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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上

  上自司马迁《史记》,下至《五代史》,其间数千百年,正统偏霸与夫僭窃乱贼,甚微至弱之国,外至蛮夷戎狄之邦,史家未有不书其国号者,而《三国志》独不然。刘备父子相继四十余年,始终号汉,未尝一称蜀;其称蜀,俗流之语耳。陈寿黜其正号,从其俗称,循魏晋之私意,废史家之公法。用意如此,则其所书善恶褒贬予夺,尚可信乎!魏晋之世,称备为蜀,犹五代称李璟为吴,称刘崇为晋矣。今《五代史》作南唐、东汉世家,未尝以吴、晋称之,独陈寿如此,初无义例。直徇好恶耳。往时欧阳文忠公作《五代史》,王荆公曰:“五代之事无足采者,此何足烦公?三国可喜事甚多,悉为陈寿所坏。可更为之。公然其言,竟不暇作也,惜哉!”
  诸葛丞相为后主写申韩管子六韬各一道。学者责孔明不以经术辅导少主,用《六韬》、《管子》、《申》、《韩》之书。吾谓不然。人君不论拨乱守文,以知略为先。后主宽厚仁义,襟量有余而权略智调是其所短,当时识者咸以为忧《六韬》述兵权奇计,《管子》贵轻重权衡,《申子》核名实,《韩子》引绳墨,切事情施之,后主正中其病矣。药无善恶,要以对病为妙,万金良药与病不相值,亦复何有补哉!
  法正为蜀郡太守、扬武将军,一饭之德、睚眦之怨,无不报复。或言其太横,亮曰:“主公之在公安也,进退狼跋,赖孝直为辅翼。今翻然翱翔,不可复制,如何禁止,使不得行其意耶?”孙盛评曰:“威福自下,亡国之道,安可以功臣而极其凌肆?诸葛氏之言于是失政刑矣。”
  秦昭王以范雎之故至质平原君,移书赵王,以购魏齐之首。李广诛霸陵尉,上书自劾,武帝诏曰:“报恩复仇,朕之所望于将军也。复何疑哉!”国初郭进为山西巡检,民诉进掠夺其女,太祖怒曰:“汝小民也,配女当得小民。今得吾贵臣,顾不可耶!”驱出之。而三人者,卒皆有以报国。古之英主,所以役使豪杰,彼自有意义,孙盛所见者少矣。
  董昭建议曹公宜进爵国公、九锡备物,以彰殊勋。荀彧称曹公兴师,本为朝廷君子,爱人以德,不宜如此。曹公由是不平,彧以忧卒。论者曰,彧叶规曹氏,以倾汉祚,晚节立异,无救运移。
  管仲相桓公伐山戎、伐陈蔡、伐楚、伐晋,其意欲尊周尔,而桓公遂有封禅之志。文若依曹公,平青徐、平许洛、平河朔、平汉南,其志欲尊汉耳,而曹公遂有九锡之议。管仲知封禅之不可许也。故设词以拒之;文若知九锡之不可长也,故逊词以却之。管仲幸,故桓公从其说以全勤王之功;文若不幸,故曹公不用其语以成窃国之祸。究其终始,幸不幸异耳,用心岂不同耶!论者何得非之!
  华歆、邴原、管宁相善,时人号为一龙,歆为首,原为腹,宁为尾。
  《魏略》云:邴原、管宁皆盛德之士,而歆为之首,则歆之为人可知矣。然《汉书》称伏后之废,操使歆勒兵入宫收后,后闭户匿壁中,歆破户发壁而入,此岂盛德之士哉!操虽奸雄,然用人各当其理。方是之时,魏氏群臣如董昭、夏侯忄享、贾诩、郑昱、郭嘉之流为不少,足以办此,何独使歆为之?歆果贤耶,操决不敢以此使之。以此事操,则歆不得为贤者。陈寿作原传,称少与管宁俱以操尚称,初不及歆,至作宁传,寿又称与原、歆相友,岂三人相友而歆独无操尚乎?朋友出处不齐,理宜有之,操尚不同,则非所以为友矣。此予之所未解也夫。
  建兴五年,丞相亮出屯汉中。
  是岁丁未,魏之太和元年,吴之黄武六年也。魏明帝即位,既已逾年,君臣无间。前此吴入攻夏口,围石阳,不克。是岁保境不动。初,孔明说先主以保有荆益,西和诸戎,南抚夷越,外交孙权,内修政理,天下有变,则遣上将向宛洛,而将军身出秦川,则霸业可成,汉室可兴矣。孔明始议如此。至是天下宁有变耶,而遽有此举,何哉?
  曹公征乌丸,遣使辟田畴,畴戒门下趣严州。人问曰:“昔袁公礼命五至而君不屈,今曹公使一来而君若恐弗及,何也?”畴笑曰:“此非尔所知也。”即随使者到军。
  或曰,田畴辞聘于袁氏,从辟于曹公,门人怪之,畴笑而不答。何也?曰,难言也。昔汉明帝问于吴良曰:“先帝召卿不至,反从骠骑游耶?”良曰:“先帝以礼待下,故臣得以礼进退。骠骑以法检下,故臣为法屈尔。”畴之用意,盖亦如此。是时袁氏政宽,故畴可得不至;曹氏刻急,故畴不敢不来。来非慕义,故终身不受封爵。畴虽不言,言在其中矣。
  曹公定邺,祠袁绍墓,哭之流涕。孙盛评曰:“先王诛赏,将以惩劝。而尽哀于逆臣之家,为政之道踬矣。匿怨友人,前哲所耻,说骖旧馆,义无虚涕。道乖好绝,何哭之有!汉祖失之于项氏,曹公遵谬于此举,百虑之一失也。
  禹见刑人于市,下车而哭之,况刘、项受命怀王,约为兄弟,而绍与操少相友善,同起事而绍又盟主乎?虽道乖好绝,至于相倾,然吾以公义讨之,以私恩哭之,不以恩掩义,亦不以义废恩,是古之道也,何名为失哉!孙氏之论,非但僻学也,盖亦可谓小人矣。
  章武三年四月,先主崩于永安宫。五月,后主袭位于成都,改元建兴。
  人君继体,逾年改元。而章武三年五月改为建兴,此陈寿所以短孔明也。以吾观之,似不为过。古者人君虽立,尚未即位也。明年正月,行即位之礼,然后书即位而称元年。后世承袭之。初固已即位矣,称元不亦可乎!故曰不为过也。古者人君袭位,未逾年不称君,故子猛不书王,子般子赤不书公,后世承袭之。初固已称君矣,称元不亦可乎!故曰不为过也。春秋之时,未有一年而二名者,如隐公之末年,既名之为十一年矣,不可复名为桓公元。自纪元以来,有一岁而再易者矣,有一岁而三四易者也,岂复以二名为嫌而曰不可乎哉?故曰不为过也。非特此也,今之所谓元年与古异矣。古之所谓元年者,某君之一年也,故必逾年而后称之,如前所云。后世所谓元年者,某号之一年耳,嗣位而称之可也,逾年而后称之亦可也。
  建安十三年,曹公自江陵征备。至赤壁,与备战,不利,退保南郡。
  世之为将者,务多其兵,而不知兵至三十万难用哉!前代以六十万胜楚,以四十万胜秦,惟王翦、项籍二人而多多益辨者,独韩信能之,其众兵至三十万未有得志者。赵括以四十五万败于长平,汉初合五诸侯兵五十六万败于彭城,以三十万困于白登,王恢引三十二万伏马邑无功,王邑以百万败于昆阳,黄巾以百万败于寿张,苻坚以八十万败于合肥,随以九十万败於辽东。其众愈多,其败愈毒,然犹有可委者曰“将不善”。若曹公,可谓善将矣,复以水军六十万,号称八十万而败于乌林。是岁战舰相接,故为敌人所烧,大众屯聚,故疫死者几半。此兵多为累之明验也。以高祖之才,不过能将十万众,则水军六十万,当得如高祖者六人乃能将之。高祖岂易得哉,其败也固宜!
  曹公征下邳,擒关羽以归,礼之甚厚,而察其心神无久留之意,使张辽以情问之,羽叹曰:极知曹公待我厚,然吾受刘将军恩,终不可留。要当立效报曹公而去。及羽破颜良,曹公知其必去,厚加赏赐,羽悉封还,拜书告辞,归先主于袁军。左右请追之,公曰:彼各为其主,勿追也。
  羽为曹公所厚而终不忘其君,可谓贤矣。然战国之士亦能之。曹公得羽不杀,厚待而用其力,可谓贤矣,然战国之君亦能之。至羽必欲立效以报公,然后封还所赐,拜书告辞而去,进退去就,雍容可观,殆非战国之士矣。曹公知羽必去,重赏以赆其归,戒左右勿追,曰彼各为其主也,内能平其气,不以彼我为心;外能成羽之忠,不私其力于己,是犹有先王之遗风焉。吾尝论曹公曰:是人能为善而不能不为恶,能为善,是以能享国;不能不为恶,是以不能取天下。
  黄初三年八月,魏遣太常邢正持节策权为吴王、加九锡,权受之。
  是岁吴蜀相攻,大战于夷陵,吴人卑词事魏,受其封爵,恐魏之议其后耳。而《魏略》以为权有僭意,而自顾位轻,故先卑而后倨之。先卑者,规得封爵以成僭窃之基;后倨者,冀见讨伐以激怒其众。且吴至权三世矣,其势足以自立,尚何以封爵为哉!受封爵则君臣矣,供职贡矣,除边关矣,国有警急以事闻,无得擅兴兵攻击矣。羽书至,则悉甲士从征矣,非身入朝则遣子入宿卫矣。彼藩国固然无足怪者,一不从命,则王师致讨有词矣,然后发兵拒战,是抗上矣,尚安能激怒其众也哉。既而魏责侍子,权不能堪,卒叛之,为天下笑。方其危急之时,群臣无鲁仲连之识,出一切之计以宽目前之急,而陈寿以句践奇之。句践事吴则尝闻之矣,受吴封爵则未之闻也。
  魏明帝问黄权曰:“三国鼎立,何者为正?”权对曰:“当以天文为正。往岁荧惑守心,文皇帝崩,吴蜀平安,此其证也。” 权推魏为正统,未必不然。然权初无他说,一以天文决之,此非予之所敢知也。黄初四年三月癸卯,月犯心大星,占曰心为天王位,王者恶之。四月癸巳,蜀先主殂于永安宫,而二国皆自如天道,岂易言哉!晋《天文志》称二石虽僭号,其强弱常占昂宿,不关太微紫宫,然以记载考之,流星入紫宫而刘聪殒,彗星扫太微而苻坚败,荧惑守帝座而吕隆破,故知推理正统,固自有理也。晋庚翼与兄冰书曰:岁星犯天关,江东无故,而季龙频年闭关,此复是天公愦愦无皂白之证也。噫,人之责天亦太详矣,为天者不亦难哉!
  先主攻刘璋,所至辄克,置酒大会于涪,谓庞统曰:“今日之会乐矣。”统曰:“伐人之国以为欢,非仁者之兵也。”先主曰:“武王胜商,前歌后舞,非仁者耶!”
  涪之役陋矣,何足论哉!至于乐与不乐之义,则有可得而言者。《传》曰:师有功则奏凯歌,又曰战胜以丧礼居之。二义孰是?吾闻圣人无心,以百姓为心。其战也,本所以忧民之忧;其胜也,不得不乐民之乐。故师有功则奏凯歌,此无足怪者。然道失而后德,德失而后仁,仁失而后义,义失而后礼。道至于礼,其去本远矣,而况于兵乎!故战胜以丧礼居之,亦无足怪者。言乐与不乐,皆未之尽也。古之处此者,外则歌舞而内以丧礼居之。
  黄初四年,司徒华歆、司空王朗、尚书令陈群、太史许芝、谒者左仆射诸葛诞各有书与诸葛亮,陈天命人事,欲使举国称藩。不服。魏之群臣可谓不学无术而昧于识虑矣!使于学术识虑如汉萧望之者,当不为此举动也。汉宣帝时,呼韩款塞称藩,望之议以客礼待之,使佗日遁去,于汉不为叛臣。宣帝从之。盖方是时,匈奴虽衰,然素号敌国,非东瓯南粤比也。名分一正,遂不可易,他日叛去,何以处之?发兵诛之则势有所未能,置之不问则无以令天下,故方其柔顺之时,待以不臣之礼,非独示以谦德,盖将为后日久远之虑也。魏之自视何如宣帝?吴蜀虽弱,不至如呼韩之时。彼来称藩,犹当待以弗臣,况未服而强之耶?前此加权封爵而为权所戏侮,今复喻蜀称藩,为亮所不答。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不服者,不如是之劳也。
  兴平二年,袁术僭号于九江,置南北郊。是时荆州牧刘表亦郊祀天地,汉不能制。
  惟天子祀天地于郊,惟鲁得用郊。郊祀之礼,圣人之所甚重,而后之乱人,欲为大盗于天下,未尝不先盗其所甚重者,此庄老之徒所以有圣人不死、大盗不止之说也。至杨子之论,则又不然。秦人祠西畤,周不即禁,卒举天下而与之,名分所在,不得不重。夫庄老之说,儒者固已非之,而杨子之论,亦复有所未尽。杨子惟知严名分以临天下,而不知能保天下者然后能守名分。秦人之祀西畤,周非不欲禁之,力有所不能也。然则欲守名分者,先勉其所以保天下者哉。
  诸葛孔明说先主以跨有荆益,保其岩阻,天下有变,则命一上将以荆州之军向宛雒,而身率益州之众以攻秦川。先主称善。
  高祖既破陈豨,还至雒阳,叹曰:代居常山北,而赵从山南有之。远乃立子,常为代王,以代郡雁门属焉。地固有封境虽接而形势非便者矣。荆州在山前,距蜀五千余里,而蜀从山后有之,其势实难。非独不能有荆州也,虽得秦川,亦不能守。何者?梁益险绝,盖自守之国,而不可以兼并。凡物之在山外者,尺寸不能有,此高祖所以弃汉中而取三秦也。
  权欲令太子登读书,习知近代之事。以张昭有法,重烦劳之,乃令张休从昭受读,还以授登。
  刘备教禅以《汉书》,而权亦令张昭以《汉书》授其子登,世以权、备之智不足以知二帝三王,故其所以贻谋者,止于如此。是大不然。伊尹之训太甲也,称有夏先后而不及唐虞,周公之戒成王也,称商三宗而不及唐虞,岂伊尹周公之智不足以知尧舜禹哉?亦取其近于时,切于事者而已。权、备之知识不足拟伊尹、周公,至其教子,不忽近而慕远,不贵名而贱实,此亦伊尹、周公之遗法也。
  《晋阳秋》曰:孙皓闻羊陆和交以诘于抗,抗曰:臣不如是,正足以彰其德耳,于祜无伤也。或以祜、抗为失臣节,两讥之。 亲仁善邻者,国家之事;出奇克敌者,将帅之职。羊陆以将帅之职而修国家之事,此论者所以讥其失御也。窃谓不然。兵固多术矣,有以力相倾者,有以智相倾者,有以德相倾者。秦汉以来,惟知诈力,一有为德,则是非为之纷然,而不知所谓以德相倾者,是亦出奇而已矣。何名为失节哉。然《晋阳秋》以为羊陆推侨札之好,兹又过矣。兵家诡道,何侨札之有?就如所云,乃不足贵,何则?非吴郑之使而敦侨札之分,处方面之任而私境外之交,此非所以称羊陆之美也。
  权征柳城,备劝表袭许,表不能用。
  挟天子令诸侯,其事始于齐桓、晋文,而齐桓晋文未尝迁惠王、襄王子齐、晋也。除难定乱,兴灭继绝,功效既著,诸侯自服矣。董卓以献帝居长安,李茂贞以昭宗幸凤翔,发号施令,动以制诏为名,然而天下诸侯群起而攻之,何也?无尺寸之功以取信于天下,而有劫主之名以负谤于诸侯,则天下诸侯群起而攻之,固其理也。使表能勤王如桓文耶,虽不袭许,何害其为令诸侯哉?如其不然,虽袭许,适足以致诸侯之师而已,董卓、李茂贞是也。
  亮出祁山,南安、天水、安定三郡响应。会马谡败,三郡不守,亮拔西县千余家还汉中。
  汉全盛时,日月所照,横日之民,皆汉赤子。其后德薄不能保有黎庶,则举江以东而投之吴,割渭以北而捐之魏,则民不弃汉而汉弃其民。亮出祁山,三郡望风响应,而亮不能守,则亮负于民而民不负亮。方是之时,固当集其所获之众,痛自引咎而谢遣之,使崤陇之民晓然皆知吾心,则后日之举,不患其不至。如其不然,在彼犹在此也。而亮拔西县千余家迁之汉中,既不足以伤敌,而使无辜之民流离转徙,违其宗族,去其坟墓,岂三郡所以响应之意哉!此虽边鄙之常,然于孔明则有不应尔者。此吾所以为之惜也。
  孙亮太平二年,宗室孙基盗乘御马,付狱。侍中刁元奏曰:基法应死。然鲁王早终,惟陛下哀原之。亮曰:法者,天下所共,奈何以情相迫耶!当思可以释此者。元曰:赦有大小,或天下,或千里,或五百里,随意所及。及赦宫中,基得以免。吴之君臣可谓上下皆失其分矣。汉世诸侯王有罪当诛,丞相、御史、典客、宗正、廷尉奏请论如法制。曰:朕不忍致法,其与列侯二千石议之!于是丞相、御史等又奏:臣等谨与列侯二千石议,皆曰宜论如法制。曰:“朕不忍致法,其废勿王,或削地若干。夫请论如法者,有司以法守,不忍致法者,人主以道揆今。亮,人主也,而论法;元有司也而论情,故以吴之君臣上下,可谓皆失其分矣。
  鲁肃劝权以荆州借备,周瑜言备枭雄,不宜以土地资业之。
  汉时荆州之地为郡者七,刘表之殁,南阳入于中原,而荆州独有南郡、江夏、武陵、长沙、桂阳、零陵。备之南奔,刘琦以江夏从之,其后四郡相继归附,于是备有武陵、长沙、桂阳、零陵之地。曹仁既退,关羽、周瑜错处南郡,而备领荆州牧,居公安,则六郡之地,备已悉据之矣。其所以云借者,犹韩信之言假也,虽欲不与,得乎?鲁肃之议,正合良平蹑足之几,而周瑜独以为不然。屡胜之家,果不可与料敌哉。
  建安二十年,先主居公安,使关羽争荆州。会曹公征汉中,先主恐失益州,与吴连和,分荆州引军还蜀。
  曹公征汉中,先主闻之,与吴连和,分荆州是矣,引军还蜀,非也。是时蜀有南郡之地,而先主以蜀兵五万居公安,若进据襄阳,而羽师五万之众以袭许,卷甲疾趋,五日而可至,事成则天下未可量,不成则汉中之师不攻而自退。此兵法所谓攻其所必救者。初曹公征柳城,备劝表以袭许,及备据荆州,亦不能辨此,信天命有在焉。
  孙权尊称,议者以为交之无益而名礼弗顺,宜遂绝之,孔明以为未可。
  或曰孔明之不绝吴,权耶?正耶?曰正也,非权也。六国之时,诸侯皆僭矣,孟子以为有王者作,不皆比而诛之,必教之不改而后诛之。然则未教之罪,王者有所不诛。孔明之势既未能有以教吴,则吴之僭拟,未可以遽责,此王者之法也,非权也。 吴欲以兵万人讨樊 匿,权问潘濬,濬言五千兵足以擒匿,因论 匿可破状。权奇其言,遣将五千,斩平之。
  权克荆州,将吏悉降,而濬独坚卧不屈。权舆致之,濬伏床而泣悲不自胜,其于所事,何其厚也!既而樊亻由欲以武陵自拔归蜀,濬为权画策,自将讨平之,其于所厚又何薄也!意者在君为君,有不得不然者乎!吾闻乐毅去燕适赵,赵欲与之伐燕,毅泣曰:昔之事燕,犹今之事赵也。毅若获戾,放在他国,终身不敢谋赵之徒隶,况其国乎。便乐毅愚人也则可,乐毅少知则濬不得为无罪矣。
  晋侍中荀勖、中书令和峤奏,使著作郎陈寿定故蜀丞相诸葛亮故事,为二十四篇,号《诸葛氏集》,上之。
  魏文帝即位,求孔融之文,以为不减班杨。晋武帝践祚、诏定诸葛故事而比之周诰。融既魏文之仇恨而亮亦晋宣之仇敌,二人之言,宜非当时之所欲闻,而并见收录,惟恐其坠失荡然无忌,犹有先王大公至正之道存焉。此吾所以特有取于魏晋也。
  魏明帝即位,抚军大将军司马懿、镇军大将军陈群、征东大将军曹休、中军大将军曹真并开府。
  汉初置丞相、御史府,后置三公府,将帅出征,置幕府,军罢即废,不常置也。今魏既置三公而懿等并为大将军开府京师,此何理耶?公室之卑,盖自此始矣。蜀将李平闻懿等开府辟召以说孔明,孔明鄙之,是时中原人物推陈长文为第一,今长文亦为此,余无足道矣。
  建安十八年,汉帝诏并十四州,复为九州。
  三桓讽鲁作三军合周礼矣,其意乃欲卑公室而夺之。权曹操讽复九州合禹贡矣,其志乃欲广冀州而益其地。夫引经术称古谊者,固未必皆奸人,而奸人之欲济其邪谋者,亦未尝不引经术而称古谊。既不可以尽信,亦不可以皆疑。要在乎察之而已。
  庞统说先主取益州,先主曰:“今与吾为水火者”曹操也。操以急,吾以宽;操以暴,吾以仁;操以谲,吾以忠。每事相反,乃可成尔。以小故而失信义于天下,吾不为也。”
  宽胜急,仁胜暴,忠胜谲。然操强而备弱,宜胜而反不如者,何也?操 弟稗也,备五穀之不熟者也。五穀之熟,固不如 弟稗,非谓宽仁、忠信不能胜急暴、谲诈也。备不能胜操耳,故曰苟非其人,道不虚行。
  青龙三年,张掖出石图,广一丈六尺,高一丈七尺一寸, 围五丈八尺。苍质而白理,有若麟者、凤者,有若虎者,有若牛者,有若人马者,有若八卦、列宿、孛彗者,其字可读而不可晓。时人以为魏晋之符。
  河图、洛书之说,欧阳永叔攻之甚力。今观此图,与河图洛书亦何以异!惜乎时无伏羲神禹,故莫能通其义,而陋者以为魏晋之符。彼魏晋何足道,安知其非八卦九畴之类也!造化之所为,犹有幸不幸焉,而况于人乎。可胜叹哉。
  苏则为金成守,闻魏氏代汉,发服悲吴。孙盛评曰:“士不非其所事,不事其所非。既已策名新朝,复怀贰志,岂大雅君子出处之分哉。”
  魏氏受禅,汉帝尚存,缟素举哀,诚为轻脱。然盛谓贰志,兹又过矣。箕子过故商墟,感宫室毁坏伤,之欲哭,以方朝而不敢。季札哭王僚而事阖闾,晏子哭庄公而事景公。哀死事生,以待天命,此人臣之分也,何得谓之非其所事而事其所非乎!孙盛枭音,使人闻而恶之。
  诸葛亮闻张温败,未知其故,思之数日,曰:“吾得之矣。是人清浊善恶太分明也。”
  善恶太明,诚取败之道。然人之祸败,有以其道得之者,有不以其道得之者。若张温之败,可谓不以其道者矣,尚可以推求其故哉。
  魏文帝赐群臣没入生口,惟歆出而嫁之,帝叹息。孙盛评曰:“子路私馈仲尼,毁其食器;田氏盗施春秋,著以为讥;<柬见>戮之家国,刑所肃纵在哀矜,理无偏宥。歆居股肱之任,当公言于朝,而默受嘉赐,独为君子,可谓匹夫之仁,蹈道则未也。”
  孙盛以刻薄之资,承学于草窃乱贼之世,性习皆恶,故其论议类皆如此。夫见牛未见羊,孟子所谓仁术也,何名为偏宥哉!使盛为廷尉,于魏文之时,则歆当以私馈盗施诛矣,东晋之不用盛,不为过也。
  陈寿曰:“蜀不置史,注记无官,以故行事多遗,灾异靡书。诸葛亮虽达于为政,若此之数,犹未周焉。”
  《礼记》人,君言则左史书之,动则右史书之。《周礼》建官备矣,独不闻有所谓左右史者。虽有太史,然不以注记为职。是时诸侯皆有史,岂天子独阙乎?春秋之时,卜田宅者、占云日者,皆称太史,则太史殆阴阳家流。然书赵盾者、书崔杼者,亦称太史,则太史又似掌注记者。盖方是时,学者通知天卜,而卜兴废者亦不甚用蓍龟。太史伯以祝融之功而推楚国之必兴,太史赵以虞舜之德而占陈氏之未亡。其论议证据有绝人者,故阴阳注记得兼掌之。汉司马谈父子为太史令,以论著为己任,而又掌天官,则兼掌之效于兹可见。魏晋之际,始署著作郎,自是太史之职分而为二。孔明之时未也。按后主景耀元年,史官奏景星见,于是大赦改元,而曰蜀不置史,妄矣。
  景初元年,有司奏魏得地统,宜以建丑为正,遂改是年三月为孟夏四月。
  世言夏得人统,以建寅为正;商得地统,以建丑为正;周得天统,以建子为正。其说非也。以尧典羲和舜典巡狩观之,唐虞之世,固以建寅为正矣。至夏后之时,其法尤备,其书传于后世,谓之夏小正。孔子得之于己,以为可用,非谓建寅之正,自夏后氏始也。至成周时,始用建子为正,然犹不废夏时,谓之正岁。后之学者,以为夏以建寅为正,周以建子为正,商居其间,不应无所变更,因以意推之,曰商以建丑为正。而三统之说兴焉。夫夏后氏以建寅为正,吾于《论语》见之矣,《论语》曰:行夏之时。周以建子为正,吾于《春秋》见之矣,《春秋》书十月霜降杀菽,三月无冰。商人以建丑为正,于经既无所见,于理亦复不通。夫以建子为正者,取二十四气之首也,以建寅为正者,取四时之首也,以建丑为正,其取义安在哉?是以知其不然。
  建安十八年,先主进军图雒县,庞统为流矢所中,卒。先主言则流涕。
  庞德公以孔明为卧龙,以士元为凤雏,则士元之齿当少于孔明。孔明卒时年五十四,而士元先卒二十有二年,则士元物故尚未三十也,岂不惜哉!建安二十四年,先主始王汉中,是岁关羽卒,明年黄忠法正卒,又明年张飞卒,又明年马超、马良卒。基业未就而一时功臣相继沦谢,如有物夺之者。明年后主践祚,而旧人独有孔明、赵云。后七年云卒,又五年孔明卒,而勋旧于是乎尽。正卒时四十五,超四十七,良三十五,自余不著其年。飞传称少与羽俱事先主,羽年长数岁,飞兄事之,则飞卒年才五十许。霍峻年四十。此数杰者,皆以高才早世,而谯周至七十余而终,天不祚汉,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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