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兩萹第二
地所以兩,分剛柔男女而效之,法也;天所以參,一太極兩儀而(五)象之,性也。一物兩體,氣也;一故神,兩在故不測。兩故化,推行於一。此天之所以參也。地純陰凝聚於中,天浮陽運旋於外,此天地之常體也。恆星不動,純繫乎天,與浮陽運旋而不窮者「11」也;日月五星逆天而行,并包乎地者也。地在氣中,雖順天左旋,其所繫辰象隨之,稍遲則反移徙而右爾,間有緩速不齊者,七政之性殊也。月陰精,反乎陽者也,故其右行最速;日為陽精,然其質本陰,故其右行雖緩,亦不純繫乎天,如恆星不動。金水附日前後進退而行者,其理精深,存乎物感可知矣。鎮星地類,然根本五行,雖其行最緩,亦不純繫乎地也。火者亦陰質,為陽萃焉,然其氣此日而微,故其遲倍日。惟木乃歲一盛衰,故歲歷一辰。辰者,日月一交之次,有歲之象也。
凡圜轉之物,動必有機;既謂之機,則動非自外也。古今謂天左旋,此直至粗之論爾,不考日月出沒、恒星昏曉之變。愚謂在天而運者,惟七曜而已。恒星所以為晝夜者,直以地氣乘機左旋於中,故使恒星、河漢因一作回。北為南,日月因天隱見,太虛無體,則無以驗其遷動於外也。
天左旋,處其中者順之,少遲則反右矣。
地,物也;天,神也。物無踰神之理,顧有地斯有天,若其配然爾。
地有升降,日有修短。地雖凝聚不散之物,然二氣升降其間,相從而不已也。陽日上,地日降而下者,虛也;陽日降,地日進而上者,盈也;此一歲寒暑之候也。至於一晝夜之盈虛、升降,則以海水潮汐驗之為信;然間有小大之差,則繫日月朔望,其精相感。
日質本陰,月質本陽,故於朔望之際精魄反交,則光為之食矣。
虧盈法:月於人為近,日遠在外,故月受日光常在於外,人視其終初如鉤之曲,及其中天也如半璧然。此虧盈之驗也。
「12」月所位者陽,故受日之光,不受日之精,相望中弦則光為之食,精之不可以二也。
日月雖以形相物,考其道則有施受健順之差焉。星月金水受光於火日,陰受而陽施也。
陰陽之精互藏其宅,則各得其所安,故日月之形,萬古不變。若陰陽之氣,則循環迭至,聚散相盪,升降相求,絪縕相揉,蓋相兼相制,欲一之而不能,此其所以屈伸無方,運行不息,莫或使之,不曰性命之理,謂之何哉?
「日月得天」,得自然之理也,非蒼蒼之形也。
閏餘生於朔,不盡周天之氣,而世傳交食法,與閏異術,蓋有不知而作者爾。
陽之德主於遂,陰之德主於閉。
陰性凝聚,陽性發散;陰聚之,陽必散之,其勢均散。陽為陰累,則相持為雨而降;陰為陽得,則飄揚為雲而升。故雲物班布太虛者,陰為風驅,斂聚而未散者也。凡陰氣凝聚,陽在內者不得出,則奮擊而為雷霆;陽在外者不得入,則周旋不舍而為風;其聚有遠近虛實,故雷風有小大暴緩。和而散,則為霜雪雨露;不和而散,則偽戾氣曀霾;陰常散緩,受交於陽,則風雨調,寒暑正。
天象者,陽中之陰;風霆者,陰中之陽。 雷霆感動雖速,然其所由來亦漸爾。能窮神化所從來,德之盛者與!
火日外光,能直而施;金水內光,能闢而受。受者隨材各得,施者所應無窮,神與形、天與地之道與! 「13」「木曰曲直」,能既曲而反申也;「金曰從革」,一從革而不能自反也。水火,氣也,故炎上潤下與陰陽升降,土不得而制焉。木金者,土之華實也,其性有水火之雜,故木之為物,水漬則生,火然而不離也,蓋得土之浮華於水火之交也。金之為物,得火之精於土之燥,得水之精於〈土〉(一)之濡,故水火相待而不相害,鑠之反流而不耗,蓋得土之精實於水火之際也。土者,物之所以成始而成終也,地之質也,化之終也,水火之所以升降,物兼體而不遺者也。
〈水〉(二)者﹐陰凝而陽未勝也;火者,陽麗而陰未盡也。火之炎,人之蒸,有影無形,能散而不能受光者,其氣陽也。 陽陷於陰為水,附於陰為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