完颜也,自童稚时金人已寇中原,得燕人韩及中国儒士教之。其之学也,虽不能明经博古,而稍解赋诗、翰墨,雅歌儒服、分茶焚香、奕棋战象,徒失女真之本态耳。由是与旧功大臣君臣之道殊不相合,渠视旧功大臣则曰:无知夷狄也。旧功大臣视渠,则曰:宛然一汉家少年子也。既如是也,欲上下同心不亦难乎?”
▲二月,韦后等七人出洗衣院,柔福帝姬归盖天大王赛里,名完颜宗贤。后嫁徐还。纯福帝姬归真珠大王[设]野马。后嫁王昌远,一名成棣。韦后至五国。
开封府状:“柔福帝姬十七岁,即多富。”
△宋俘记:“赵即多富,未嫁。自真珠大王寨二起北行……入洗衣院。十三年,入盖天大王寨,遣嫁徐还。”按开封府状,纯福帝姬北行时年仅四岁,据宋俘记记载,年幼之帝姬皆入洗衣院,未详以后之事。
宋俘记:“韦(后)二起北行,入洗衣院,十三年遣至五国。”
▲四月二十一日甲子,太上薨于五国,遗命葬内地。虏主徇宫中意,欲许之,廷议不可。
△金史卷四熙宗纪:天会十三年四月“丙寅,昏德公赵佶薨,遣使致祭及赙赠。”按是月甲辰朔,丙寅乃二十三日,与甲子差二日。
宋史卷二八高宗纪:绍兴五年四月“甲子,太上皇帝崩于五国城。”
宋俘记:昏德“八年七月流五国城,十三年四月二十一日亡。”
燕人麈云:昏德公薨于天会十三年四月丙寅,年五十四。宋汴之祸,昏德与金太宗实相终始,四月之间,相继上仙,殆冤业已清,具相释手。
▲五月,虏主封令福、华福、庆福三帝姬为夫人。
△按开封府状,北行时,令福十岁,华福九岁,庆福七岁,以后之事宋俘记记载不详。
▲信王五女生。
△宋俘记:“赵榛即信王……曾娶田氏,天会六年、九年、十年、十二年、天眷元年历生五女。”此乃天会十三年,所记未合。
▲六月,祁王生子成范。
△宋俘记:“赵模即祁王……天会十三年六月生子成范。”
▲八月,相国公生子成茂。
△宋俘记:“赵即相国公,以李浩为代……李浩十七岁娶耶律氏,生女于五国。八年,敕以聘妻韩氏配浩;十三年八月,生子成茂。”
▲绍兴七年 即金天会十五年,完颜三年 六月,虏酋高庆裔、刘思犯赃,斩于市。粘罕用事,时高庆裔、萧庆为羽翼。时吴乞买长子宋国王宗磐抑粘罕,乃斩庆裔。临刑,粘罕哭送之。庆裔曰:“若从我言,彼此何有今日?”语闻于众。粘罕自危,纵酒肆欲,以及于死。
△金史卷四熙宗纪:天会十五年“六月庚戌,尚书左丞高庆裔、转运使刘思有罪伏诛。”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七八绍兴七年八月五日金人斩高庆裔于会宁市条引金虏节要曰:“高庆裔,粘罕用事者,吴乞买之长子宋国王宗盘欲挫粘罕,故先折其羽翼,以高庆裔有赃,下大理寺。粘罕乞免官为庶人,赎高庆裔之罪,虏主不允。庆裔临刑,粘罕哭别之,庆裔谓粘罕曰:‘我公早听某言,事岂至于今日?某今死尔,公其善保之。’以此知庆裔尝教粘罕之反也明矣。”
▲七月,虏酋粘罕缢于狱。先,御林牙兵叛,令粘罕讨之。交攻三昼夜,胜负未分,粮草已尽,人马僵冻。副将外家得有异心,数千骑无故自溃。下粘罕狱,密遣人缢杀之。尚汉仪,多内嬖,宋室宗姬皆有盛宠。后裴满氏,亦五王府宗女,随母被掠于千户忽达家,献为后。戕贼寇宋诸酋无噍类。
△金史卷四熙宗纪:天会十五年“七月辛巳,太保、领三省事、晋国王宗翰薨。”按是月辛酉朔,辛巳乃二十一日。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七八绍兴七年八月五日引粘罕狱中上书云:“臣再陈前日之罪。御林牙兵忽然猖獗,干冒陛下。用臣出师之任,臣受命,欲竭驽钝之力,尽浅拙之谋,以狂孽指日可定。不期耶律潜伏沙党,复反交攻,凡三昼夜,其胜负未分,犹可为战,柰杜充粮草已断,人马冻死?御林牙兵知我深入重地,前不樵苏,后又粮断,所以王师失利。又副将外家得心生反逆,背负朝廷,知父兄、妻子并在御林牙军中,两军发衅,其外家得将军下数千骑自乱我军,使臣不得施,此大败之罪也,非臣慢戎。愿陛下察臣之肝胆,念臣有立国之功、陛下有继统之业,可贷臣蝼蚁之命……”
按同书同卷引金虏节要谓“粘罕以庆裔之故,绝食纵饮,恚□而死,虽非梃刃所及,近乎非正命也。”而金史纪传皆未记其死因。考宗翰之死,在高庆裔死后不足一月,当以此处所云“下粘罕狱,密遣人缢杀之”为实。
▲诏云:“先王制赏罚,赏所以褒有功,非溢喜也;罚所以诛有罪,非溢怒也。朕惟相国宗翰辅佐先帝,曾立边功,迨先帝上仙,朕继承丕祚,眷惟元老,俾董征诛。不谓持重兵权阴怀异议。国人皆曰可杀,朕躬匪敢徇私。奏对悖慢,理当弃磔,以彰厥过。呜呼!四皓出而复兴汉室,二叔诛而再造周基。去恶用贤,其鉴如此。布告中外,咸使闻知。”
△按此诏亦见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七八绍兴七年八月五日条。
▲九月,顺德帝姬至五国城。东路都统习古国王、孛堇按打曷以其未奏虏廷,遽离粘没喝寨,指为私逃,要留寨中。未几死。
△开封府状:“顺德帝姬十七岁,即缨络。”
宋俘记:“八女赵缨络已嫁,自青城寨七起北行,入云中御寨。十五年,殁于五国习古国王寨。”
▲绍兴八年 即金天眷元年,完颜四年 四月,虏主封玉嫱、飞燕两宗姬为夫人。
△宋俘记:“赵俣即燕王……次女、三女、四女、长孙女、次孙女均四起北行。有名飞燕者,见在宫。 皇统二年封次妃。 ”
按宋俘记下有残阙,已失关于玉嫱之记载。
▲五月,仪国公生子成光。
△宋俘记:“赵桐即仪国公……桐天眷元年五月生成茂于五国。”按月份同,名有异,必有一误。
▲八月十三日,祁王薨。
△宋俘记,“赵模即祁王……天眷元年八月十一日殁五国。”略差二日。
▲绍兴九年 即金天眷二年,完颜五年 二月,虏封庆福帝姬、玉嫱宗姬并为帝姬。帝姬即嫔。
△宋俘记:“十九女赵赛月、二十女赵金姑……六年八月入洗衣院。”注云:“赛月、金姑,皇统元年并封次妃。”据开封府状,徽宗二十女即庆福帝姬,北行时年七岁。
▲六月,邢后薨。
△宋俘记:“邢[秉]懿封建炎宋国夫人,天眷二年六月殁……”
宋史卷二四三后妃传:“高宗宪节邢皇后,开封祥符人……金人犯京师,夫人从三宫北迁……绍兴九年,后崩于五国城,年三十四。”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二0绍兴九年六月“庚戌,皇后邢氏崩于五国城,年三十四。”按是月己酉朔,庚戌乃二日。
▲诏云:“建炎宋国夫人邢氏□□□□□□□□倏闻溘逝,弥用轸怀,其以一品礼葬□□□□□□□□□□□□□□□□□”
△按此诏未详所出,俟考。
燕人麈云:宋康王妃殁于天眷二年六月庚戌,或云七月丙子,年三十四。
▲七月,虏诛太师宋国王蒲鲁虎即宗磐、兖国王额鲁宽即陈王宗隽。
△金史卷四熙宗纪:天眷二年“七月辛巳,宋国王宗磐、兖国王宗隽谋反,伏诛。”
同书卷七六宗磐传:“宗磐本名蒲鲁虎……熙宗即位,为尚书令,封宋国王……熙宗优礼宗室,宗翰没后,宗磐日益跋扈……既而左副元帅挞懒、东京留守宗隽入朝,宗磐阴相党与,而宗隽遂为右丞相,用事。挞懒属尊功多,先荐刘豫,立为齐帝,至是唱议以河南、陕西与宋,使称臣。熙宗命群臣议,宗室大臣言其不可。宗磐、宗隽助之,卒以与宋。其后宗磐、宗隽、挞懒谋作乱,宗干、希尹发其事,熙宗下诏诛之。坐与宴饮者,皆贬削决责有差。赦其弟斛鲁补等九人,并赦挞懒,出为行台左丞相。”
同书卷六九宗隽传:“宗隽本名讹鲁观。天会十四年,为东京留守。天眷元年入朝,与左副元帅挞懒建议,以河南、陕西地与宋。俄为尚书左丞相,加开府仪同三司,兼侍中,封陈王。二年,拜太保,领三省事,进封兖国王。既而以谋反,诛。”按“额鲁宽”即“额鲁观”之同名异译。
▲诏曰:“周行管、蔡之诛,汉致燕王之辟。兹惟无赦,古不为非,岂亲亲之道有所未,以恶恶之心,是不可忍。朕自稚冲,昧承嗣统,盖由文烈之公,欲大武元之后,得之为正,义亦当然。不图骨肉之间,有怀蜂虿之毒。皇伯太师宋国王宗磐,族联诸父,位冠三师。始朕承祧,乃协力,四登极品,兼绾剧权。何为失图,以底不类。谓为先帝之元子,尝蓄无君之祸心。信昵宵人,煽为奸党,坐图问鼎,行将弄兵。皇叔太傅、领三省事兖国王宗隽,为国至亲,与朕同体,内怀悖德,外纵虚骄。肆己之怒,专杀以取威;擅公之财,市恩而惑众。力摈勋旧,欲孤朝庭。即其所怀,济以同恶。皇叔虞王宗英,滕王宗伟,殿前左副点检浑睹,会宁少尹胡实刺,郎君石家奴,千户述孛离古楚等,竞为祸始,举好从乱,逞躁欲以无厌,助逆谋之妄作。意所非冀,获其必成。先将贼其大臣,次欲危其宗社。造端累岁,举事有期。早露兆倪,每存含覆。第严禁卫,载肃礼文。庶见君亲之威,少安臣子之分。蔑然不顾,狂仍自如。尚赖神明之灵,克开社稷之福。日者叛人吴十,稔心称乱,授首底亡。爰致克奔之徒,乃穷相与之党。得厥情状,孚于见闻。皆由左验以质成,莫敢诡词而抵赖。欲申三省公议,岂容不顿一兵?群凶悉殄,于今月三日,已各伏辜,并令有司除属籍讫。自余诖误,更不蹑寻,庶示宽容,用安反侧。民画衣而有犯,古犹钦哉!予素服以如丧,情可知也。”
△松漠记闻下:“宋、兖诸王之诛,韩作诏曰……”按全文同,个别字句有异。
容斋三笔北虏诛宗王条云:“绍兴庚申,虏主诛宗室七十二王,韩作诏,略曰……”按所载之文已为洪迈节略。又,庚申即绍兴九年。
▲八月,虏诛鲁国王、都元帅挞懒及其子斡带。乌达补、翼王鹘懒及活离胡土,荣德帝姬没入宫。
△金史卷四熙宗纪:天眷二年“八月辛亥,行台左丞相挞懒、翼王鹘懒及活离胡土、挞懒子斡带、乌达补谋反,伏诛。”
同书卷七七挞懒传:“昌本名挞懒,穆宗子……挞懒与右副元帅宗弼俱在河南,宋使王伦求河南、陕西地于挞懒。明年,挞懒朝京师,倡议以废齐旧地宋……会东京留守宗隽来朝,与挞懒合力……是时,太宗长子宗磐为宰相……竟执议以河南、陕西地与宋……久之,宗磐跋扈尤甚,宗隽亦为丞相,挞懒持兵柄,谋反有状。宗磐、宗隽皆伏诛,诏以挞懒属尊,有大功,因释不问,出为行台尚书左丞相,手诏慰遣。挞懒至燕京,愈骄肆不法,复与翼王鹘懒谋反,而朝议渐知其初与宋交通而倡议割河南、陕西之地。宗弼请复取河南、陕西,会有上变告挞懒者,熙宗乃下诏诛之。挞懒自燕京南走,追而杀之于祁州,并杀翼王及宗人活离胡土,挞懒二子斡带、乌达补,而赦其党与。”
燕人麈云:兀室谋诛宗磐、宗隽后,贬挞懒为燕京左丞相。挞懒语次妇荣德公主、子宗武、宗旦、宗望云:“夺我元帅,尚有本部万户,何患无人从者。”密告兀室,诱执之,八月十一日伏诛。
按“宗武”、“宗旦”未闻其名,疑即挞懒子斡带、乌达补之汉名。又“宗望”非挞懒子,乃太祖第二子,即斡离不。疑此处所记有误。
▲九月,虏主与诸王、皇孙、驸马银帛有差。
绍兴十年 即金天眷三年,完颜六年 二月,金籍宋国王次妇嘉德帝姬、兖国王次妇宁福帝姬入宫。
△开封府状:“嘉德帝姬二十八岁,即玉盘……宁福帝姬十四岁,即串珠。”
宋俘记:“玉盘入蒲鲁虎寨,天眷二年没入宫……串珠入额鲁观寨,均天眷二年没入宫。”按蒲鲁虎即宋国王宗磐之本名,额鲁观即兖国王宗隽之本名。此处所记,适差一年。
燕人麈云:兀室第三子名挞挞,饶智勇,兀室有事,必与谋。去年诛宋王,挞挞奉诏手戮,因说其次妇,妇为玉盘帝姬故夫女。是岁元宵,循俗偷归。及兀室归自上京,次妇即和王妃诉挞挞狂暴无人理,玉盘女所弗堪。兀室怒,鞭挞挞,归玉盘及女于宫。挞挞病,语人曰:“宋王来,我将从之。”越日毙。
松漠记闻下:“悟室第三子挞挞,劲勇有智,力兼百人,悟室常与之谋国。蒲鲁虎之死,挞挞承诏召入,自后执其手而杀之,为明威将军。正月十六日,挟奴仆十辈入寡婶家,焉。悟室在阙下 虏都也, 其长子以告,命械系于家。悟室至,问其故,曰:“放偷敢尔。”悟室命缚,杖其背百余释之,体无伤。虏法,缚者必死。挞挞始谓必杖,闻缚而惊,遂失心。归室不能坐,呼曰:‘我将去。’人问之,曰:‘适蒲路虎来。’后旬日死,悟室哭之恸。”
▲五月,温国公生女。
△宋俘记:“赵栋即温国公……天眷三年生女于五国。”
▲六月十九日,信王薨。
△宋俘记:“赵榛即信王……天眷二年六月十九日殁五国。”按适差一年,疑或有误。
▲九月,虏诛左丞相陈王希尹,即兀室,又名谷神。又诛尚书左丞萧庆并希尹子昭武大将军把搭、符宝郎漫带。
△金史卷四熙宗纪:天眷三年九月“癸亥,杀左丞相完颜希尹、右丞萧庆及希尹子昭武大将军把搭、符宝郎漫带。”
同书卷七三希尹传:“完颜希尹本名谷神,欢都之子也……熙宗即位,希尹为尚书左丞相兼侍中,加开府仪同三司。希尹为相,有大政皆身先执咎。天眷元年,乞致仕,不许,罢为兴中尹。二年,复为左丞相兼侍中,俄封陈王。与宗干共诛宗磐、宗隽。三年,赐希尹诏曰:‘帅臣密奏,奸状已萌,心在无君,言宣不道。逮燕居而窃议,谓神器以何归,稔于听闻,遂致章败。’遂赐死,并杀右丞萧庆并希尹子同修国史把答、符宝郎漫带。是时,熙宗未有皇子,故嫉希尹者以此言谮之。”
▲诏曰:“朕席祖宗之基,抚有万国,仁焘德覆,罔不臣妾。而惟帷幄股肱之旧,敢为奸欺。开府仪同三司、尚书左丞相陈王希尹,猥以军旅之劳,浸被宰辅之任。阴愎险忍,出其天资;蔑视同僚,事辄异论。顷更法令之始,永作国朝之规,务合人情,每为文具。比其改革,不复遵承;几丧淳风,徒成苛政。至乃未禀诏谕,遽先指陈;或托旨以宣行,每作威而专恣。密布党与,肆为诞谩。僭奢玉食之尊,荒怠枭鸣之构。独擅国家之利,内睽骨肉之恩。日者师臣密奏,奸状已萌,蚤弗加诛,死不瞑目。顾虽未忍,灼见非诬。心在无君,言亦不道。逮燕居而窃议,谓神器以何归。谂于听闻,迄致彰败。躬蹈前车之既覆,岂容蔓草之弗图?特进、尚书左丞萧庆,迷国罔悛,欺天相济,将致于理,咸服厥辜。呜呼!赖天之灵,既诛两观之恶,享国无极,永保亿年之休。咨尔臣民,咸体予意。”
△按此诏书全文又见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九七绍兴九年七月所引金虏节要。
燕人麈曰:陈王兀室母孕三十月而生,身长七尺,深识军谋,常自比于诸葛。创制女真字,君臣利用。既杀诸王,权势益重,兀术忌之。将赴祁州,兀室饯之于燕京檀州门甲第,醉语兀术曰:“汝有兵多少?天下之兵皆我兵也。”兀术告秦王宗干,干与兀室夙好,以醉语释之。兀术复告裴满皇后,遂驰使持诏,夜入其室赐死。子卧鲁、南撒、盈虚哥、蒙铁哥滋四人同诛。萧庆亦族诛。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九七绍兴九年七月引神麓记曰:“兀室与国同姓完颜氏,母妊三十个月生,名曰兀室 乃三十也。 长而身长七尺余,音如巨钟,面貌长而黄色,少须髯,常闭目坐,怒睁如环。创撰女真文字,动静礼法、军旅之事,暗合孙吴,自谓不在张良、陈平之下。初,兀术往祁州元帅府,朝辞既毕,众官饯于燕都檀州门里兀术甲第。夜阑酒酣,皆各归,惟兀室独留嗜酒。啮兀术首曰:‘尔鼠辈,岂容我啮哉!汝之军马能有几何?天下之兵皆我兵也。’言语相及,兀术佯醉如厕,急走骑告秦国王宗干云:‘兄援我。’秦国王与兀室从来胶漆,及谋诛鲁、宋之后,情转相好,遂言语遮护之曰:‘兀室实有酒,岂可信哉!’兀术出,次早以辞皇后为名,泣告皇后如前。后曰:‘叔且行,容款奏帝尔。’兀术遂行。后具以此语白东昏,使兀术亲弟燕京留守纪王阿鲁追兀术,至良乡及之。回,兀术密奏,帝曰:‘朕欲诛老贼久矣,柰秦国王方使援之。至此自山后沿路险阻处,令朕居止;善好处,自作捺钵。以我骨肉不附己者,必诬而去之,自任其腹心于要务之权,此奸诈之萌,惟尊叔自栽之。’是夜,诈称有密诏,入兀室所居第宅,执而数之赐死。同男卧鲁、南撒、瀛虚哥、铁哥滋四子遇害,右丞相萧庆并子男亦被诛。”
▲十二月,嘉德帝姬薨。
△按嘉德帝姬即赵玉盘,据宋俘记,天眷二年没入宫,皇统二年封夫人。本卷下文即皇统元年仍有“嘉德帝姬赠夫人”之记载,则或宋俘记所记有误,此处谓嘉德死后,次年“赠夫人”疑是。
▲绍兴十一年 即金皇统元年,完颜七年 二月,虏主赠太上天水郡王,复靖康帝天水郡公,赐第上京。庆福帝姬封次妃,飞燕宗姬封帝姬,嘉德帝姬赠夫人。
△金史卷四熙宗纪:皇统元年二月“乙酉,改封海滨王耶律延禧为豫王,昏德公赵佶为天水郡王,重昏侯赵桓为天水郡公。”
宋俘记:“赛月、金姑,皇统元年并封次妃。”据开封府状,徽宗二十女为庆福帝姬,名金姑。又,宋俘记宗室二谓飞燕“皇统二年封次妃”,与此处适差一年。按嘉德帝姬事参前条。
▲荣德、宁福两帝姬封良家子。
△开封府状:“荣德帝姬二十五岁,即金奴。”“宁福帝姬十四岁,即串珠。”
▲广平郡王薨。
△宋俘记:“赵健即广平郡王。”未记其卒年。
▲五月,虏封宁福帝姬为夫人。
△宋俘记:“串珠……天眷二年没入宫,皇统元年封夫人。”
▲九月,虏封华福帝姬为帝姬。
△按华福帝姬即赛月,据宋俘记:“赛月、金姑,皇统元年并封次妃。”本卷绍兴九年二月条有云:“帝姬即嫔”,亦即次妃。
▲十月,柔福帝姬薨徐还家。
△按柔福帝姬即赵,据宋俘记载:“遣嫁徐还,皇统元年亡。”
▲十二月,全福帝姬嫁夏国李敦复。帝姬,太上女,入金后生。
△宋俘记:昏德“入国后,又生六子八女。”
▲虏主与靖康帝俸。
△金史卷四熙宗纪:皇统元年十二月,“天水郡公赵桓乞本品俸,诏济之。”
▲绍兴十二年 即金皇统二年,完颜八年 三月,封华福帝姬、玉嫱、飞燕两宗姬并次妃,荣德帝姬夫人。遣左宣徽使刘以衮冕、圭册册康王为帝。
△按华福帝姬即赛月,据宋俘记,乃皇统元年封次妃。飞燕则在皇统二年。又据开封府状:“荣德帝姬二十五岁,即金奴。”宋俘记未载其以后事。
金史卷四熙宗纪:皇统二年三月“丙辰,遣左宣徽使刘以衮冕、圭册册宋康王为帝。”
同书卷七八刘传:“皇统二年,充江南封册使,假中书侍郎。既至临安,而宋人榜其居曰‘行宫’,曰:‘未受命而名行宫,非也。’请去榜后行礼……”
▲册曰:“咨尔宋康王赵□。不吊,天降丧于尔邦,亟渎齐盟,自贻颠覆,俾尔越在江表。用勤我师旅,盖十有八年于兹。朕用震悼,斯民其何罪?今天其悔过,诞诱尔衷,封奏狎至,愿身列于藩辅。今遣光禄大夫、左宣徽使刘等持节册命尔为帝,国号宋,世服臣职,永为屏翰。呜呼钦哉!其恭听朕命。”
△按此册文又见金史卷七七宗弼传,惟“册曰”作“皇帝若曰”。
▲虏诏豳国公完颜宗贤即盖天大王赛里,迎宋帝母韦氏自和噶路至上京,并归天水郡王及妻郑氏两丧。
△金史卷四熙宗纪:皇统二年三月,“归宋帝母韦氏及故妻邢氏、天水郡王并妻郑氏丧于江南。”
宋史卷三0高宗纪:绍兴十二年夏四月“丁卯,皇太后偕梓宫发五国城,金遣完颜宗贤、刘护送梓宫,高居安护送皇太后。”
燕人麈云:金俗火葬,不尚棺椁。天水郡王夫妇之丧,皆生绢裹葬。至是起攒,惟裹泥土,至京制棺若柜。郡公夫人之骨,宋置不问。康王夫人□□□□有棺未启,别以空柜归宋。柔福帝姬丧未久,全骨以归。亦有幸有不幸哉!
▲五月,虏遣盖天大王赛里护送太上、郑后、邢后梓宫并韦太后归国。庆福、华福两帝姬,玉嫱、飞燕两宗姬及虏后斐满氏,妃张氏,公赠韦后三千金。张为斡离不与韦后侍女张氏所生,梓宫之归,皆其力也。
△宋史卷三0高宗纪:绍兴十二年八月“壬午,皇太后至,入居慈宁宫。己丑,帝易缌服,奉迎徽宗及显肃。懿节二后梓宫至,奉安龙德别宫。”
按参见前条。
燕人麈云:天水郡公薨于正隆元年六月庚午。
或曰,太祖正室生嫡长男圣果,名宗峻,早世。妻蒲察氏,为兄干本名宗干收以为妻。又娶宋仪王妃,妃未嫁而寡,嗣子二:一曰葛罗,一曰牒古,随母入府。故事,宋女非奉赐婚,不得为次妇,所生子为奴。干本爱二子明慧,一与蒲察氏,为圣果后,即熙宗;一与次妇大氏为己子,即海陵。其说未足据。惟二君践祚,若专为靖康复仇:熙宗杀余睹、高庆裔、刘思、粘没喝、蒲芦虎、额鲁观、挞懒、希尹、萧庆辈,举伐宋诸健将扫无遗;海陵继位,族诛吴乞买、粘没喝、撒离喝、阿古、谋里野、斜野、斡带、阿鲁补、斡离不、兀室、讹鲁观、都阿鲁子孙凡千百人,复纵淫其妻妾、女媳无遗类。奇丑恶辱,自古未闻,吁,异已。
松漠记闻上:“阿骨打八子:正室生绳果,于次为第五。又生第七子,乃燕京留守易王之父。正室卒,其继室立,亦生二子:长曰二太子,为东元帅,封许王,南归至燕而卒。次生第六子,曰蒲鲁虎,为兖王、太傅、领尚书省事。长子固,侧室所生,为太师、凉国王、领尚书省事。第三曰三太子,为左元帅,与四太子同母,四太子即兀术,为越王、行台尚书令。第八子曰邢王,为燕京留守,打坠马死。自固以下,皆为奴婢。绳果死,其妻为固所收,故今主养于固家。及吴乞买卒,其子宋国王与固、粘罕争立,以今主为嫡,遂立之。”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八宣和五年六月十九日引神麓记曰:“太祖九子:正室生第三子圣果,名宗峻 乃父, 第七子列蒲阳虎,名宗朝。继室生元帅二太子,名宗杰,第六子宗隽。庶长子宗干 乃亮父, 贤妃生。元帅三太子宗尧 乃褒父, 德妃生。元帅四太子兀术名宗弼,第八子阿鲁保,第九子阿鲁孛山。”
同书同条又引金虏节要曰:“阿骨打有子十余人,今记其八:一曰阿补,二曰室曷 父, 三曰没梁虎 与室曷同母,正室所生, 四曰窝里孛 人呼作二太子,两寇京城者, 五曰窝里 人呼作三太子, 六曰兀术 人呼作四太子, 七曰窝里混 人呼作五太子,号“自在郎君”, 八曰阿鲁保 邢王。 ”
金史卷一九世纪补:“景宣皇帝讳宗峻,本讳绳果,太祖第二子……宗峻在诸子中最嫡……熙宗即位,追上尊谥曰景宣皇帝……”
同书卷四熙宗纪:“讳,本讳合剌,太祖孙,景宣皇帝子。母蒲察氏。天辅三年己亥岁生。”
按阿骨打诸子传说纷纭,然熙宗为绳果子当得其实,似诸家所记各有正误,今并录如右以备参。
呻吟语二十页,先君子北狩时,就亲见确闻之事,征诸某公上京札记、钝者燕山笔记、虏酋萧庆杂录,编年纪事,屡笔屡删,以期传信。未及定本,遽而厌世。不肖又就燕人麈所载,可相发明者,伴系其下,亦以承先志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