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书断》书学论著。唐代张怀瓘著。三卷。上卷列古文、大篆、籀文、小篆、八分、隶书、章草、行书,飞白、草书十体,各述其源流,并加赞文,于各体原委辨论颇精。中、下卷分神、妙、能三品,录古来能书者八十六人,各列小传。传中附录,又得三十八人,征引繁博,颇多佚闻。传世主要有《法书要录》本、《墨池编》本。
张怀瓘(生卒年不详),扬州海陵(今江苏泰州市)人,唐代书法家、书学理论家。
开元年间,拜翰林院供奉,迁右率府兵曹参军。对自己书法十分自负,自称“正楷、行书可比虞世南、褚遂良,草书欲独步于数百年间”。南宋学者陈思所著《书小史》称其“善正、行、草书”。没有手迹存世。
著有《书议》《书断》《书估》《画断》《评书药石论》《六体书论》《论用笔十法》《玉堂禁经》《文字论》等,为书学理论重要著作。
张怀瓘列书十体:古文、大篆、籀文、小篆、八分、隶书、章草、行书、飞白和草书。他指出“十书之外,乃有龟、蛇、麟、虎、云、龙、虫、鸟之书,既非世要,悉所不取也”。此所不取者,唐代孙过庭在他的《书谱》一书中,持论和他一样。这些杂书,直到现在,于民间还偶有所见,但皆不列入书学研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