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治药言》1卷,乾隆五十一年(1786)刊印,是汪辉祖做州县幕友时期辅佐吏治的心得记录,后又补作《续佐治药言》1卷。《学治臆说》是汪辉祖的另外一本吏治笔记,记录了他在幕友时期和担任州牧县令期间的吏治心得和所见所闻,《学治续说》、《学治说赘》两书是对其的进一步补充。汪辉祖的这些笔记是了解清朝中期基层司法活动和当时的法律概况的重要史料,相类似的还有王又槐《办案要略》、万维乾《幕学举要》等。
汪辉祖(1730年-1807年),字焕曾,号龙庄,浙江萧山瓜沥原云英乡大义村人。清代乾、嘉时期的良吏。早年多次应试未中,随入幕僚为绍兴师爷。于乾隆四十年得中进士,五十二年为宁远知县,五十六年为道州牧。告官退养在城里苏家潭,享年78岁。
历朝来早称门客,后称师爷,实际统称为幕僚,即是身在衙门为官府办事的吏级官员。汪辉祖是一个聪敏干练,断案神速,为民理直,颇得人心的一代名吏。如乾隆中期,东南沿海发现了许多“宽永钱”清廷怀疑有人私铸,下令严查。江浙闽三省督抚勒令汪辉祖侦办,案情重大,汪辉祖接受后深入调查研究,终于告破,原系东洋日本国商船带进来,混入国内货币流通,实为日本伪币。乾隆五十二年(1787)汪辉祖为湖南宁远知县。上面规定百姓吃淮盐,而淮盐比粤盐价格高几倍,庶民们私下吃粤盐,但粤盐属私盐,淮盐为官盐,买卖粤盐属违禁。作为一县之主的汪辉祖,以民为本,制定妥善方案,呈上司“盐愈禁,值日增,夫私不可纵,而食淡可虞”后改为百姓买粤盐也为官盐,每次不超过十斤,用于限量供应。
汪辉祖回乡后,应浙江巡抚罗长麟之召,共商萧山西江塘事议,原需条石178丈需钱28900缗,在汪辉祖的督导下220余丈只需 22513 缗,为萧山水利、百姓长治久安作出了贡献。又建议"海宁南沙隔江而治诸多不便划归萧山",为当代围垦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历史功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