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道宣(596~667),俗姓钱,字法遍,原籍吴兴长城(今浙江长兴),一作丹徒人,自称吴兴人 [1] ,生于京兆长安。唐代高僧,佛教南山律宗开山之祖,又称南山律师、南山大师,世称“律祖”。东汉富春侯钱让之后。
道宣研究戒律,盛名远播西域。大师一生精持戒律,依佛制筑戒坛为人授戒,撰述疏钞解释戒律,大演毗尼,后世尊为中国的律宗初祖。一生中大多数时间居终南山,故世称“南山律祖”,而中国的律宗也被称为“南山律宗”。他以《四分律》为基础,参考其他各部律典,综合各家之所长,会通大乘和小乘,形成自己独到的见解。
律学著作
“南山五大部”:
《四分律删繁补闲行率钞》(简称《行事钞》)三卷,另有六或十二卷本
《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简称《随机羯磨疏》)四卷,或有分为八卷
《四分律拾毗尼义钞》(简称《毗尼义钞》、《要义钞》)三卷
《比丘含注戒本疏》(简称《含注戒本疏》)四卷
《比丘尼钞》三卷
围绕这五部作品,道宣还写了许多简明的或专题式的作品。有《比丘戒本》、《比丘尼戒本》,还有《章服仪》、《归敬仪》、《正行忏悔仪》、《护法仪》、《量处轻重仪》、《净心观戒仪》、《关中创立戒坛图经》,等等。这些作品都是对“五大部”的理论在实践上的具体说明,形成了一套从理论到实践的著作体系,从而奠定了中国佛教戒律学的寄基础。《宋高僧传》作者赞宁称赞道宣说:“宣之持律,声振竺乾,宣之编修,美流天下”。
道宣的著作被传到日本,如道宣的徒孙鉴真将《行事钞》等携带到日本,引起了日本学者的重视。
历史事迹
完成新律学体系构建后,道宣为了正本澄源和维护佛教的地位,广泛搜集资料,研究印度佛教流传华夏的历史事实,开始了历史事迹的编纂工作,出了一大批成果,具有很强的资料性和学术性,是了解中国佛教历史不可或缺的参考书。
以下五部作品为代表:
《释迦方志》二卷
《集古今佛道论衡》四卷
《广弘明集》三十卷,或作四十卷
是继梁僧祐《弘明集》之后又一部文史资料集,但其内容比僧祐的《弘明集》更为丰富,其中文献卜作者一百三十多人,全书共分十篇:一、归正,二,辩惑,三,佛德,四,法义,五、僧行,六、慈济,七、戒功,八、启福,九、悔罪,十、统归。书中不仅集古代一定时期的文献之大成,而且有道宣自己的叙述、辩论和历代王臣对佛教兴废等事的记载。
《大唐内典录》十卷
此是目录学著作,其中除经律论书名之外,还有许多极其重要的资料。
《续高僧传》三十卷,或四十卷
本书自梁迄唐贞观十九年的高僧四百九十二人立传。在这些传记中,还附见二百一十五人。其体例、编排和分类,基本上与梁慧皎《高僧传》相似。《续高僧传》分科之严谨,其文辞之优美,为后世撰写“高僧传”一类史籍的僧俗视为典范。
此外还有叙述佛祖传记的《释迦氏谱》和《佛化东渐图赞》、《圣迹现在图赞》、《京师西明寺录》等,可惜后三部已经佚失。
应化感通
主要有四部:
《遗法主持感应》已佚
《神州三宝感通录》三卷
《感通记》一卷,又名《道宣律师感通录》、《律师感通传》、《感天侍传》
《中天竺舍卫国祗洹寺图经》二卷
这些都是道宣晚年所作。
道宣为维护佛门的地位也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唐李渊、李世民、李治三代,奉行比较开明政策建立大唐帝国后,为维持统治地位,对日益壮大的佛教采取高压政策。唐高宗李治时,敕令僧人跪拜君亲。为维护佛门的地位与律仪的纯粹,道宣率弟子多次与皇权周旋,终于护法成功,迫使高宗收回了敕令。