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俊臣(651年—697年6月26日) ,雍州万年(今陕西西安市)人。唐朝武周时期著名酷吏。
无赖出身,善于告密,得到武则天信任,先后任侍御史、御史中丞、太仆卿,组织数百名无赖专事告密,设立推事院,联合党羽朱南山等撰写《罗织经》,制造各种残酷刑具,大兴刑狱,采取刑讯逼供手段,任意捏造罪状致人死地,大臣和李唐宗室遭到枉杀灭族者达数千家。贪赃枉法,横行无忌,联合侯思止、王弘义等援朋结党。最后,企图陷害武氏诸王、太平公主、张易之等武则天最亲信的人物,诬告皇嗣李旦和庐陵王李显谋反,遭到卫遂忠告发。
万岁通天二年(697年),武氏诸王与太平公主等乘机揭露来俊臣种种罪恶。武则天下令处死来俊臣,将其酷吏党徒全部流放岭南,延续十四年之久的恐怖“酷吏政治”宣告结束。
来俊臣将自己的理论成果集结为《罗织经》。这是一部专讲罗织罪名、角谋斗智的书。言简意赅,每个专题为一卷。全书字数不多,分为十几卷。每一卷专讲一个问题,譬如《治敌卷》、《问罪卷》等。它是人类有史以来第一部制造冤狱的经典,更是酷吏政治中第一部由酷吏所写的赤裸裸的施恶告白。据说宰相狄仁杰阅罢《罗织经》,全身颤抖,冷汗迭出;武则天面对《罗织经》,仰天长叹。
在《瓜蔓卷》中,来俊臣这样总结自己的经验:“事不至大,无以惊人。案不及众,功之匪显。上以求安,下以邀宠。其冤固有,未可免也。”也就是说,不把案子搞成惊天大案,就不能引起大家的注意。不让案子牵连住一大批人,就不足以显示出办案人的能力。而这样做,会让上级有安全感,更会让下级获得宠幸。 [18]
《罗织经》内容大致如下:
一、先确定对象。
二、从四面八方向中央发告密信件或检举信件,以期控制舆论。
三、等候有关机关或当权人物把这些信件“指示转交”下来,再进行相关调查。
四、根据交办的信件,把对象逮捕、审讯。
五、审讯时施用酷刑逼供,被告只有两条路可以选择,一是招认,一是死于酷刑之下。
六、审讯时让犯人们在口供中互相牵引,并扩大向外牵引,人数多寡和范围大小,随心所欲。
七、把被告口供整理编撰,使互相吻合,毫无破绽。
史书记载
《旧唐书·列传第一百三十六·酷吏》
《新唐书·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酷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