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式》五卷,《直斋书录解题》著录于集部文史类,并云:“《诗式》五卷,《诗议》一卷,唐僧皎然撰以十九字括诗之体。”《新唐书·艺文志》记载他著有《诗式》五卷,《诗评》三卷。《唐才子传》说他这两部论诗之作“皆议论精当,取舍从公,整顿狂澜,出色骚雅。”
《诗式》各本只残余一卷,惟陆心源辑十万卷丛书二编本还为五卷。卢文弨跋云:“此书世有镌本,俱不全,今乃得此五卷完备者,从两汉及唐诗人名篇丽句摘而录之,差以五格,括以十九体,此所以谓之式也。若世间本则虚张其目而已,岂知其用意之所在乎?”
《诗式》以十九字概括了诗体的分别,其中以“高”、“逸”为首,说明皎然论诗,上承钟嵘,反对雕绘,崇尚自然。诗要做到“高”、“逸”,诗人应该具有胸襟淡泊的气性,即所谓“天与其性,发言自高,未有作用”。但他同时又指出,崇尚自然并非“不假修饰,任其丑朴”,并非“不要苦思”。恰恰相反,取境之时必须“精思”。《全唐文》九一七卷载《诗式总序》中说:“精思一搜,万象不能藏其巧。”惟有“精思”,才能洞察对象的底蕴,然后形诸文字,“始见奇句”;“观其气貌,有似等闲”,好象“不思而得”。这就是“至丽而自然,至苦而无迹。”
《诗式》中论及的《明势》,《诗有四不》、《诗有四探》、《诗有二要》、《诗有二废》、《诗有四离》,《诗有六迷》、《诗有六至》、《诗有七德》诸条均是达到“高”、“逸”的方法,希望诗人能惨淡经营,出之自然。
对于既成的作品,皎然认为“两重意已上,皆文外之旨”。这里接触到了诗歌的形象所包孕的客观意义的丰富性。他还认为高手之作,“但见情性,不睹文字,盖诣道之极也”。这就进一步说明,皎然已经意识到诗中的思想内容不是通过抽象的语言文字的直白,而是借助于形象的真实描写显现出来的。这些精到的艺术见解启迪了后来的司空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